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經營合同范文三篇
我們合伙開店的時候,一定要記得擬定協議書,那么一起看看三人合伙經營合同怎么寫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三人合伙經營合同范文三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三人合伙經營合同
甲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范圍
為保證甲乙雙方互利互惠、降低經營風險和方便物業管理,為“置信?芙蓉古城”客戶提供便捷、有效、高質的服務,甲方與乙方重點合作,乙方授權甲方代乙方銷售推廣。
二、合作方式
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開展銷售業務的場所,并通過口頭、廣告等多種形式向業主推薦、推廣(廣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合作期限
1、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2、協議期滿,本協議自然終止。
3、雙方如續訂協議,應在本協議期滿十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合作項目費用標準
1、由乙方按批發價向甲方供貨,所有品種單價不得高于的價格。
2、對外銷售價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合作項目結算時間和方式
乙方每次送貨時結算前次貨款。
六、產品運輸及費用乘擔
1、甲方以電話形式通知乙方送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2、送貨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七、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宣傳上應積極主動、重點推薦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圍內各項宣傳促銷活動。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樣品及陳列設施負責進行管理。
(3)甲方在提供給乙方進行展示的場所設立兼職推廣人員。
2、乙方的權利義務
(2)乙方需積極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照協議內容主動繳納各類費用。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詢服務,產品促銷活動期間乙方專業促銷人員須到促銷現場。
(4)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商品銷售發票。
(5)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與客戶簽定的合同,做好顧客的售后服務工作。
八、責任
凡未能本著誠信原則行事、欺-
詐、違反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授予權限之外行事而導致訴訟、索賠、罰款、賠償,或為履行本協議有關事件導致訴訟、仲裁、索賠、罰款、賠償,如果系甲方原因發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誤發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支付。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過錯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況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執行協議任何義務,因此而導致在耽誤期間不能執行該義務應予免責。
十、附件
1、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之附件均為協議有效組成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4、協議附件有關內容如有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十一、本協議共三頁,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名):
經辦人: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篇二】三人合伙經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______餐廳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_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乙方出資,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_______銀行。
第二條: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托辦理工商相關登記,注冊類型為個體工商戶,同意登記為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余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余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干股贈送給___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干股贈送給___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于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
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通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占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三】三人合伙經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特色烤豬蹄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___________,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協議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