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集體合同集合4篇
員工集體合同范本分享。 工作總結之家小編為您準備的“員工集體合同范本”能夠給您帶來收獲。由于自身的需求,我們在很多的地方都會用到合同,其中有一種起調和作用的合同,叫做集體合同。集體合同又叫做勞動協議,是企業與工會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我們簽訂集體合同可以減少糾紛并且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相信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集體合同集合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集體合同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以及江蘇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規定
同江蘇華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江蘇華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乙方)高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經集體協商可以達到一致意見的單項、多項或者所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
一、勞動報酬
包括工資分配方式,工資支付辦法,工資增減幅度,工資收入水平,延長工作時間付酬標準,特殊情況下工資標準等。
二、工作時間
包括工時制度方式,加班計劃和限制,特殊工種工作時間,勞動定額的確定等。
三、 休息休假
包括月休息時間、調休息安排、年休假標準,不能實行標準工時的職工休息休假等。
四、保險福利待遇
包括依法參加的各項社會保險,企業補充保險的設立項目、資金來源以及享受的條件和標準、企業福利設施的修建、職工文化和體育活動經費的來源
職工補貼和津貼標準,困難職工救濟、職工療養、休養等。
五、勞動安全衛生
包括安全衛生的目標、勞動保護的措施、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改善的具體標準和實施項目,定期健康檢查以及對職工未成年的特殊保護。
六、勞動合同管理
包括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勞動合同的程序和辦法、經濟裁員的條件和辦法等。
七、職業培訓
包括職工上崗前和工作后的培訓,轉崗培訓、培訓的周期和時間表以及培訓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討論通過,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予以公布。有效期五年,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九、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集體合同按簽訂集體合同程序進行。
1、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廢止的。
2、集體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或者企業生產工藝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變化致使集體合同部分或者全部無法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或全部無法履行的。
4、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勞動部門協商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
可以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集體合同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集體合同規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認可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集體合同生效后,簽約雙方應當認真履行,企業每年至少一次向全體職工報告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2、簽訂兩年期以上集體合同的,可以每年就工資等不定因素方面的內容進行協商簽訂年度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相關內容的變更和補充。
甲方代表: (簽章) 乙方代表: (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見證監督方: (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員工集體合同篇2
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根據《勞動法》、《工會法》、《教師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集體合同規定》、《山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單位女職工委員會在工會領導下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單位必須對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將女職工工作納入教育年度考核目標。
第二條 單位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工會委員會中至少必須有一名女職工代表,單位一些重大決策、制度等的討論制定必須有女職工代表參加。教代會中必須有一定比例的女職工代表。
第三條 單位女職工委員會必須在黨委、工會的領導和行政的支持下,圍繞教育教學發展、提高女職工隊伍素質,開展各種形式、豐富多彩的素質教育和自我達標活動,組織女職工在教育教學發展中充分發揮半邊天作用。
第四條 單位在組織職工進修、外出考察學習、崗位培訓時必須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
第五條 廣大女職工要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活動,愛崗敬業,鉆研教材、力求創新、遵紀守法,自覺執行單位規章制度,樹立良好形象,維護教育聲譽。
第六條 單位依法保障女職工享受特殊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增強保健意識,不斷提高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七條 單位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處于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對在產期的女職工由女工委代表給予看望,以表關懷。
第八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因生理特點禁忌從事勞動范圍的勞動。單位要嚴格執行勞動部頒布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
第九條 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機構證明,給予公假1至2天。
第十條 根據單位實際,可為女職工設立衛生室等保護設施,定期為女職工發放衛生用品或補貼。
第十一條 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不得安排從事生產和使用危害生理機能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和超過衛生防護要求的放射性作業以及經常攀高、彎腰、抬舉、下蹲等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適應原勞動的,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其勞動量或安排其他適宜的工作。
(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算作勞動時間,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三)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從事夜班和加班勞動,每天在勞動時間內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上班確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提前休產前假。
第十二條 女職工產期保護
(一)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二)單位積極宣傳貫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鼓勵女職工晚婚晚育、少生優育。符合《條例》晚育規定的女職工增加產假90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每月加發5元獎勵費,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
(三)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給予15至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四)產假期滿上班,給予 1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勞動定額。因身體原因不能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按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為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應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女職工哺乳嬰兒滿1周歲后,如正值夏季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哺乳期1至3個月;經醫療機構診斷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哺乳時間,但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二)女職工在規定的哺乳期內,單位不安排國家規定的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上班確有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六個月的哺乳假。其工資照發。
第十四條單位應積極參加生育保險,按時足額交納生育保險費,按生育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女職工生育期間的費用。沒參加生育保險單位的女職工懷孕,在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單位報銷,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五條 患有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經醫療機構證明不能勝任現勞動的,單位應減輕其勞動量或暫時安排其他適宜的勞動。
第十六條 單位應切實做好女職工衛生保健工作。對女職工(含離退休女職工)至少每兩年普查一次婦女病,條件允許應每年普查一次婦女病。在勞動時間內進行檢查的算作勞動時間。
第十七條 3月8日“三八 ”婦女節,可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為女職工放假半天。
第十八條 根據單位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職工接送孩子上學的時間。
第十九條 單位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要有女職工委員會的代表參加,對本合同履行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和監督,并將履行情況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同時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二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按勞動爭議規定程序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報縣以上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審批、備案后具備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依法履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單位名稱(章) 工會名稱(章)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 工會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集體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已登記注冊的協會,會址: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簽訂如下總集體合同: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集體合同:
1.空間范圍上:適用于_________州。
2.物的范圍上:適用于所有零售企業,包括總部不在___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機構。
3.人的范圍上:適用所有雇員包括受培訓人。
第二條雇傭和試用期
1.雇傭應予以書面證明。雇傭證明中應說明雇員薪金或工資級別、報酬額和組成成分,以及雙方協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試用期為3個月時,解雇期限至少為3個月并至當月底。勞動關系如在約定的試用期后沒有終止,則它轉變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系。工商業雇員試用期間勞動關系的解雇期限為3周。
3.如雇主在雇傭前明確要求雇員面試,則應補償其必要的旅費和滯留費。
4.在雇傭雇員后,與求職書附在一起的有關證明原件應予以退還給雇員本人。
第三條短工
1.雇員在其勞動合同約定的周工作時間短于集體合同規定的周勞動時間的情況下稱為短工雇員。
2.簽訂短工勞動合同的短工雇員不能被排除在集體合同的給付規定之外。如沒有較為優惠的協議,他們有權領取按其平均周工作時間與集體合同規定的周工作時間的比例計算得出的各項給付。
3.短工雇員的工作時間的開始、結束及有關情況,在設有企業委員會的企業應通過企業協議;在沒有企業委員會的企業,通過雇員與雇主個人協議作出規定。
4.每周工作時間應至少為20小時,每日至少4小時。如已與企業協商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則將此每周工作時間分攤在每周內最多5天之中。如勞動組織方面具有重要原因或雇員愿意時,可以偏離上款規定而作出協議。《企業組織法》第87條不受此影響。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可以根據38.5小時降為37.5小時的比例關系,相應縮短短工雇員以前同雇主協商的固定周工作時間。短工雇員同意縮短周工作時間或同意對勞動合同作適當修改時,方可根據38.5與37.5的比例縮減周工作時間。不能違反雇員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時間,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業保險義務。
6.在配備非短工的崗位人員時,如不損害企業利益,雇主應首先考慮安排企業內愿意接受非短工工作且有能力的短工雇員。
第四條臨時工
1.臨時工是指在雇傭時申明只是暫時性雇傭且其勞動關系最長3個月后應予以終止的雇員。如3個月后勞動關系仍未終止,則它轉變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系。在計算3個月的時間時,不考慮雇傭暫時中止的情況,但中止時間加起來總共不應超過1個月。
如在6個月之內雇傭臨時工達4個月以上,則其勞動關系轉變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系。
2.在雇傭臨時工的第一個月內任何一日均可提出解雇要求。
如雇傭臨時工持續1個月,沒有間斷,且事先沒有商定雇傭期限,則應在解除雇傭關系前一星期通知該臨時工。
第五條受培訓人(學徒)
1.有關培訓關系適用職業教育法的有關條款。
2.支付培訓津貼時應至少以集體合同規定的數額為基礎。
3.根據培訓結業考試不及格者及無資格參加考試者之申請,可以將培訓關系延長至下一次復考,但最多延長1年。以上也同樣適用于出于非自身原因沒有參加結業考試的學徒。
第六條職業學校時間
為履行法定的職業學校的教育義務,應保證受培訓人上職業學校所必需的時間。職業學校聽課時間應算為工作時間。
第七條勞動時間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時間的常規周工作時間為38.5小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為37.5小時。有關法律規定同樣適用。
2.下列情況下可以通過企業協議,如企業無企業委員會,則通過勞動合同作出與第1款相偏離的規定:
a.已事先協商好連續休息時間制(如流動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這種情況下38.5小時周工作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37.5小時周工作時間在一個日歷年中應以平均數達到。
b.在采用不進行年工作時間調整的勞動時間制度的情況下,由于周工作時間降到38.5小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降到37.5小時后產生的休息時間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個星期或一個季度為間隔段事先予以調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勞動時間縮減到38.5小時,根據a和b所采取的調整須導致至少為1.5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勞動時間縮減為37.5小時,調整措施須再次導致至少1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二次調整總共應導致不少于2.5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
3.工作時有一半以上時間是等待工作的雇員,如汽車司機、門衛、勤雜工,如本人沒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長工作時間,則在企業委員會同意下,可將每周工作時間延長到46小時,但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9.5小時。
4.縮減周勞動時間時不得延長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時間。
5.法定節日視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時間。
6.企業領導在企業委員會的參與決定下確定每天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15分鐘以上的休息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7.收尾性操作、結帳及其它必要的結尾工作可以滯留必要的人員予以完成。這種情況下如延長勞動時間只在有特殊理由時才能被允許,并將之計入加班時間。
8.在基本《企業組織法》第87條所進行的協商范圍內,應考慮晚上雇員工作產生的福利要求及特殊困難。如不能協商一致,則由企業內調解處作出決定。對于雇員提出不愿意從事18:30以后的工作理由,雇主及企業委員會應認真審查、考慮。如雇員由于個人緊急原因不能在星期四晚上18:30后上班,則應予以準假。
9.雇員不能在連續兩個星期四的晚上上18:30以后的班。有適當理由時一年可以增加一次星期四18:30以后的班。其中要扣除4個星期四。這不包括第7款所列的工作。雇員同意時可以在單個情況下作出偏離于第1、2句的規定,并應通知企業委員會。
10.星期四上班在18:30仍需工作的雇員,當日的工作時間不應超過8個半小時,除非在其他工作日(星期六除外),企業通常工作時間也同樣超過8個半小時。
11.星期四晚上18:30以后仍然工作的雇員獲55%的補貼。這種晚班開業補貼可以在同一星期以休息時間補償。根據可能和雇員的要求,結合企業慣常的休息時間制度應給予這種休息時間(參見2款)。這點上可以與確定的企業工作時間規定有所偏離。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也可采用另外一種補償方式。
第八條加班時間
1.加班時間是指第七條第1、2款規定以外的所支付的勞動時間。
2.加班應盡量予以避免,只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才允許加班。如加班非個別特殊情況,則須由企業領導在企業委員會的參與決定下確定是否有必要加班。
3.加班小時應以月收入的1/167,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1/163,以及25%的補貼(這種補貼從當周工作時間的第41小時后才開始計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后則為37.5小時)。也可以根據雇員的要求連同補貼以休息時間進行補償。
4.其工作時間依第七條第3款調整的雇員,在周工作時間的第47小時后方可領取加班補貼。
第九條夜班、星期日及節日班
1.如企業經營活動需要,法律允許,可以由企業領導在企業委員會的參與決定下安排夜班、星期日班及節日班。此類加班報酬每小時應為月報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后為月報酬的1/163以及有關補貼。也可根據雇員的要求連同補貼以休息時間補償。如對同一工作時間有多種補貼供選擇,則應支付的一項補貼。
夜班自20點至6點50%
星期日班自0點至24點50%
節日班自0點至24點100%
如節日覆蓋某一工作日,則另外支付其法定報酬。
2.以上規定不適用于一般看守工作。
3.根據《商店打烊法》第14條,星期日開業工作的雇員除了領取第1款規定的報酬外,也應根據《商店打烊法》第17條第3款給予其休息時間。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偏離本條款規定。對于每一個這樣的星期日,可給予雇員此星期日后下一個星期內除星期六以外的其他一整個工作日的休息時間。
第十條工資級別、報酬計算、報酬支付
1.有關薪金、工資級別以及報酬數額由特別的集體合同予以規定。
2.根據雇員實際從事的工種將其列入相應工資級別。如一雇員長期同時從事多種工資級別不同的工種,則依據工作時間上居多的工種確定工資級別;如不能確定工作時間居多的工種,則將其工資列為較高的工資級別。
3.如某一雇員替代別人從事4個星期以上,且工資級別較高的工作,則應支付其替代期間的協調報酬,數額為兩工資級別之差。
4.曾受過商業的或與其工作相適應的職業培訓的職員計算職業工齡時,不受其以前從事工種所在的經濟部分的限制。
2年的職業培訓結業考試通過后,方能提出第一職業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職業培訓結業考試通過后,方能提出第二職業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訓合同約定期限屆滿至結業考試通過期間支付薪金級別ⅰ或工資級別ⅱ的報酬。
6.沒有通過職業培訓結業考試的職員的薪金,依據有關薪金集體合同而定。
7.計算職業工齡時,勞動關系中斷時間在3個月以內的,不予以考慮。如能證明因轉業培訓而中斷了工作,則這一期間也應計算在職業工齡之內。
8.職業培訓結束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時間也應計入職業工齡。如女職員因分娩中斷其工作則同樣適用以上規定,但最長不得超過15個月。
9.根據集體合同產生應予提高報酬的情況時,在產生該情況的當月第一日開始提高報酬。
10.雇員收入改變時,須交付雇員一份有關薪金或工資級別、收入構成及應扣除的各類款項的書面證明。
11.計算每小時勞動報酬時以月報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以1/163為基礎。
12.年滿55周歲且在企業連續工齡為20年以上的雇員,由于年齡或健康原因引起工作能力降低,通過更正性解雇(注:雇主與雇員約定先解除,然后以一待遇較差的前提重新雇傭)被列入集體合同規定的較低的工資級別時,可在24個月內領取相當于原來工種和現在工種的薪金或工資級別差的協調數額作為報酬保險金。
集體合同規定以外的補貼不屬此協調報酬額。如雇員能申請法定養老保險規定的年老金或預支年老金,或因為喪失就業或職業能力可申請養老金,或能對造成損害(指就業或職業能力的喪失)的第三者提出要求,且此申請、要求已被滿足,上述規定則不適用。如雇員因為就業能力的降低從其它地方可以領取補償,則他有義務向雇主報告這一補償及其變動情況。這些補償應計入協調報酬額之中,在此種情況下雇員應首先申請其他地方的補償。
13.如雇員領取不同形式的報酬(固定工資、回扣、計件或類似獎金除外),則每月固定工資應至少與集體合同規定的月薪金或工資相適應。回扣不能列入月固定工資。其細則由企業協議,在無企業委員會的企業由單個勞動合同予以規定。
第十一條企業工齡
1.所有在同一企業從事職業和工作的年份均計為企業工齡,但工作中斷2年以前的"就業時間不算在內。由于雇員的原因導致無解雇期限的解雇不適用以上規定。
2.因為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監禁、拘留而中斷工作,則此期間也算為企業工齡。女雇員因分娩而須中斷工作同樣適用以上規定,但最長為15個月。
第十二條第二職業
雇員從事其他的持續性工作須征得雇主的同意,如從事這一第二職業不影響原雇主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支付,原雇主應予以同意。
第十三條休假
1.休假在日歷年中完成。
2.休假之目的在于維持和補充雇員的勞動力。休假期間雇員不得從事與休假目的相違背的工作,否則將失去休假的權利。如因勞動關系結束不再享有休息時間,則可以對休假進行補償。
3.18周歲以下雇員休假期的長短依法律規定而定。
4.另外,休假天數如下:
年滿18周歲者30個工作日(有可能還是節假日)
年滿22周歲者32個工作日
年滿26周歲者34個工作日
年滿30周歲者36個工作日
1990年1月1日起:
年滿18周歲者31個工作日或26個勞動日
年滿20周歲者32個工作日或27個勞動日
年滿25周歲者34個工作日或29個勞動日
年滿30周歲者36個工作日或30個勞動日
臨時工的休假依據法律規定而定。
5.決定休假長短的是日歷年開始時雇員的年齡。
6.勞動關系開始或結束的享有休假的日歷年中,每滿一月工作時間,雇員享有其年休假天數1/12的休假。
如計算時休假天數不為整數,則分數部分算為一整天。
7.如在一日歷年中雇員已享受另一雇主給予的休假,則新雇主當年沒有給予該雇員休假的義務。
8.休假應盡量在4月1日至10月31日間以連續時間給出。
9.企業委員會參與制定休假計劃。如不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則在時間確定上應盡量考慮雇員的要求。
10.由于企業或雇員個人特殊的原因不能享受當年休假,或根據第6款雇員所應享受的休假天數較少,應與下一年的休假一起享受,即可以將當年的休假天數轉加到第二年的休假中去。
11.休假期間生病時,如能提供充分證明(如醫生出具的病假單),則此是不算為休假時間。
12.如休假期間適逢發薪之日,則此報酬及有關報酬部分可根據雇員要求在休假前發放。
休假期間發放的應發票項視同雇員沒有休假。如雇員的收入通常全部或部分由變動的獎金或回扣構成,則休假期間應發放休假前12個月內每月平均的獎金或回扣數額。
在享有休假的日歷年開始前可通過企業協議,如沒有企業委員會,通過單個勞動合同確定不超過3個月的較短的計量時間段。獎賞金、慶典金、年利潤分紅及其它特殊補助不算為勞動報酬。
13.如雇員自己出于重要原因導致無解雇期限的解雇或違反合同解除勞動關系,則他只享有法律規定的年休假或部分年休假。
第十四條父母假
雇員人數超過100名以上的企業,在法定子女教育假期之后,根據以下條款批準父母假:
1.子女出生之前在企業工齡已達4年的雇員,有權申請父母假。
2.教育假和父母假加起來最長不得超過4年。
3.申請父母假須在法定子女教育假結束之前3個月提出。申請中應說明父母假長短,并保證第8款的有關規定。
4.父母假期間勞動關系中止。這一期間不存在根據勞動合同產生的雇主和雇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父母假期間計算職業工齡,但不能算為企業工齡。集體合同或企業的有關支付規定對享受父母假的雇員無效。
5.如父母雙方均在同一企業工作,則只能有一方享受父母假。
6.父母假期間雇員不得在其它企業工作。但這一期間應優先考慮該雇員在本企業做臨時工的可能性。
7.父母假期間雇員可以參加企業舉辦的進修、繼續培訓班。
8.雇員應在6個月的期限內,預先告知雇主在父母假結束后,是否重新恢復與之的勞動關系。如雇員欲提前結束其父母假,則適用以上同樣的有關期限規定。
9.父母假結束以后,雇員應盡量申請企業內與休假前具有同等地位的工作。
10.如雇員違反第6款第1句,則雇主可不再履行其與雇員協議產生的義務。
第十五條特殊事假
1.與如下情況有直接聯系時,雇員可申請事假,此事假不計入年休假。
a.同居配偶死亡或自己結婚3個勞動日
b.妻子生產、子女、父母或岳父母死亡2個勞動日
c.自己慶祝銀婚1個勞動日
d.自己的子女受圣餐或堅信禮(新教)1個勞動日
e.子女、兄弟、姐妹結婚或不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員死亡1個勞動日
f.家居的搬遷2個勞動日
g.建立自己的家庭1個勞動日
2.如一個日歷年中以上特殊事假加起來不超過6個勞動日,則第1款a到g項所列的事假期間報酬照付。超過6天以上的特殊事假可算入休假中。
3.在簽訂合同的工會的聯邦、州、地區理事會或集體合同談判委員會任職的雇員,應在工資照付的前提下,由雇主保證其參與會議的自由。
第十六條其他事假
1.因生病或其他事情不能上班的雇員應立即通知雇主并說明理由。因生病不能上班者應在3日內予以證明;同時也須說明不能上班的預計時間。如雇員在這以后另外3天內仍未證明其未上班之原因,則此延誤期限之舉原則上可構成無解雇期限解除勞動關系的重要理由。
雇主對其費用可以要求雇員出示官方醫生證明。
2.無工作能力不能上班者照發6個星期的報酬,但不得超過勞動關系結束期限。如果一官方醫生同意治療,法定養老保險機構準許治療,某一疾病保險機構或康復機構提供治療,或由照顧局提供重殘者的治療時,同樣適用第1句規定。
3.企業工齡滿8年的雇員可以領取3個月的疾病金(指六周后疾病保險機構付給病人的代工資)與凈工資的差額,滿15年以上者可以領取6個月。
第十七條死亡情況下的報酬支付
如雇員死亡留下需贍養的配偶或還有23歲以下未完成職業培訓而仍需撫養的子女,則在死亡當月,且還根據非中斷的企業工齡發放若干月的報酬。
連續企業工齡滿1年1個月
連續企業工齡滿3年2個月
連續企業工齡滿5年3個月
連續企業工齡滿10年4個月
連續企業工齡滿20年5個月
第十八條失效條款
1.所有基本集體合同和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要求最遲須在其到期后6個月內提出。
本失效條款不適用于基本應受到懲罰或不允許的行為而產生的權利要求,此類權利要求適用于有關法律規定。
2.上款所述6個月期限為最后期限。如雇主未考慮到第2條第1款的情況,則上句不適用。
第十九條解雇
1.任何解雇須有書面形式。
2.如無其他規定,職員的解雇期限為6周并至季度末。如已協商一個較短或較長的解雇期限,則其長短對雙方應相同且解雇期限至少為1個月并至月底。
工商業雇員的解雇期限如無其他規定則為2周并至月底。雇員企業工齡滿5年,解雇期限為1個月至月底,滿10年為2個月至月底,滿20年為3個月至季度底。
3.解雇期限期間或在有固定期限的勞動關系結束前,應根據雇員要求給予其適當尋找工作的時間。這種情況下不能扣除報酬。
4.勞動關系結束時,雇員可申請取得一份工作證明。該份證明應說明雇員從事工作的性質和期限,并可根據雇員要求說明其工作表現和成績。
5.雇員可申請要求一與第4款所述事項相適應的中途工作證明。
第二十條解除性合同
解除性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擬定。任何一方可最遲在下一個工作日結束前以書面形式撤銷。
第二十一條最后條款
1.此集體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州零售業雇員之總集體合同同時失效。
3.此集體合同可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遵守3個月的解雇期限的條件下首次解除。如到此時仍未解除,則以后的解雇期限為3個月并至季度底。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
4.現有的對雇員有利的、超出本集體合同范圍之外的協議不受本集體合同的影響。
5.每名雇員應獲得一份本集體合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如張貼)使其了解本集體合同。
6.本集體合同在解除后至新的合同簽訂前仍然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補充條款
對_________州零售業雇員之總集體合同第7條:
1.確定有關工作時間的企業協議時,售貨雇員每天的通常工作時間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最遲至18:30,星期六最遲至14:00。
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如該星期六適逢節日,則該月的第二個星期六以及圣誕節的延長開業的星期六,工作時間最遲至18:00。在4月至9月期間的延長開業的星期六,工作時間最遲為16:00。前面2句不適用于采用與《商品打烊法》相偏離的特別工作時間的企業。
2.晚上營業及其他根據《商店打烊法》,晚上也可能開業的商店競爭產生不利因素時,雇主可以和企業委員會就星期四最晚工作時間作出與第1款相偏離的協議。
員工集體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國家有關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并辦理鑒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為每日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____元。
(三)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六)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準應征入伍的。(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愈,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二)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四)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五)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元。
九、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一)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鑒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鑒證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