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實用范文匯總四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實用范文匯總四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篇: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實用
根據員工的戶籍地址和現住址直接去員工家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須要有兩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為人事人員,一人可以是工會或其他部門員工,送達員工并要求簽收。萬一員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請員工同住的成人直系親屬簽收有效,這個辦法適用于員工住址較近的情況。
通過郵政寄送掛號信,在掛號信的封面或存根欄必須寫上送達的內容是什么,不然今后收信人會以不知道信中是什么內容沒看或扔掉等理由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另外,在掛號信寄出一段時間后,還需要到郵局去確認信件是否送達,郵局會給予正式的反饋,如果地址有誤退回,再做其他辦法。
當第1點談到如果直接送達沒有人接收,家中無人,可以請所在社區的工作人員,或轄區派出所民警陪同一起到員工家門口,將信件內容塞入員工家中,并請社區、民警簽字佐證以送達
如果找不到員工本人,可以采取登報的方式。其實,采用這種方法是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的,那就是只有在前述幾種方法無法送達的情況才能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而不能一開始就采取登報公告處理,因為你在此之前沒有充分履行告知義務,而只是廣而告之。公告送達要注意選擇的媒體,要選取在國內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
這種方法代價太高了,把公證處的人請來作證,證明我們已經將文書送達員工。
用人單位單方勞動合同解除時,向勞動者送達勞動合同解除的通知和相關證明,屬于法律規定的義務。在實踐中,由于用人單位在涉及送達問題的不當處理,導致送達出現瑕疵。由此引發的勞動糾紛案件,因為送達的不合適,導致用人單位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最終反而是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
第二篇: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實用
【】先生/小姐/女士/同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地方政策規定,本單位即日向你發出本通知書,就解除與你在【】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 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理由是 ; □ 無正當理由擅自離崗連續超過15日,違反了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 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6項規定的情形;
□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和本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勞動者不能勝任約定的工作和培訓、調整后的工作;
□ 勞動者申請辭職,提交申請的日期為【】年【】月【】日;
□ 其他。
□ 本年度內,勞動者在本單位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天;
□ 勞動者承諾于本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返還在本單位尚未結清的備用款;
□ 本單位承諾于【】年【】月【】日前向你支付尚未結算的工資(含加班費、績效、獎金、津貼)、依法應得的經濟補償金【】元、應法應得的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元; □ 勞動者同意本單位于前兩項款額內扣除其個人應繳的費用(含但不限于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和依法應承擔的賠償金【】元;
□ 辦理其他工作交接手續(含但不限于返還工作證、工裝、工具)。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簽收之日即為送達;無人簽收的,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超過30日,視為送達。
本通知書送達后,用人單位按第3條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的,雙方無其他爭議。
勞動者(簽字):
用人單位(蓋章):
年月日
第三篇: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實用
————————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第——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
20xx年x月 日
第四篇: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實用
你與aa公司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______項原因,根據《aa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______條第____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經濟補償為______元,醫療補助費為______元。
請你于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