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服務合同_咨詢服務
咨詢服務主要指可行性研究、監理、工程設計、建筑施工、財務及管理等方面
的服務。由于多數國際金融機構的借款者都是發展中國家,缺乏技術、經營管理方
面的經驗,所以,需要聘請國際咨詢公司提供咨詢服務。因此借款者經常采用有限
國際投標方式選擇咨詢公司,以便對項目實施進行監督管理。世界銀行、亞洲開發
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有時也直接聘用咨詢者,用于提供其資助的技術援助項目的咨
詢服務。注意,借款者所擬定的任務大綱,咨詢公司的短名單及邀請書的內容、形
式等都必須征得貸款方、國際金融機構的同意。
有限國際投標方式選擇咨詢公司的主要步驟如下:
*擬定任務大綱
*作出成本估算
*從長名單后選公司中選出5至7名合格的后選咨詢公司短名單
*向短名單上的后選公司發出邀請,并要求其對“任務大綱”遞交建議書
*選出一家合格公司進行合同談判
*簽署合同
咨詢服務合同(范本)
合同號:__
本合同由委托咨詢者(委托咨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為委托方)為一方,××國
際咨詢公司(以下簡稱咨詢者)為另一方,于19__年__月__日在中國××
簽訂。
鑒于委托方意圖從咨詢者處得到完成××項目的咨詢服務,且咨詢者已向雇主
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并同意提供服務,
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委托方”指×××(委托方名稱);
b)“咨詢者”指×××(咨詢者名稱);
c)“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d)“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e)“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f)“服務”指咨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本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g)“分包咨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系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
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為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
咨詢服務將在中國××進行。
4.通知的發出
任何通知都應以英語書寫。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應按對方隨時用書面提供的地
址寄出。如果沒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變通知,則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者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任何由專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郵寄、電傳、傳真、電報的通知都視為寄到。
5.稅收
咨詢者及其人員應自己交納公司及個人所得稅,交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律
下所征收的其它有關賦稅。
6.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a)本合同在簽署后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后60天內不能生效,簽
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布合同無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雙方
就此提出索賠。
b)咨詢者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兩周后開始實施咨詢服務,并在××年內完成所
有的咨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上述同樣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完成服務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