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勞動用工合同匯編4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人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勞動用工合同匯編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勞動用工合同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性質: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以便于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保證乙方基本的休息權利。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計件單價為元。
(三)實行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雙方約定的提成比例為.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日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夜班補貼元。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標準支付乙方生活費。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工傷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并有權提出批評或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三條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足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三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經協商,雙方就其他事項作如下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或本行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鑒證機關:(公章)
鑒證日期:年 月 日
餐飲勞動用工合同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 鄉(鎮)村 現住址:聯系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 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甲方每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每月支付工資為 元。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所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決。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餐飲勞動用工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年月日生效,年月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位。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
第三條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月工資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六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第七條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合同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勞動用工合同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支付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元/月。
第十一條甲方實行計時或者崗位工資的,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____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計入乙方工資。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后,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