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供貨合同協議書(合集四篇)
供貨是一種合作方式,根據進貨和售出來爭取中間的差價,是價格實現自身功能時對市場經濟運行所產生的效果,是價格的基本職能的外化。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產品供貨合同協議書(合集四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產品供貨合同協議書篇1
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下列產品(價格單位為人民幣元)
產品名稱配置單價數量合計共計人民幣(大寫):
二、技術支持與服務
1.產品的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標準。
主機三年有限保修:主板、cpu、內存、硬盤等保修三年;(第一年免費保修;第二、三年返修)光驅、軟驅免費保修一年。
2.本公司可根據客戶需求安裝linux操作系統,如果應客戶要求安裝其它操作系統而引起的版權問題本公司概不負責。
三、交貨時間:交貨地點:揚州
交貨方式:公路貨運付款方式:現款
四、為縮短訂貨期,買方可以用傳真方式訂貨,傳真需加蓋買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賣方在收到上述傳真件后即加蓋印章傳真給買方,即時雙方買賣合同成立。買方需及時將二份蓋合同章的合同郵寄給賣方,賣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蓋有買賣雙方合同章的合同郵寄一份給買方。
五、本合同壹式貳份,由雙方加蓋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年月日
產品供貨合同協議書篇2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金額、數量、供貨時間及數量 簽訂時間:
二、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量符合標準,供方負責質量的期限為提貨始________年內。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雙方就所供產品的質量和數量進行現場驗收。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送貨至需方指定場所。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無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標準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提貨始三個月內。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無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根據實際驗收數量結算貨款。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無
十
一、違約責任:產品在交貨始________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
十
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交由____市人民法院訴訟。
十
三、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
(3)合同有效期至供需雙方履行完所有的權利和義務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產品供貨合同協議書篇3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愿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能夠任意選取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帶給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帶給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到達必須采購量后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狀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帶給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后,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取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托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貨單資料收貨,確認產品貼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帶給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貼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資料。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乙方公司名稱: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能夠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能夠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狀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職責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務必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貼合標準,一般狀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狀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務必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能夠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狀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用心帶給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務必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職責方提出索賠。職責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狀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資料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狀況,屬于供方職責,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來源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職責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職責。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職責,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帶給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職責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附件:(略)
合同編號:
供應商編碼:
適用區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貿有限公司簽訂時間:
乙方:(供方)簽訂地點:
一、乙方向甲方帶給下列產品:
品牌:系列編號:
備注:
二、乙方向甲方帶給下列資料:
1、商品目錄及相應的電子圖片、產品圖冊(產品品牌、品名、企業產品編號)及報價單,報價單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帶給有效證件如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同時還應帶給乙方的企業介紹、各種證書、檢驗報告及產品介紹、折頁等宣傳資料。
3、產品材質小樣或樣品等。
三、產品質量、技術要求:
1、乙方確保發出的商品為質量合格產品,產品均應貼合或超過中國國家家具行業標準對產品的檢驗測試。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按約定期限交付。
2、產品包裝內應有用中文標示出明確可辨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等級、色彩以及生產廠名稱、地址、電話等,產品外包裝應具有相應的強度、適宜搬運的規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標志。
3、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檢驗并作相應維修、調換或退貨處理,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全部法律職責。
4、對國家有環保或其它技術要求的產品,須向甲方帶給相關部門證明材料和生產許可證。
四、商品的訂購、運輸、驗收及售后服務保證
1、甲方派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相應部門的專職人員進行日常的貨物查詢、理解訂單、數據管理、對帳結算等業務。
2、乙方向甲方帶給商品目錄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種產品已不生產或無法帶給,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隨時帶給新增產品樣品、圖片、價格等相關資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價格進行供貨,乙方提高或降低產品價格,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對超過訂單價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訂單(傳真或電子郵件)及收到貨款之日起標準產品七天內發貨到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因未按時發貨,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或者乙方應當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金。
5、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對產品進行包裝,并隨貨帶給相關說明書、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等有關資料。
6、乙方向甲方帶給的產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進行初驗,如當時發現與甲方訂單產品不符時,甲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貨,由此產生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經驗收確認產品有質量問題或有短缺時,甲方指定人員或甲方客戶在驗收現場向乙方配送人員提出異議,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員將根據客戶需求,給出解決方案,最終讓客戶滿意。
8、甲方或者消費者提出的產品質量問題,應及時透過書面形式及圖片資料將具體狀況反映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質量報告后一周內對問題進行核實及做出退貨或換貨的處理。
五、甲乙雙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的商業秘密,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用心開展產品的市場銷售。
2、乙方不得有傷害甲方商譽的言論和行為。
3、乙方協助并支持甲方做好產品銷售及企業形象的宣傳,帶給適于設計人員、銷售人員學習的產品知識、安裝知識、售后服務的資料,帶給合理數量的銷售印刷品、技術和安裝手冊及其它相關資料。
4、乙方應對甲方訂單貨物涉及的包裝、運輸、安裝、售后服務等出現的問題需在2天內了解狀況,并在5天內給予解決方案。
六、價格及返利、結算
相關法律知識
1、價格:鑒于甲乙雙方旨在建立長期合作伙伴關系,乙方向甲方帶給產品價格為最低出廠價,保證向其它銷售商的產品價格不低于此價,若低于此價,一經甲方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訂該款商品累計超出部分200%的賠償金。
(1)返利金額:在合同期內按甲方給乙方實際結算貨款的總額計算。
到達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備注:)
到達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備注:)
到達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備注:)
(2)返利時間: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間內的特價產品或促銷產品的價格,乙方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雙方對于此類產品的結算另行核算。
4、結算方式:訂貨付30%以上訂金,訂貨周期為個工作日。所訂貨物準備齊全、驗收合格,余款到帳辦理發貨。
七、協議生效與終止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后3個月為試銷期。在試銷期內,雙方無異議,合同期限將順延為一年。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終止協議,須提前兩月通知對方。合同終止的叁周內雙方完成結算,并結付余款。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產品供貨合同協議書篇4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愿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能夠任意選取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帶給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帶給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到達必須采購量后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狀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帶給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后,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取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托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貨單資料收貨,確認產品貼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帶給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貼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資料。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乙方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