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借款合同有哪些(通用6篇)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擔保借款合同有哪些(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借款合同有哪些篇1
1、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帳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相關事項。
4、借款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管理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5、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讓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6、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外其財務狀況功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7、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擔保借款合同有哪些篇2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抵押物價格約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有哪些篇3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率為.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
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擔保借款合同有哪些篇4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用于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證號: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價值: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元
3、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_________________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有哪些篇5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擔保借款合同有哪些篇6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年月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為)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年月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