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購房權出讓協議書]商品房購房權出讓協議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溝通、協商,自愿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出讓××縣團購商品房(××小區)的選房權及購買住房權給乙方。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選房、購房事宜。
二、乙方交付購房誠意保證金(履約保證金)¥×0000.00(大寫:×萬元)及其后的購房費用,并承擔購房所需一切手續費。乙方擁有所購住房的使用權和所有權。
三、如果與商品房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能直接填寫乙方姓名,甲方有責任在辦理好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后×天內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
四、如果與商品房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能夠直接填寫為乙方姓名,則乙方可在與商品房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即向甲方支付購房權出讓費¥×0000.00(大寫:×萬元)。如果與商品房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能直接填寫為乙方姓名,則乙方應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過戶給乙方后即向甲方支付購房權出讓費¥×0000.00(大寫:×萬元)。
五、 如因政策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乙方購買住房不成功,甲方應退還購房誠意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及已交付的房款和購房產生的一切手續費給乙方。
六、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協定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手印):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名(手印):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