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入股合伙經營合同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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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入股合伙經營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童裝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宗旨: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兩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及合伙經營地點。
1、合伙組織名稱:
2、合伙經營項目:
3、合伙經營地點:
三、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平等出資,投入店鋪的所有費用由兩人共同平等分擔。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五、盈余分配:除去工資、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以甲乙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平均分配。
六、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甲乙合伙人同意。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范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為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
八、合伙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合伙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合伙兩人終止后的事項:
1、由合伙兩人參與資金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按平均的比例分配剩余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另一合伙人(以進貨價的7折賣給另一合伙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兩人共同承擔。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九、糾紛的解決:
合伙兩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伙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伙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入股合伙經營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復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麗之顏美容院"顧客170余名及店內所有設備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于東湖南路302-304號雅品美容院;
二、雙方協商確定,雅品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占投資總額的 70% ,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占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凈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愿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項目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伙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里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并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后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后,再接納第三者入股。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余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于20xx年1月18日將麗之顏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雅品美容院, 20xx年1月30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下月支付。
十四、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投資入股合伙經營合同3
甲方(發包人):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承包人):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承包人):身份證號:
電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天道足浴中心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協議書,以玆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位于西安市趙圍東路3號蝸牛商務酒店五層,共計650平方米的天道足浴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收益權。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甲方不得無故干預乙方正常經營。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實際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以雙方簽署的交接書為準)。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的年承包金為______元,交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產生的水電費、垃圾費、電梯費、運營維修費及稅務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物品自然損毀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經營證照:
1、甲方于辦理經營權交接之日將足浴中心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副本及復印件交給乙方,甲方必須保證其所有證照合法有效,符合足浴業正常經營的法律、法規規定。證照清單詳見附件。
2、上述證照副本乙方經營期間由乙方保管,證照的年檢工作及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副本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應當合法經營,并接受執法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在經營期間若涉及裝飾裝修或轉包經營的,
2、乙方應當愛護足浴中心的房屋及設備設施,不得故意損毀。因員工的福利、勞保問題及經營對外所產生的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3、甲方必須提供正常經營所需的水電、附屬設施設備、線路圖及各種證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時,應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并及時予以解決以滿足正常經營需要為止。
4、本協議簽訂后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的情況下辦理經營權移交手續。
5、本協議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協議終止或解除后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經營期間正常使用設施設備而造成的自然損失,乙方不予賠償(甲方的設施設備詳見清單),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但甲方可折價取得乙方的附加設備設施或附著物。
6、乙方在正常經營期間,因乙方經營適用設施設備不當或因乙方所屬人員過錯而造成甲方的足浴中心遭受損毀或滅失,由乙方進行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除外);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2、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八、補充及變更:
協議書中如有未盡事宜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原條款的,雙方應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未能協商一致,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經營項目所在地(西安市未央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共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入股合伙經營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丙方:,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總合伙出資的 %。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總合伙出資的 %。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總合伙出資的 %。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根據各合伙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合伙出資需要追加時,按第五條第一款出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在經營期間,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周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應由占出資比例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2倍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
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甲
乙
丙
簽約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