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勞務合同錦集三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銷售勞務合同錦集三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1篇: 銷售勞務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和章程,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銷售經理崗位工作。
2、協議有效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
4、甲方每月15日以人民幣的方式支付乙方稅后工資和提成獎金。
5、乙方每月銷售憑本人手機訂餐、訂房計算業績。試用期基本工資為20元。試用期為前三個月任務30000萬,屬于市場開拓期。如果完成任務超出部分按3%提成獎勵。如果未完成任務按差額部分的2%扣減工資。第四個月開始任務為50000元,如果完成任務超出部分按3%提成獎勵。如果未完成任務按差額部分的2%扣減工資。乙方憑本人手機電話訂餐、訂房,銷售金額達到1000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8%提成。每月完成任務可享有電話費報銷100元福利。
6、乙方應及時圓滿的努力完成甲方規定的工資任務和經濟業績指標。及時合理安排和消化因加班所致的輪休和調休。
7、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定制度的教育。
8、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9、因乙方工作失職,失誤或過失等造成客戶的投訴,及給甲方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損害的。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經濟處罰,勒令辭退等。情節惡劣,造成后果嚴重,經濟損失重大的,甲方將報請公安機關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
10、乙方有權擔保客戶掛賬,但不能超出本人的工資,(有掛賬協議的除外)而當月必須結清所有的掛賬才計業績。如果當月擔保掛賬沒有結回,酒店有權暫不發放工資和提成。而且當餐確客人消費金額賬單和銷售記錄。
11、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有關辭職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12、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甲方辭退乙方,需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不足天數的部分,須支付乙方補償金,并結清工資。
13、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按勞動法規定的工作制度。每周休息一天,每月休息4天,并享有國家法定節日。
14、甲方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提供免費食宿。
15、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設備,建立建全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規范和崗位責任制度,乙方須確實嚴格遵守和執行,實施上述之相關規定和制度。乙方在遵章守紀的前提下在工作的時間和地點,因工受傷的,甲方負責乙方的相關的治療費,醫療費,生活費,及工資。
16、如果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及事件致使甲方無法正常經營和營業時,甲乙雙方均須協商共同努力解決,并友好協商顧及雙方利益。
17、乙方的餐飲部、客房部、康樂部打折權限按照銷售經理的崗位職責內容執行。
18、乙方的餐飲部贈送權限,每桌所送菜品必須是菜譜內100元以內的,超出部分由銷售經理自己買單。
19、乙方的抹零權限,每桌客人消費單最高抹零50元以內。
20、乙方如果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業績的,公司將責令辭退,訂餐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扣除當月所有的業績,視為業績未完成,并罰款500元,做開除處理。
總經理:
銷售經理: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銷售勞務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勞務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務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務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務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務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后,需將客戶轉交于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務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務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務關系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八、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3篇: 銷售勞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3、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二)在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外不再擔任或兼職其他任何企業的工作。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和國家勞動保護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標準。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二)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費。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
2、其他形式:
(二)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五)甲方按乙方當月銷售業績和貨款回收金額直接作為計算乙方提成的依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失職,導致呆賬、壞賬、死帳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月從乙方提成中扣除40%計提。
六、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辦法,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和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聽取工會和職工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
2、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三、第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 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6、克扣乙方身份證、資質、資歷等證件的;
(八)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十)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勞動合同》送達
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繳扣。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二)鑒于乙方已在自行繳納社會保險且不愿將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甲方公司。甲方按每月200元標準支付給乙方,有乙方自行繳納社會保險,乙方不得就社會保險待遇問題向甲方主張權利。
(三)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九、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 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于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違約金(包括但不限于培訓期間的工資、差旅費、各種補貼等)。
(三)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培訓費用及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一)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勞動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 依照法律、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