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匯編2篇
情形,拼音是qíng xing,漢語詞語,是指事物的內在狀況及其表現出來的樣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匯編2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篇: 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
1、法律規定借款合同訴訟時效為三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期限為三年,所以如果債權人在還款期限到期后三年內不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二篇: 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
1、合同定義不同
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
貸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機構為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由借款人到期返還貸款本金并支付貸款利息的協議。
2、借、貸對象不同
借款方一般為個人或者公司性質。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
貸款合同的對象通常是銀行機構。貸款人應該按照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進行使用,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
3、合同的成立方式不同
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由雙方當事人進行統一協商。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即成立。在合同成立后,才開始履行,成立與履行相分離。
貸款合同需要由借貸人向銀行機構證明自己的償還能力,社會征信信譽。由銀行進行審核,無異議后才可以簽訂貸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