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書錦集三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合同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合同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合同書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書錦集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1篇: 抵押借款合同書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為確保 (以下稱“債務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為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范圍
2.1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貸款的本金(大寫) ;幣種 ;月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甲方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當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無論債務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擔保的,乙方均有權首先要求甲方對上述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2.4乙方放棄其他擔保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擔保責任。
2.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甲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辦理完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乙方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若乙方要求甲方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投保手續。甲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不低于抵押物的合理價值(或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甲方應將保單正本交乙方保管。
4.2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甲方未能投保或續保的,乙方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乙方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5.1 甲方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甲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甲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5.6甲方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不會違反其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文件的任何規定;不會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或政府授權或批準;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或受之約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會導致其在該合同項下違約。
5.7甲方不存在將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的、已經發生且尚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而且據其所知無人將采取上述行動。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甲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甲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乙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甲方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甲方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乙方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甲方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甲方應協助乙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6.9 乙方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甲方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乙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
(2)甲方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的。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甲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甲方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甲方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甲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8.2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公證與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9.1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合同雙方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9.2 如債務人及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甲方就主合同及本合同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違約金愿意接受公證機構出具執行證書,并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3公證機構收到執行證書出具申請時,公證機構按照本合同“通知”條款所羅列的通訊地址向擔保人以信函方式核實債務人的違約情況,擔保人未在 個日歷日內回函,或回函提出異議,但未按約定提出充足證據,則視為其同意債權人向公證機構提出的債權人已完全履行合同的證據和債務人違約的主張。
9.4雙方約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方式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的,其后各期債權視為到期,可以就全部債權申請強制執行。
9.5如公證機構不予出具執行證書或公證執行證書經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雙方約定采用本合同中第十一條款中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抵押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抵押人的相關信息。
10.2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0.3 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如若雙方已經申請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通知
12.1本合同規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或書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所有要約、書面文件或通知)均應通過以下方式之一送達相應一方:
(1)當面遞交;
(2)中國郵政特快專遞;
12.2 在以下時間通知被視為已經送達:
(1)如果以當面遞交方式送達,送達指定地址并簽署回執或其他送達證明;
(2)如果是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送達,為交寄日后的第三個工作日;
12.3 以下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抵押借款合同書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車倆大架號: 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第3篇: 抵押借款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借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借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