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擔保合同范文三篇
擔保,是為擔保某項債務的實現而采取的措施,該項債務是主法律關系,擔保是從法律關系。擔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錢擔保。物保,即擔保物權,它以物的交換價值作為債權實現的擔保。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方擔保合同范文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三方擔保合同
關于簽三方協議的順序:公司-〉自己-〉學校
我們廈門學大有章后需要蓋章是一種對應屆畢業生的保護。
關于檔案問題:
畢業生畢業后,在其學籍檔案中放入該畢業生的報道證,然后由學校將檔案轉交畢業生就業單位的人事部門。這時的學籍檔案正式成為人事檔案,它是通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然后履行相關畢業程序并取得報道證后,才得以實現。
(也就是我們把檔案遷過來??次覀児居袥]有人事接收權。有的話由我們公司的人事部門保管,沒有的話公司幫員工掛到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接收權:我國的人事檔案只能由國家機關或其事業單位才能接收管理,以前國家所有的企業均為國有,但現在私企、民營、外資等等不是國有企業就不能接收和管理檔案。這叫就人事接收權。
關于戶口問題:
畢業生的戶口是在勞動合同簽訂后落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戶口是國家公安機關管轄的,任何一個企業都沒有處置戶口的權利,戶口的管理不在于用人單位,戶口上在用人單位處,用人單位只是一個集體戶口的戶主,他只有保管權
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也就是我們公司需要申請一個集體戶口。然后我們員工把戶口遷到我們公司集體戶下就可以了。)
民營企業如何申請集體戶:
具體可以問問當地所轄公安局(派出所)
給你個深圳的辦理例子,可供參考。至于多少錢,多久,基本取決于你們運作的手段。
一.辦理集體戶口具備條件:
1.單位員工20人以上,其中有6人以上戶口須遷入集體戶口。
2.單位有專人負責集體戶口管理,并自覺承擔相應的責任。
3.單位有穩定的辦公場所或員工宿舍。
二.須提交的材料:
1.企業法人簽名的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本單位負責管理集體戶口的人員名單;
4.單位員工宿舍或辦公場所房產證明,屬于租房的提供租賃合同
第二篇: 三方擔保合同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賣方漲價違約需雙倍返還定金嗎?
作者:張虎律師
近期,國內一線大城市出現了房價暴漲的態勢,房價的上漲催生了賣方毀約另行漲價出售的情況,因此引起較多的二手房買賣糾紛。如果房屋價格波動較大,從簽訂合同到過戶前,可能房子前后相差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多數賣方還是會遵守合同的約定,但也有一些賣方選擇違約支付買方違約金,拒絕履行過戶義務。簽訂合同后賣方漲價的情況下,買家應該如何維權呢?
2016年1月,家住上海的郭先生通過某房產中介購買了李女士一套二手房,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總價380萬元,首付260萬元,貸款120萬元。合同簽訂當日支付定金10萬元,45日內支付260萬元首付款。貸款辦理下來后20日內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之后郭先生和李女士及房產中介共同簽訂了《三方協議》,約定貸款一次沒批的,李女士應配合郭先生換其他銀行再次申請貸款,直至貸款批準為止。就在等待貸款審批的這段時間,李女士這套房子市場價格看漲,且已有買方表示愿意多出40萬元全款購買。李女士告知郭先生房子不賣了,并表示可以將定金和首付款退給郭先生。郭先生和房產中介業務員多次找李女士協商,李女士態度堅決要求解除合同。郭先生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辦理過戶手續。以下為賣方漲價違約情形下法律分析:問題一:可否要求賣方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并辦理過戶手續?根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貸款獲批后20日內,李女士應配合郭先生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李女士構成違約。對于郭先生來說,繼續履行合同可以以較低的價格成交買房,但是存在訴求無法實現的風險,因為如果賣方一房二賣并且已經與第三方辦理了過戶手續,且第三方為善意的情況下,即出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0條規定的事實上不能履行合同的情況,那么買方要求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的訴求顯然是無法實現的。問題二:可否要求賣方按照定金罰則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買方同意賣方不再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在買方已經支付定金的情形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該訴求的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5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郭先生與李女士房屋糾紛中,雙方約定的定金金額為10萬元,在郭先生支付了定金的情況下,李女士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則其需返還郭先生20萬元。該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金額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約定定金金額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二十,根據《擔保法》第91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奔闯^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罰則的效力,例如雙方約定的定金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30%,如果賣方收了定金但不履行約定債務,在此情況下人民法院將判決雙倍返還即40%的合同金額,另外的10%按預付款處理。問題三:可否直接要求賣方賠償經濟損失?如果買方既不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也不適用定金罰則追究賣方違約責任,而是要求賣方直接賠償經濟損失,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據。在此情況下,買方可以向賣方主張因賣方違約而給其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的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一是雙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二是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律師提醒:防止賣方因房價上漲主動違約,首先是增加定金的數額,一旦賣方違約,其需要支付雙倍定金,無形之中增加賣方的違約成本;其次是盡量將合同條款約定詳盡細致,防止因約定不明產生糾紛;再次是盡可能地縮短交易時間,按合同約定及時、快速履行支付首款、申請銀行貸款、辦理過戶手續等程序,讓賣方盡可能沒有違約的理由與借口;另外,發現賣方違約跡象時要及時固定違約證據;最后,房屋買賣屬于風險較多、糾紛易發的領域,且一般房屋買賣涉及金額較大,因此在買賣房屋過程中最好委托專業律師辦理,確保買房無憂。
第三篇: 三方擔保合同
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鑒于:
第一條擔保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擔保范圍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2)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4)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蛞笠曳揭云滢D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5)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2)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3)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4)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民法典》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效力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