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證明【三篇】
聘用合同證明模板4篇。 在逐漸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任何場合下學會使用合同都是一種巨大的優勢。我們應該如何有條理化的撰寫合同。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證明【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聘用合同證明
甲方:
乙方:
誠信合作是一切事業發展的基礎,外部智力是企業進步的源泉。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甲方愿意聘請乙方為特邀技術顧問,乙方愿按本協議內容與甲方合作。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兼職技術顧問,乙方協助甲方有關方面負責人,在技術研究、產品研制和開發、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培訓、技術保密方面,給與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聘用時間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協議期滿后,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兼職、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產、研發工作中,根據出現問題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結合乙方的專業技術特長情況,邀請乙方參加公司生產、研發的顧問工作或具體課題開發。
(2)甲、乙雙方保證通訊暢通,方便乙方平時為甲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的到廠技術服務工作(如參加甲方有關技術會議、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等)。如需乙方參加甲方會議或負責培訓的,甲方需提前一周告知乙方開會時間和會議內容(或培訓時間和內容),以便乙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乙方無特殊原因,需按時出席相關活動。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相關的技術聯絡和信息收集,甲方給予必要的身份證明。
四、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的工作費為每月_____元人民幣(包括各項費用)。由甲方在每月18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發生差旅費、招待費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必須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有關規定。
五、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在甲方兼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產品、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產品、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用于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利益和結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盡可能的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辦理、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在離職后無權再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六、保密責任
1、乙方在兼職期間,承諾擔當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職位相對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3)乙方承諾,在甲方兼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參與和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有利益沖突的單位服務。不做損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離職之后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乙方離職后仍對其在甲方兼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兼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七、違約責任
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后并將相關工作內容及手續交接完成后,乙方可不再為甲方工作。離職時間計算,以工作內容及手續交接完成后時間為準。
甲方在要求乙方離職時,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準備,做好交接工作。離職時間計算,以工作內容及手續交接完成后時間為準。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并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簽蓋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提交法院裁決。
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
乙方:___
簽訂日期:年月
(簽章)(簽字)日簽訂地:
第二篇: 聘用合同證明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
期限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的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當地的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六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篇: 聘用合同證明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并
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臺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后,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為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臺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臺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工部門、臨時工本人和學校人事處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用人部門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人事處(蓋章):
人事處處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