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范文(精選七篇)
合同法所稱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主體平等的組織之間建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服務合同范文(精選七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篇1】物業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并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篇2】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小區物業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物業(以下簡稱“物業”)及設施
1.1 甲方應提供以下物業:
(1)位于重慶市x區x街道x小區x號樓x單元x室的物業;
(2)甲方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所需的其他物業及設施。
第二條 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
2.1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根據甲方的需求,提供日常維修服務;
(2)負責甲方的公共秩序維護;
(3)負責甲方的環境衛生;
(4)負責甲方的綠化管理;
(5)負責甲方的安全管理;
(6)負責甲方的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保養。
2.2 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為甲方提供合理的物業管理服務;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必須保證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不得損害甲方的物業或設施;
(4)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物業管理服務任務。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費用結算
4.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費用,費用包括:
(1)物業管理費;
(2)公共維修基金;
(3)水費;
(4)電費;
(5)其他費用。
4.2 費用結算方式:
(1)每次結算費用以人民幣(大寫)X元整為單位;
(2)結算時間: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結算單之日起,每季度一次;
(3)結算方式:
(4)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5)其他:
(5)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自覺按時結算,如有誤差,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應履行以下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2)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對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3)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4)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對乙方違反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5)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對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5.2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物業管理規定,維護物業管理秩序;
(2)按時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3)按時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應履行以下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3)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對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4)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對甲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5)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對甲方違反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6)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對甲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6.2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物業管理規定,維護物業管理秩序;
(2)按時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3)按時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7.1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7.2 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均可以變更或終止,但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變更或終止協議。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可簽署補充協議。
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簽字:
日期:
【篇3】物業服務合同
重慶市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由重慶市房地產管理局提供。以下是該示范文本的簡要說明:
1. 合同編號:見合同編號
2. 甲方(業主):
————以下填寫甲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3. 乙方(物業服務公司):
————以下填寫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4. 簽訂時間:
————以下填寫簽訂時間的日期和時間————
5. 服務內容:
(1) 物業服務的常規服務,如物業管理區域日常巡邏、維修、保養、清潔、安保等;
(2) 物業管理區域的水、電、氣、熱等供應及維護;
(3) 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秩序維護及管理;
(4) 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維護及管理;
(5) 其他物業管理區域相關服務。
6. 服務費用:
(1)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支付;
(2) 物業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業主應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支付方式和期限;
(3) 物業服務費用的結算方式:物業服務公司根據業主的支付情況逐月結算。
7. 服務期限:
(1) 物業服務期限為一年;
(2) 物業服務期限為三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算。
8. 合同解除:
(1) 雙方因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業服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應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
(2)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得違法、違約或損害業主利益;
(3) 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任何爭議。
以上僅為重慶市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簡要說明,具體條款內容應根據雙方協商和合同的具體約定來確定。
【篇4】物業服務合同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負責開發建設的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占地面積: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鋪平方米,停車場。
第二條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三條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采用“招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本物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第四條本物業在未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服務質量。
1、建筑物主體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務質量:外墻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3、綠化、環境衛生管理。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公共場地保潔率95%。
第五條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服務質量:外墻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煙囪”、“化糞池”、“溝渠”、“池”、“照明系統”、“中央空調”、“電梯”、“發電機”、“消防設施設備”、“智能化設備”“外墻排水管”,
3、按國家《物業管理條 例》(以下簡稱《條 例》)第四十五條 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或按合同的約定,來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
4、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5、綠化與建筑小品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園林小品”。
6、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公共場地保潔率95%,垃圾日產日清。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糞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統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個月 檢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檢修電梯一次;
8、** 檢修發電機一次;
9、** 檢修中央空調一次;
10、每月 檢修消防設施、設備;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第六條乙方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
第七條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乙方可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元。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有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未違反“物業裝飾裝修協議”的,乙方應在 30日內將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本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
第八條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服務要求的,乙方認為有能力承擔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篇5】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標準、時間、地點、人員等符合甲方的要求,并應遵守國家、重慶市的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和規定。
1.2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標準、時間、地點、人員等,由乙方在合同書中明確說明。
第二條 服務費用
2.1 乙方應向甲方收取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按以下方式計算:
(1)物業服務費用:
物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網絡費、維修費、清潔費等。
(2)維修基金:
甲方應向業主收取的維修基金,用于支付小區內的維修費用。
2.2 物業服務費用、維修基金的收取,由乙方在合同書中明確說明。
2.3 物業服務費用、維修基金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執行:
(1)物業服務費用的支付,由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自行支付。
(2)維修基金的支付,由業主在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會議上決定,并應在決定后3日內,將維修基金轉入物業公司賬戶。
第三條 服務期限
3.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物業管理服務為止。
3.2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后1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物業管理服務資料。
第四條 保密條款
4.1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信息、資料、數據等應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甲方信息、資料、數據等。
4.3 違反保密條款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必須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拒收物業服務費用、維修基金,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3 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按約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
6.2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7.2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重慶市的有關法規、政策和規定,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職責和義務。
7.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字:
聯系方式:
乙方:(蓋章)
簽字:
聯系方式:
二0二0年五月一日
【篇6】物業服務合同
重慶市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稱“示范文本”)為:
一、服務內容
1.1 服務范圍:物業服務是指物業服務中心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對業主的住宅實施管理和服務。
1.2 服務內容:物業服務中心根據業主的需求,提供以下服務:
(1)物業管理:包括日常清潔、維護、保養、修理,保證住宅安全和衛生。
(2)保安服務:包括日常巡邏、保衛,確保住宅安全。
(3)維修服務:包括房屋維修、設施維修、設備維修等。
(4)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支付,具體費用標準由業主大會決定。
二、服務期限
2.1 服務期限:物業服務中心根據業主的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服務期限自業主支付物業服務費用之日起計算,具體服務期限由業主大會決定。
2.2 業主大會決定的服務期限:業主大會決定物業服務中心的服務期限,業主在支付物業服務費用后,可以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服務期限申請。
三、服務方式
3.1 服務方式:物業服務中心根據業主的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派工作人員:物業服務中心根據業主的需求派工作人員進行服務。
(2)電話服務:業主可以通過物業服務中心提供的電話服務,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需求。
(3)電子郵件:業主可以通過物業服務中心提供的電子郵件,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需求。
(4)在線服務:業主可以通過物業服務中心提供的在線服務,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需求。
三、服務費用
4.1 費用構成:物業服務費用由以下構成:
(1)物業服務費用:包括物業管理、保安服務、維修服務等費用。
(2)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應當將專項維修資金用于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3)其他費用:包括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費用。
4.2 費用支付: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物業服務費用。業主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現金支付:業主可以直接將物業服務費用存入業主委員會指定的銀行賬戶。
(2)銀行轉賬:業主可以直接將物業服務費用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給物業服務中心。
(3)其他方式:業主可以根據物業服務中心提供的其他支付方式,向物業服務中心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四、違約責任
5.1 服務期限內,業主未按時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的,物業服務中心有權停止提供服務。
5.2 業主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的,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要求業主支付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6.1 因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6.2 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物業服務中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事項
7.1 其他約定事項:
(1)業主應當遵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物業服務費用,并遵守業主大會制定的其他規定。
(2)物業服務中心應當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提供相應的服務。
(3)物業服務中心有權對業主進行管理,但不得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4)物業服務中心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重慶市的相關規定。
以上為示范文本,僅供參考。
【篇7】物業服務合同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并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