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協議書(通用6篇)
擔保合同協議書模板匯集(7篇)。 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伴隨著當代社會法律觀念逐漸變好,合同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擔保合同協議書(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合同協議書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擔保事宜經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借款¥萬元(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時間從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條;該借款甲方打入甲乙雙方約定賬戶并且僅可用于約定事宜,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提起訴訟收取本息。
第三條;乙方保證全部借款最遲于年月前歸還,若到日未能按期歸還,乙方除應付利息之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萬元違約罰金。第四條;丙方自愿為乙方從甲方處借款本息提供連帶擔保償還責任。
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出借給乙方借款萬元本金、利息、復利、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諸如訴訟費、保證金、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到此筆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財產擔保,承擔無限償還和無限連帶償還責任。
第六條;出現第二條所違約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現可能影響正常經營的情形、視為甲方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乙方和丙方的責任不因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后生效(法人單位需加蓋公章)
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3、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協議引發的訴訟由梅河口市法院(或因級別管轄由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4、關于通知;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冊地址、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以電話、郵寄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和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遇有對內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釋為準;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簽字、蓋章、即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內容所有條款,即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保證并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擔保合同協議書篇2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 鎮(鄉) 村(集鎮、社區)
街 號,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 )字第 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m2,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 m2,建筑面積為 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 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元,抵押期限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合同法》處理。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合同協議書篇3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訂立如下條款:乙方同意為甲方向銀行支行申請貸款提供擔保。并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下根據銀行要求,向銀行出具擔保函或者與銀行簽訂擔保協議。擔保貸款金額為萬元人民幣(不超過銀行核定并實際向甲方發放的貸款金額)。
擔保期限:期限為年。擔保費以擔保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百分之)計收,共計人民幣萬元整(¥)。擔保費在甲方、乙方與銀行簽訂的三方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為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債權能得到清償,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擔保措施:
甲方法人代表提供不可撤消的、負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甲方將位于深圳市區路號房產抵押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甲方將其在獲得的租賃收益權作為對乙方的反擔保,一旦甲乙雙方出現無法清償的債權,甲方無條件將上述權益讓渡給乙方。甲方保證:使用銀行貸款的方式、用途等符合《貸款合同》等具體業務合同的約定和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擔保合同。在擔保期間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報送財務報表、主要項目進展情況等,甲方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保證即時書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或落實其反擔保責任并經乙方確認。乙方可視情況取消擔保,或者要求甲方履行反擔保義務:甲方與銀行所簽訂的《貸款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清償前,甲方產生(已承擔或將承擔的)新的債務、或有債務,或者向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
甲方發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合營合同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的重大調整;與甲方或甲方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事件以及甲方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甲方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以任何方式減少注冊資本、進行分立、合并、重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體制變更或撤銷、解散、停業或以承包、租賃、聯營、托管等方式改變企業經營權的活動;有關對外投資及資產轉讓的重大事項;甲方發生股權調整或股權轉讓等重大股權變動事項;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件。
甲方保證按時償還《貸款合同》項下到期應付的所有本金、利息及各項費用。除本合同的其它約定外,乙方還有以下權利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資料保密;乙方履行擔保義務后,對甲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條件的影響。
4.若甲方到期未能清償乙方的債務,則乙方以其對甲方的債權置換甲方股權(股份),置換價為按甲方上年度審計報告(或會計師事務所報告)計算的每股(份)凈值的`50%;在乙方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前,甲方應出具相關股東會決議、辦理授權委托書(股權置換、工商變更)并予以公證,公證費由甲方承擔。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規則進行仲裁。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銀行拒絕貸款或者生效后三個月內銀行沒有批準貸款情況下自動失效。附則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相互之間或者與第三人之間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合同協議書篇4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
委托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電話:【zF133.COm 趣祝福】
甲方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乙方向的擔保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根據乙方與(貸款方)簽定的《擔保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日至20xx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為準)。
第二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第三條保證范圍
具體保證范圍以甲方與貸款方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文件約定的保證范圍為準。
第四條保證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規定就甲方擔保金額和期限內款項如期償還。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償還甲方擔保金額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扣減,同時相應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2、保證期間,貸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按下列順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貸款方支付;通知反擔保人支付;甲方代償。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償貸款,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
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4、甲方依法享有與乙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甲方的此項權利不因乙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5、乙方出現不利于債權清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東)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合同糾紛(為訴訟被告方的)、詐騙、非法(傳銷)集資、偷漏稅、攜款出逃、其他貸款逾期導致喪失銀行信用等違法經營情況,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通知貸款方并與貸款方協商采取相關措施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叁天內向甲方清償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違約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和損失。
2、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4、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甲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擔保抵(質)押的財產。
6、乙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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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并、分立、合并、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3、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將所獲收益用于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4、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5、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而造成的甲方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1、本合同項下各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定任何協議、文件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更名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按違約數額的日5‰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反擔保措施
為甲方提供之擔保,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濟南簽訂,在反擔保手續完備之后與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同時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擔保合同協議書篇5
保函編號:(工投字)第號
(招標人):
鑒于(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項目投標,應投標人申請,我方愿就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約定的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保證:
一、保證范圍及方式:保證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本保證人在投標人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前未經貴方許可撤回投標文件;
2、投標人中標后未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與貴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投標人中標后不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如果投標人未中標,本保證人在貴方確定投標人未中標時即解除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可以選擇以下方式承擔保證責任(以選擇項為準,在選項前的括號內填寫“Y”表示選擇項,填寫“N”表示非選擇項):
()1、代投標人向貴方支付投標保證金元;
()2、如果招標人選擇次低標中標,本保證人向招標人支付中標價與次低標價之間的差額,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保證函第一條約定的保證范圍,即不超過________元;
()3、如果貴方選擇重新招標,保證人向貴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保證函第一條約定的保證范圍,即不超過________元。
三、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自本保函簽發之日起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四、代償時間:本保證人在收到貴方書面索賠通知后日內,按照本保證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并附有說明投標人違約造成貴方損失情況的證明材料。
五、保函生效:自本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免責條款
1、如貴方未經保證人同意修改招標文件,致使投標人不能履行義務,本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規定或你方與投標人的另行約定,免除投標人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導致投標人不能履行義務的。
七、爭議的解決:如因上述擔保發生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法院(也可以選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八、附則:本保函一式兩份,招標人和保證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擔保合同協議書篇6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款小寫: 元,(大寫: 圓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愿為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 元(大寫: 圓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設備、貨物等全部財產)作為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