合同書煤礦(錦集6篇)
工作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檢查、總評價、總分析、總研究,并分析成績和不足,從而得出引以為戒的經驗。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合同書煤礦(錦集6篇),歡迎品鑒!
【篇1】合同書煤礦
甲方:
乙方:
甲方將控股的溫宿縣庫爾歸魯克煤礦(年產9萬噸的經營許可證,新辦理的經營許可證不在此范圍)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承包給乙方,乙方負責該煤礦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人員,安全生產、銷售等全部事務,乙方向甲方所繳納承包費用(從銷售煤款中計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門的行業規定,本著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負責工程質量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驗收。
3、負責除乙方聘用之外人員的安臵和處理因煤礦承包引起的勞資糾紛。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有害氣體檢測,負責組織承包期間的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原煤礦管理人員擇優錄用。原有人員解聘由甲方負責。
2、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并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3、嚴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生產要求施工。
4、杜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反勞動紀律。
5、乙方自負易損、易耗品費用,如放炮線、撅頭、锨、錘、鉆頭、鐵絲、小車輪、勞保品等。
6、愛護煤礦財產,管理好分管的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積極組織員工參加礦方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活動。
8、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9、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安全管理”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承包內容及價格
承包內容:甲方將經營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全權處理在承包期間溫宿縣庫爾歸魯克煤礦的生產、銷售和日常經營管理和全部工作。
承包費用包括:采礦權價款、資源補償費、環保費、安全費用、區地縣收取的其他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具體計提方式如下:
⑴煤炭市場價格在200元/噸時,承包費按20/噸計提;
⑵煤炭市場價格在300-400元/噸時,承包費按30/噸計提;
⑶煤炭市場價格在400元/噸以上時,承包費按40/噸計提;
(煤炭市場價格為稅后價格,承包期間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承包費用算方法
按溫宿縣煤炭局設立的過磅處統計數據為計算依據,次月20日前結清上月銷售煤炭承包費用。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簽定本合同之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處理及費用工作由甲方負責,之后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2、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收取的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___年8月30日至20___年8月30日,承包期為三年。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為表達合作誠意,甲方承諾在該煤礦出售時(無論承包期間還是承包期之后),以10%的出售價款無償支付給乙方。
2、本承包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其承包費優惠10%。
3、乙方在承包期間,為煤礦長期發展而投資建設和開挖的井下工程,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補償金額由甲乙雙方現場評估決定。
4、在乙方承包期間,甲方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和礦上技術資料、庫存機電材料等一并交付給乙方使用和管理,在承包期間因公章使用不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在本合同生效后進行煤礦資產及技術資料移交工作,并列書面清單,雙方簽字存檔。
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庫爾歸魯克煤礦的投資人,并擁有100%的股份并控股,保證無任何權屬糾紛;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并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甲方保證提供的庫爾歸魯克煤礦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和完整的;
3、庫爾歸魯克煤礦擁有的采礦權不受任何抵押、質押、留臵等擔保權益或第三人權利的限制;
4、庫爾歸魯克煤礦不存在任何偷稅漏稅、拖欠稅款的事項,亦不存在任何導致重大稅務行政處罰事項;
5、庫爾歸魯克煤礦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任何未決或潛在的訴訟及仲裁,截止到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的債務(包括采礦權價款及滯納金、或有負債和稅務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6、如因上述原因產生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甲方如違反1-5項之規定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果造成損失時,由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1、乙方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并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籌措資金并管理好庫爾歸魯克煤礦。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解除:
1.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1.3因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4本合同被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無效。
2、本合同因一方違約而解除,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3、本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和補充。對本協議的變更和補充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構成違反本合同:
1.1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的任何義務或承諾;
1.2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事實不符或有誤導成份(無論出于善意或惡意);
2、如果發生前述的違反本合同的情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補正;如果違約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內補正,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并應向守約方承擔100萬元的違約金。此外違約方還應賠償給守約方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一切索賠、損失、責任、賠償、費用支出。
第十條 糾紛處理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合同書煤礦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開采方式為開采,開采方法為法。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噸。
第六條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年,礦山生產規模為噸/年。
第七條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小寫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元;上繳縣(市)
第八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
第十條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條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合同書煤礦
轉讓人:
受讓人: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煤礦(面積壹點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轉讓給乙方,總價約為萬元(包括煤礦的房屋等固定資產,詳見附表)。
二、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所有露天開采的合法手續由甲方辦理,同時該井田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土地、環保、水保、林業、草原、資源價款等各種相關手續及費用均由甲方辦理并承擔。
三、雙方定于年月日甲方將煤礦交付乙方,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四、乙方預付定金萬元,開工前支付萬元,余款在見煤后全部付清。
五、雙方應恪守合同,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5%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篇4】合同書煤礦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范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折合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并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本文來自免費華律網轉載請保留地址)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后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20_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后,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后,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篇5】合同書煤礦
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減少在工作中的不穩定因素,經甲乙雙方協商,工隊內部實行承包制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合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產量
(一)按時完成當月制定的生產任務,日工資____元,任務超產10%日工資獎勵10%,任務欠10%日工資扣除10%。
(二)完成全年生產任務而且不出現工亡事故,獎勵本人的全年工資的18%,連任一年上調2%。
二、安全
出現一例骨折以上工傷罰款5000至10000元,出現一例重傷或工亡事故罰款一至兩萬元,全年不出現骨折以上工傷獎三萬元。
三、其他
(一)工人工資部分
1、工程單價:各工作面及所有工種都按照現在的單價開支,如出現例外必須經過工隊所有管理人員共同協商方可調節,附則視為無效。
2、車數噸位:每月按照磅房的噸位或者電子磅秤為依據,平均每車煤必須達到一定標準而且電子秤的數據要與磅房的相符,如果達不到超出部分從隊長工資中扣除。
3、掘進、技改及維修:所有數量以礦方工程驗收報表為依據。對○于不合格工程在總隊長工資中扣除(各工作面負責隊長單價的一半),并要求按期重新整改合格附則加陪處罰。
4、行工:小型的隊長可隨時掌握開,大型行工必須經工隊共同協○商后制定標準,各工作面隊長無權隨時開行工。
5、管理人員及輔助人員工資和工程單價一樣,必須經過工隊管理人員共同協商制定。
(二)材料管理
1、礦方及工隊固定設備:對于設備老化或非人為造成的由工隊承擔,屬于管理不到位的工隊不予承擔。隊長必須負責把設備數量定對清楚如果由差下的工隊不予承擔,由負責隊長承擔。
2、消耗品:每月按照生產情況進行相應考核。
(三)人員的管理及約束事項
1:扣押金30000元。
2:工作人數必須確保工作的正常開展,如果連續兩個月完不成礦下達的生產任務扣押金的四分之一,如果由于人員不充足或其他原因違約(直接停產)的扣回所有的押金和每月超產獎并解除合同。
3:如果工隊把工資發給承包人后必須及時發放,工資發放不及時或管理不到位有一人找工隊罰款500元。
4:隊長的聘用:具體人選由總隊長任命,工隊做參考意見,但必須跟工隊簽合同。
5:對于礦方的違章罰款工隊不承擔。
6:如果未干到年底因甲方或政策造成直接停工,短期內無法正常生產時,工隊將停工之前的安全、生產將按月平均一次性發放。
7:附加年休15天,在農忙左右兩個月不允許,剛開工和放假前后兩個月不允許
8:如果由于工隊的原因(外界因素除外)導致隊長沒有不能○正常開展工作,工隊將賠償隊長當年的工資的80%。
(四)技改工程:
如果大型技改工程,必須要求全礦停產時,部分輔助人員必須精簡,工作面隊長暫時放假,具體工作由總隊長負責。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臨時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合同書煤礦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