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口食品總代理合同【四篇】
代理是法律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稱本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與第三人(又稱相對人)實施民事行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進口食品總代理合同【四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口食品總代理合同篇1
甲方(需方):_____
乙方(供貨商):——
本學期由_____為甲方食堂供應_____。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衛生的放心食品,確保甲方全體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特簽定供貨合同如下:
1、乙方必須將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原件送交甲方查驗,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經營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供甲方備案)。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調料)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進行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調料)的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調料)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料、調料)價格按照批發價或優惠價確定。
6、貨款按月結清。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并進行補充。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執行時間為一學期:自20_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另行續訂。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簽名:經營負責人簽名: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進口食品總代理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按計劃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產品,總_________瓶。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5、甲方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及甲乙雙方確定的標準進行貨品驗收,如經驗收貨品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
6、由于甲方運輸及存儲不當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動或降低該標準。
3、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所執行國家標準的要求。
4、保證提供的`產品配方和工藝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對其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負責。
5、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所帶來的后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價格等不方便公布的各種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3—5萬元違約金
7、本合同所簽訂的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款識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為他人生產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產的產品由甲方負責銷售,沒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否則乙方賠償給甲方違規額的30倍,
第四條委托方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
1、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技術標準后,向乙方發出委托加工通知單,乙方接到通知單后即按該單的要求進行生產,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入庫,交貨地點為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自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包裝材料訂金一萬元,在乙方完成各批次訂單后,訂金在最后一批貨款中扣除。
3、各批次灌裝前支付該批次全部貨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交貨或貨物的數量、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收貨品。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帶有甲方商標款識的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乙方應立即停止,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損失。
3、如甲方未及時向乙方發出通知單,或未及時提供包裝物料,造成交貨延遲,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交由原告方所在地裁決處理。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食品總代理合同篇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于年月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制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稅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并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于年月日將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4.甲方須在貨到港前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通關提貨后,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托經海關批準注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并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并及時與乙方聯系,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后,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進口食品總代理合同篇4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hetong/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