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司機用工合同(合集3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司機用工合同(合集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司機用工合同1
聘用單位(甲方): 高樓新星幼兒園
受聘人員(乙方):
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二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三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條 乙方必須要完成甲方每學期制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應保證在每月15號前,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報酬,工資情況由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 元)。未及時對付報酬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要 5%利息。
第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進行經濟處罰,甚至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 校車行駛出校門期間,必須打開喇叭,車速不超過50公里/小時,未按規定操作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司機承擔;嚴格按照規定操作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 乙方在工作期間向甲方請假必須經校長同意,且扣罰當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兩天工資,連續曠工超過一周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將扣罰當月工資作為處罰。
(三)由于乙方大意、放任、或者嚴重失職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造成嚴重后果的;乙方負責處理事故發生費用,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乙方只能在接送學生時使用校車,不得隨意更改路線,或者改變車輛使用意圖,如有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須請示校長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批準的,每次扣發司機50元。
(五)乙方每天在出車前、或者收車以后必須要先檢查車況、如發現什么問題要及時報告校長進行修理。如果不及時報告出現不安全事故,處罰司機100元。校車保養、修理由校方負責。
(六)乙方每天要保持校車車內、車外的干凈、整潔。基本保證每天下午收車后打掃一次,每周擦洗車內外衛生兩次。
(七)乙方每天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到崗,按時出車,按時收車,出現一次延誤時間的扣發當天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扣發工資50元。
第七條 本合同期限為一學期(20x年 月 日---20x年 月 日),每學期結束時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乙方如果想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月前向校長提出,等待校長招聘到新司機后方可解除,否則扣罰乙方當月工資。
第八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學校留存。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幼兒園司機用工合同2
甲方:x學校
乙方:x
根據需要,甲方聘請乙方為校車駕駛員,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為沭陽縣劉集天驕學校接送學生及老師服務,為了保障甲方師生的生命安全和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1.甲方每月按時付給乙方工資1800元,在無違反規定的情況下,每月另發考核獎200元;
2.乙方必須條件服從甲方安排。否則,每次將從乙方考核獎中扣除50-100元;
3.乙方必須在規定發車時間前1小時到校,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并做好《校車常規檢查記錄》。
4.每天接送學生結束后打掃車內外衛生,時刻保持車容車貌整潔、美觀,并保護好車輛不受損壞。否則,每次扣除考核獎20元;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交通法規,如因違規操作或違章而被處罰的,則由乙方本人負責。
6.乙方如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待甲方批準后,且乙方積極協助甲方招聘到合格駕駛員,甲方退回乙方保證金,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合同。否則,如果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職,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當月工資不發,并臨時另聘駕駛員。
7.每月四次集中學習,學習期間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否則每次罰款20元。
8.本合同有效時間一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9.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幼兒園司機用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專職校園接送幼兒駕駛員,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3年)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專職駕駛員工作,專門接送在本園上學的幼兒及其它需要完成的接送工作。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規定,按照崗位責任的要求,完成本崗位工作的任務,保障甲方一切用車需要。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3000元安全保障金,合同滿退還。
三、勞動報酬、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元。
2.甲方從_____年_____月起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不服從管理或在工作中嚴重有損甲方單位形象的;
(3)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加強車輛保養,致使延誤接送幼兒達三次以上的;
(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國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駕駛員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7.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