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業工作總結養殖業用工合同范文(精選四篇)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養殖業工作總結養殖業用工合同范文(精選四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篇: 養殖業工作總結養殖業用工合同
乙方:__________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
4、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5、工程期限要求1年,本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第二篇: 養殖業工作總結養殖業用工合同
1、凡進入豬場的人員,無論是進入生產區或生活區,一律先經過豬場大門口進行腳踏消毒池(墊)、消毒液洗手、紫外線照射5分鐘后方可入內。
2、所有進入生產區的人員,必須堅持“三踩一更”的消毒制度。即:場區門前腳踏消毒池、更-衣室更-衣、消毒液冼手、生產區門前消毒池及各豬舍門前消毒(盆)消毒后方可入內。
3、外來人員禁止入內,并謝絕參觀。若生產或業務必需,經消毒后在接待室等候,可以借助錄像了解情況。若系生產需要(如專家指導)也必須參照生產人員入場時的消毒程序消毒后入場。
4、飼養人員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準區竄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5、任何人不準帶飯入場,更不能將生肉及含肉制品的食物帶入場內。場內職工和食堂均不得從市場購肉,吃肉問題由場內宰殺健康豬只供給。
6、外來買豬或送飼料的人員和車輛必須經過全面消毒后報領導批準,方可進入豬場大門外等候。
7、飼養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傳染病患者不得從事養豬工作。
8、場內獸醫人員不準對外診療豬及其他動物的疾病,豬場配種人員不準對外開展豬的配種工作。
9、每天打掃豬舍衛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凈,地面清潔。經常檢查飲水設備,觀察豬群健康狀態。
10豬場工作人員應按時完成每日的`資料記錄
10.1 認真做好日常生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引種、配種、產仔、哺乳、斷奶、轉群、飼料消耗等。
10.2 種豬要有來源、特征、主要生產性能記錄。
10.3 做好飼料來源、配方及各種添加劑使用情況的記錄。
10.4 獸醫人員應做好免疫、用藥、發病和治療情況記錄。?
10.5 每批出場的豬應有出場豬號、銷售地記錄,以備查詢。
10.6 資料應盡可能長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1、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和布局,確保符合動物防疫要求。
2、有與其飼養規模相適應的生產場所和配套的生產設施。
3、設置專職防治人員或為其服務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其技術人員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4、飼養人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健康標準,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個人衛生和消毒工作,并接受專業知識的教育。患有人蓄共患傳染病人員不得直接從事畜禽養殖場的畜禽飼養。
5、種畜禽繁殖,要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健康合格標準。
6、根據畜禽不同生長時期和生理階段,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畜禽養殖技術規程的標準和要求進行飼養。
7、建立涉及養殖全過程的養殖檔案,確保畜禽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畜禽養殖檔案包括畜禽繁殖、飼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診療、獸藥使用、糞便處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畜禽銷售等檔案和記錄。畜禽養殖檔案應當真實、完整、及時,不得偽造,并至少保留兩年。
8、按照國家強制免疫規定,配合實施強制免疫,并對免疫過的畜禽佩戴動物免疫標識。
9、在專職獸醫指導下真確使用獸藥,實行用藥安全記錄。按規定實行宰前停藥。不用假藥、劣獸藥和其他禁止使用的獸藥。
10、發生動物疫情或疑似疫情時,及時向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不得瞞報、謊報或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時,服從衛生部門實行的防治措施,配合衛生部門及時對有關密切觸著進行醫學觀察。發生一類動物疫病時,屬疫區或者受威脅區內的養殖場根據疫病種類及時做好隔離、消毒等工作,服從市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鎖、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緊急免疫接種等強制性控制、撲滅措施。
11、按照國家規定的處理規程,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12、排放污染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設置符合環保要求的畜禽糞便的堆放場所,實行無害化處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糞便的散落、溢流,不得任意向水體或者其他環境直接排放畜禽糞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積極實施畜禽糞便生態還田、生產沼氣、有機肥料等工作。
13、出售畜禽時要向市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或當地鎮畜牧獸醫站提前報檢,取得有效的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畜禽。出售的畜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藥物殘留標準,禁止出售藥物殘留超過國家標準的畜禽。按照國家要求收購和出售鮮乳等動物產品,并認真做好記錄。
第三篇: 養殖業工作總結養殖業用工合同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黃河土地___________畝經營權交給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總計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五、如因國家工程(扒河、鋪路……)需要變更土地用途,長期占用,一次性賠償金應歸滕莊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日 月
第四篇: 養殖業工作總結養殖業用工合同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村前有一口小水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業。
具體承包事項如下:
一、承包期。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暫定 年。
二、承包金。
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壹佰元,承包金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承包甲方水塘后,由乙方自主經營。
甲方村民在干旱期間保持水塘水深1米以上。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后雙方共同遵守,若有變更,需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單方無權毀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