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了勞動合同怎么賠償集合2篇
協議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協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系、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包括合同、議定書、條約、公約、聯合宣言、聯合聲明、條據等。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怎么賠償集合2篇,歡迎品鑒!
第一篇: 違反了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違反了勞動合同的賠償如下: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作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此處的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是指因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而損失的工資收入。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篇: 違反了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法在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下對某些勞動者采取了特殊保護制度。
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到期也不得終止,應當續延至該情形消失時終止。這些情形包括: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