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特許加盟合同【四篇】
解聘是指聘任雙方解除聘約的行為。具體就是解除聘任的職務,不再聘用。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特許加盟合同【四篇】,歡迎品鑒!
特許加盟合同1
序?言
a公司(以下稱"本部")與_________(以下稱"加盟店")本著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由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統和形象,開發食品零售店事業,以穩定和擴大雙方的經營事業,獲得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業的成功,總部開發了以a公司為標志的統一設備、部品、設備、店鋪運作形式等統一的特定經營技術系統,通過不斷改善和實踐,a公司_____和服務標志,表示a公司的標簽、招牌、著作權等一系列的營業象征的統一性已被消費社會廣泛認識,并由此確立了信譽。
加盟店同意總部規定的a公司系統的形象設計和企業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條規定,經營由a公司_____表示的食品零售店。總部以此為條件同意給予加盟店這種營業資格。為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關文字的定義
"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是a公司的注冊商號、_____、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方式、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營運有關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a公司店鋪":a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_____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_____":指稱為a公司的_____和服務標志及表示a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它一切營業象征。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_____,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_____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_____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a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_____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a公司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并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a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七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a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_____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鋪中使用a公司_____、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的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_____。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_____,須事先征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_____。
5、事先未得總部書面承諾,加盟店不得在登記商號中出現a公司字樣。未經總部同意私自注冊了此類商號則須無條件消除。
第六條?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a公司_____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a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a公司形象,損害a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a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職工傳授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授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a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店址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處。
2、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他a公司店鋪。
3、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狀況認為,在現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設a公司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為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總部可以自己或讓第三者在同一區域經營加盟店。
4、第二款對位于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的加盟店不適用。
第八條?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在第七條第2款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第九條?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條第1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a公司店(以下稱追加建店)時,除以第七條第1款的店鋪為對象的本合同外,還必須與總部另簽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a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_____條件,而且也符合a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是總部不承認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a公司特許連鎖合同后,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300萬日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a公司特許連鎖合同規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十條?a公司_____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a公司_____為a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加盟店能持續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a公司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向總部支付本項教育進修所需的一切費用。
4、加盟店開業前后5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加盟店派遣本部開發部官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二次的定期總會及總會召開月以外的定期經營月會和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召開周外,總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營運部項目負責人進行經營指導。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主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營運部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8、加盟店在接受總部指導期間,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金存款、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
9、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長和職工。
第十二條?店鋪地理位置的調查
總部要為加盟店選擇店址進行地理位置狀況、交通狀況、人口密度所在地區發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專門調查。
第十三條?店鋪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a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修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為維護a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總部指定的有此資格的建筑設計事務所負責店鋪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內外裝修裝飾等的設計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內外裝修裝飾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總部從經營建筑設計事務所公正的資格審查的施工企業中招標決定。
4、為維護a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5、為了通過集中采購以降低成本,獲得利益,加盟店同意從總部指定者處購買營運必需的設備、裝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對加盟店的店鋪改造、購置設備等的申請,總部要作認真研究,并與加盟店協商、協調,決定樣式、品位、品質,幫助實施。
7、對于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發票、封口紙、提貨袋、標簽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者處購買。
8、加盟店同意向"a公司商業協同組合"租賃總部開發的售貨機,并按規定程序操作。
9、確認本條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四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a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前項的各種促銷費用,按第二十條規定處理。
3、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它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征得總部同意后才能實行。
第十五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1)推薦進貨渠道。
(2)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3)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4)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5)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同意,與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交易時使用總部指定的合同書,締結長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甕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3、加盟店要從非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采購時,應事先書面向總部說明理由,征得總部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加盟金
1、加盟店于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250萬日元。
2、加盟金中,50萬日元為第十一條第2款規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200萬日元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_____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地理條件調查,開業指導的費用。
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它理由,都不歸還加盟金。
第十八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250萬日元的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后,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
4、除用于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它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條第2款和第4款規定的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在加盟讓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象征一年后歸還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6、除前項第三十三條的解約外,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a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營業象征一年,總部應歸還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使用a公司_____、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于年毛利額10%金額的特許金。
2、前項"年毛利額?"為年銷售總額減去年進貨額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計金額。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回扣金及進貨對象支付加盟店的進貨回扣金。
"年銷售總額"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間,加盟店在本合同下進行營業所發生的銷售額,包括現金和信用銷售(信用銷售無論是否已兌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費的商品零售額(自家消費商品零售額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盜商品零售額及腐壞商品、過期商品零售額)的合計金額。
3、根據各年度10月31日決算書及相關簿記憑證計算每年的特許金。
4、總部按每月毛利額10%的金額,于下一個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許金。加盟店最遲至該月末或持現款發到總部指定的場所,或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帳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
5、按第三十二條計算的年特許金同第四十二條每月支付的特許金的12個月總計數之間出現差額,由當事者雙方核清解決。
第二十條?廣告宣傳分擔金
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作為a公司總體進行的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的實際負擔金額。
第二十一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證金、特許金、廣告宣傳分擔金等債務時,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二十二條?回扣
1、總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將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支付給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額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總部無限期寄存前項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歸還前項回扣金,總部須在接到歸還要求日后的一個月內歸還給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執行期間而終止合同時,不論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該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a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它方法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管理。
第二十四條?物品的保養、維修
1、加盟店要確實保養好店鋪建筑、設備及其它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a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清洗、檢查店鋪建筑外觀,養護內外裝飾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且在受到總部相關警告后的5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總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加盟店同意,在總部認為有必要時,總部人員可隨時進入店鋪建筑、停車車場,檢查店鋪、設備的保養狀況。
第二十五條?帳簿等的制作
(1)傳票。
(2)營業報告書(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總部遞交一次一周的每日營業報告書。
3、總部和總部任命的注冊會計師可隨時在營業時間,調查第一項所列的帳簿,加盟店應主動向總部提供傳票等文件,協助調查。
第二十六條?盤點
1、加盟店要定期進行庫存、銷售款、收到支票、匯票及消耗品的盤點清查,準確把握經營狀況,及時報告總部。
2、如總部認為加盟店盤庫存結果、檢查報告書和營業報告書不準確,要隨時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勸告。
3、如遇前項情況,總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進行盤點作業,以保證結果的準確性。
第二十七條?決算文本
1、加盟店應在總部指定的注冊會計師的指導下制作稅法要求的會計年度決算申報書。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稅務署等官廳遞交稅法要求的最終申報書及其附件時,應同時一并遞交總部。修改最終申報書時也同樣。加盟店收到稅務署要求更改或確認事業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須將通告同時遞交總部。
3、加盟店的最終申報書及決算書與按營業報告書為依據制作的決算書之間發生不一致時,加盟店應以營業報告書為準,修改決算書,如因此而損害了總部應得利益,則須作出合理賠償。
第二十八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
3、加盟店須嚴守總部指定的營業日、營業時間從事經營。
營業日為周7天制,無休息日。開店時間為上午7點以前,閉店時間為下午11點以后。每天營業時間應在16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婚、喪、葬祭日及類似特別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4、前三款規定的總部和加盟店的守秘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文件文本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總部。
第三十條?禁止毀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a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它加盟店的業務。
第三十一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訴或其它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a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店鋪開業后滿10年。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總部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滿前經總部和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定的特許連鎖合同書后成立。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后接續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無須支付特許連鎖合同書規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時,總部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決算書等其它文件不真實。
(3)加盟店拖欠須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它債務。
(4)加盟店拖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及總部指導的對象的債務。
(5)加盟店的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特別清產核資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企業。
(2)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3)受到銀行的拒絕受理匯票的處分。
(4)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5)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它處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a公司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等資料。
(7)加盟店損害了總部、a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和其它加盟店的業務。
(8)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并或其它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劇烈的組織變動、企業管理層變動等情況,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
(9)向債權者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處罰。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12)加盟店退出a公司事業者或將營業委托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14)加盟店店鋪建筑等使用權喪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16)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開業。
3、如總部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對總部規定2周以上期限,以書面形式敦促總部確實停止該行為,履行規定的義務。如總部在規定期限內仍不履行規定義務,加盟店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條第3款規定的給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4、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1)總部申請自己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2)總部損害了加盟店名譽、信譽、或妨礙了加盟店的事業開展。
(3)總部退出a公司特許連鎖事業者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4)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5)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6)加盟店店鋪建筑使用權喪失。
(7)法令、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三十四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營業象征一年后歸還。
2、加盟店提前3個月通知總部解約,并付清了特許金、廣告分擔金和其它由總部代行負擔的一切債務,同時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后便告終止。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三十三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的解約權。
第三十五條?招牌、_____等的撤除
1、不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a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在前項的場合,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a公司招牌,從建筑物和其它設備,用品上消除a公司_____、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并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六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_____、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其它a公司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七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長
1、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并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3、加盟店在本合同終上后,須及時清償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續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的營業及資產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a公司連鎖店的運營,總部可以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后,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總部有權優先接受店鋪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況,總部和加盟店可以通過協商,規定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可用日本不動產研究所鑒定的讓渡價格和租金作價交易,鑒定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三十九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a公司的商號、_____、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追索賠償責任時,可要求加盟店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第四十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_____等其它勞資糾紛和_____,天災人禍,_____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四十一條?保證
1、加盟店為開業而從金融機構貸款形成的債務,如由總部提供保證或物質擔保時,加盟店和總部必須另簽債務擔保合同。
第四十二條?保證債務的消除
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如加盟店還負擔著開業之初和此后用總部的保證或物質擔保,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用于購置設備和充作其它費用或因新建、改建而發生貸款債務時,必須即時歸還貸款,解除總部的債務擔保責任。
第四十三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于最近一年特許金額2倍的損失賠償金。
3、無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規定有無解除權、解約權,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造成事實上合同不能繼續時,加盟店必須向總部賠償相當于最近一年特許金額2倍的損失賠償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時,第二、三款的損害賠償額,按剩余月數乘以最近一年特許金的月平均數計。
5、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四十五條?連帶保證人義務
連帶保證人與加盟店連帶承擔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一切財務債務。
第四十六條?付保義務
為保障a公司連鎖店事業防止萬一的事故和損害,加盟店須就總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規定的險別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條?受理法院
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總部所在地法院為初審專屬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四十九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當事者雙方署名蓋章后各執一份。
特許加盟合同2
被特許者: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授權
1.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區_____街_____號開設a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_________________產品。
1.2特許期間
特許期間共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3甲方在本特許經營合同范圍內所作出的任何許可均不構成對“_____________”這一注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及相關權益的轉讓,乙方及其專賣店除行使其在本特許合同經營范圍的權利外,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__________”字樣,無權以任何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相關企業從事任何民事活動,乙方及專賣店作為獨立民事行為主體,其對于第三人的民事權利及義務均與甲方無關。
1.4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根據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許可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加盟餐飲的經營活動。
1.5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許可的形式許可乙方在_________區域內使用,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1.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二、管理體系
2.1甲方向乙方許可在_______區域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管理體系、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三、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后,三天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萬___________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____________%按______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或乙方必須按______月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萬___________元)。
3.3本合同訂立后三______日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_____萬_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本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將保證金在一個______月內無息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有權終止本合同及追討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三______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______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_____________日內,將該______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管理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______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五、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_______個),并按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深圳市xx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方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七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其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深圳市xx公司所有的標志。
5.6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由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六、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______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否則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營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及其他服務人員,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八、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________________“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______日起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或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和利益的任何活動。
九、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十、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受益人應為甲方。
十一、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人民幣_____萬___________元以上的違約金。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__________。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__________________。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之一自動終止:____.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______日_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______日即自行終止。
十三、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______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五、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可申請深圳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六、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七、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
特許加盟合同3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童裝銷售市場,甲方推出特許加盟計劃。
2、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柜(加盟店或專賣柜)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點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愿意成為連鎖加盟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合同的保證與申明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僅從甲方購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嚴格執行甲方推行的特許加盟計劃,以利于業務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經營,按甲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
第三條 特許加盟的區域、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的特許授權區域為 。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 "(keaido)和.寶秀"注冊商標,乙方以經營方式和風格經營系列產品。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1、為促進乙方業務發展,降低乙方經營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費,僅收取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5000元。
2、乙方于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5000元)和首期進貨款(10000元)共計15000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縣______ _區域內開設加盟店,加盟店的具體地址為 。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加盟店同一區域范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范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加盟店,并承諾不向同一區域范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產品。
3、因地理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準后才能變更。
第七條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外新建加盟店或專柜,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與甲方另外簽訂以該新加盟店或專柜為對象的連鎖加盟合同。
第八條 商品的進貨和發貨
1、加盟合同簽定后,乙方預付1萬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5000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1.5萬元一并匯入甲方帳戶,此后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2、首期進貨超過1萬元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后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戶,甲方確認匯款后予以發貨。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4、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對每次收發貨情況單獨記帳,每月對帳一次。
5、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退換貨
1、退換貨是指乙方將有質量問題或積壓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貨款換購新貨。退換貨只限于商品調換,不涉及現金支付。
2、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并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30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為到貨日)提出換貨申請并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額的80%折算金額為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為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3、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臺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臺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
4、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網站上代為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20%提取代賣手續費。
1、加盟店在達到規定進貨額后將獲得年終返利獎勵:(均不含首批進貨額)
累計進貨額達到50000元獲得年終2%的返利獎勵;
累計進貨額達到100000元獲得年終4%的返利獎勵。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營業時間內視察乙方的設施與經營情況的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連鎖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加盟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穩定、豐富、高品質的供貨支持,并在開店設計、貨品定位、進貨選擇、新款推進、推廣促銷以及客戶資源等各方面給予乙方有效的建議和實際的支持。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keaido)和.寶秀"品牌標識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門頭的標準樣式進行店面裝修和陳設。
2、乙方必須完全銷售甲方供貨商品,如需銷售其他補充商品,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關""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要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并使用獲甲方同意的資料。
4、乙方有權享受優先供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keaido)和.寶秀"或與"(keaido)和.寶秀"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或與甲方有關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除應按規定承擔違反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3、所有帶有"(keaido)和.寶秀"商標、徽記的商品及物品均需從甲方進貨,在加盟店使用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承認。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柜內使用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的標簽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使用商標及服務標志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本合同期滿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濫用商標。
2) 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3、如因乙方有本條第2項所列行為而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并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因經營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停止經營,可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的申請。經雙方一致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該協議提前終止。
6、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后退還乙方品牌使用保證金。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產品,并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含甲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同,并適用第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
3、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方給予乙方之所有優惠即時取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連鎖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飾、宣傳品等、否則視同違約及侵權。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八條 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 附則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x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x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時間: 聯系電話:
特許加盟合同4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劃和管理的市場體系,并承諾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經過評估及慎重考慮,同意乙方為加盟商。
二、授權范圍:
授權的區域范圍及經營品牌:
(二) 授權加盟品牌約定如下:
(1)artsymen牌( )
1、乙方負責投資和提供雅舍產品專賣場地,甲方提供規范化、標準化的特許經營模式,供應商品及提供統一服務;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乙雙方為依法注冊登記、各自獨立的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戶,雙方的法律關系是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的關系,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資、合伙、雇傭、承包等關系。乙方及其雇員并非甲方的雇員、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不具有代行雅舍職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義做出任何決定和行為的權利。
3、簽訂《雅舍家具區域加盟協議書》的同時,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合同終止后,甲乙根據加盟協議約定確認應歸還的履約保證金余額后無息返還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權力與責任:
1、乙方享有雅舍產品約定品牌和產品系列的加盟權。
2、乙方須遵循市場規劃,不得出現跨區域的違規銷售行為。
4、方開設的雅舍專賣店單店面積標準(實際使用面積)如下:標準面積:200平方。 底線面積:150平方。
5、賣場專用于完整陳列和專售甲方授權產品的基本貨品組合。加盟店的選址、店鋪結構、內外裝修裝飾必須達到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由甲方統一設計,乙方按圖紙進行施工和展示陳列,建店投資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盡準確訂購之義務,乙方下達并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為不可撤消的訂單,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予以撤消。
8、乙方應盡正牌經營之義務,不得經營仿冒產品。非經甲方書面同意,加盟店內不得陳設和銷售其它廠家品牌的產品。
9、乙方應進行合理的促銷和廣告行動,積極響應和配合甲方階段性、全國統一聯動促銷活動,以共同提升雅舍品牌在當地的知名度和品牌建設。
11、乙方在當地市場有雅舍品牌的維護義務,當出現假冒侵權等損害雅舍品牌聲譽的行為時,應予及時打擊并報告給乙方。
12、專賣店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由乙方以自身的名義自行辦理,并由乙方繳納經營過程中的工商行政稅收等一切稅費。
五、特許方/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配合乙方進行市場調研、選址、組貨等,并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提供意見和建議;同加盟商共同規劃當地的市場。
2、授予乙方在指定區域范圍內的雅舍品牌及產品系列銷售專有經營權;
3、在達到雅舍規定的店鋪面積及裝修標準之后,雅舍按當期承諾的支持提供裝修補貼費用或其它公告的優惠政策。
4、提供優質之產品,并持續進行新產品開發,保持產品的綜合競爭力。
6、甲方方應按雙方確認的訂單在款到發貨的前提下,保質、按期、按量供應貨品及服務。
7、向乙方提供產品圖片目錄、說明書、手冊等宣傳資料,并協助乙方進行當地市場的推廣策劃;甲方有關產品改進、新品開發、價格調整等信息,將通過書面通知、網頁等形式及時向乙方公告。
8、甲方將根據市場狀況和營銷需求,做雅舍品牌的全國媒介廣告推廣及不定期促銷活動支持。
六、對乙方經營指標的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總購貨額指標(結算價)約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產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 元。
七、價格及結算方式:
1、乙方作為連鎖專賣店成員享受雅舍家具統一出廠價。
2、結算方式一律為款到發貨。
5、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往來款項,或通過銀行匯兌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如不按本條款規定操作匯款到非甲方指定賬戶的款項,甲方不予承認和受理,如因此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為完善應收賬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甲方實行每月例行對帳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當月雙方的往來帳清單并傳真給乙方,乙方應在收到對賬單一周之內,采用書面的方式向甲方確認或反饋;如乙方逾期不反饋,甲方視同乙方確認看待;對賬單未能按本條款規定操作導致的往來賬不準確、不清晰或其它經濟糾紛、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品牌使用及維護:
(一)雅舍標識的所有權和使用承諾
1、所有雅舍artsymen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違反本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2、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經甲方批準的戶外廣告、促銷推廣資料中使用各種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冊登記的商號、公司名稱中利用雅舍標識或雅舍分牌標識的全部或部分標識。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使用雅舍標識及其產品分品牌標識。
(二)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的使用規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以此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和雅舍的統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時,禁止有以下行為。
a、降低或損害雅舍統一形象,損害甲方商譽或侵犯甲方知識產權。
b、向加盟店職員以外的第三者泄露、傳授甲方的運作規范。
c、直接或間接模仿、盜用雅舍標識、產品分牌標識、運作規范于其它品牌或項目,或引導第三者模仿盜用。
3、招牌、商標、標識的撤除
本協議一旦終止(包括合同期滿和中途解約),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喪失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必須從建筑物和附屬設備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如不主動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產品交付、質量責任
1、甲方訂貨指引中的訂貨周期是通常狀態下的大約交貨期限,并非精確交付日的承諾。除非訂單有特別約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當行為或嚴重過失,甲方不應就產品的一般性遲延交貨承擔補償責任。
2、乙方應負責其已出售產品的維修、換貨或退貨。如屬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3、對于乙方由于進行產品供應、運輸、倉儲或轉售而發生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4、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凡因本協議規定之產品的缺陷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而提起的針對乙方的產品責任訴訟和非訴訟,經生效仲裁、判決、調解乙方已賠付的,甲方應負責補償。但乙方應在接到有關賠償請求的通知后48小時內,將該賠償請求書面通知甲方,并應按甲方有關訴訟抗辯或協商解決的指引進行活動。
十、加盟店的轉讓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的經營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轉讓第三者,甲方有權按失效合同處理。
2、如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雅舍認為其已不能再繼續正常經營時,雅舍有權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經營,乙方應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續經營為原則,積極處理債權、債務和營業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優先接受店鋪建筑或接替、承租。具體讓渡價格和租金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保密條款及雇傭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規定必須公開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協議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運作規范、商業秘密及有損于雅舍的情報,并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將不直接或間接地雇傭、以共同投資、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屬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職員工或解除雇傭關系不滿一年的員工。
十二、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自動終止;
(2)乙方多次訂貨在發貨期內資金不到位嚴重影響銷售的;
(7)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協議后,乙方在三個月內無法落實場地影響約定的開店速度的,甲方有權按失效合同處理。
4、 如甲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甲方多次發貨不對板,或未經乙方同意而強行發貨的;
十三、備注條款:
十四、爭議解決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規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法律適用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等各種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六、 本協議有效期為包 年,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不得無故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可協商續簽。
十七、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增訂補充,雙方認可后生效,并視同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