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供貨合同范本【匯編五篇】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石材供貨合同范本【匯編五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石材供貨合同范本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雙方就采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物流到貨,運費由需方付.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六、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七、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后,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八、貨款結算: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付款日期:款到發貨。銀行賬號:
九、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石材供貨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青海正平路橋集團有限公司法人、宛付貴乙方(供方):黃圣關大隊一組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乙方給甲方提供需要的所有砂石骨料(砂:中砂;石子:0.5~4.0cm);
二、甲方在需要時間:甲方在急需時間為預約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預約時間內到貨(甲方指定地點);
三、供貨單價:經雙方協商的認定價,中砂:元/m3;石子:元/m3;到貨地點瓦松路S301一標段;
四、付款方式:供需雙方協定工程完工后一次結清;
五、卸貨驗收方式:乙方貨到指定地點后,甲方派指定人員收方。驗收方式在貨到指定地點后,由甲方人員開據收方清單,作為結算依據;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進行供貨,如不及進供貨,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責任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經雙方已定,如有不妥雙方協商再行補充,本協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日期:
【篇3】石材供貨合同范本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石子、水洗沙。
二、質量標準:石子、粒度均勻。水洗砂、的質量在國家標準范圍內。
三、供貨方式:汽運
四、價格:甲方將以上貨物從運至浮梁縣鵝湖鎮桃嶺村的乙方工地,到貨價格為水洗砂加石子各50%比例68元/立方,石子元/立方以上價格均為含汽運費。
五、供用量:按乙方實際要求用量供應。
六、供貨時間:供貨期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七、結算方式:
年月日之前將所有剩余款結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貨量,如甲方不能按時供應造成乙方損失。按此供應量價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貨到現場后在乙方接收貨物之前,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與乙方無關。
十、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工程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石材供貨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爐渣銷售達成以下協議:
一、價格及數量:爐渣單價為45元/噸(含過磅費),數量為甲方熱燜渣處理生產線廠房南面爐渣堆場爐渣。
二、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協議前預交伍拾萬押金,并在簽訂本協議后三個工作日內預付貳佰貳拾萬貨款(以貨款達到甲方指定賬戶為準,付款單位的名稱須與合同簽訂的單位名稱相符),無故貨款不按時到位,則視為自動放棄購買,伍拾萬元押金不予退還。預交的伍拾萬元押金,同時作為遵守我公司內部管理及交通管理的保證金,在提貨期間有違反規定并造成甲方損失的,根據甲方損失程度從伍拾萬元押金中扣減。
三、支付方式:乙方將預付貨款轉入甲方指定賬戶。___噸爐渣貨款共計:人民幣肆佰伍拾萬整(¥___元)。
四、提貨方式:款到提貨,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時間進場提貨,乙方自行負責破渣、裝車、運輸,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交貨地點:甲方料場(甲方熱燜渣處理生產線廠房南面爐渣堆場)。
六、本合同提貨期限:共2個月,至20______年12月25日止。
七、相關要求:
1、甲方按合同要求進行供應,并維持現場裝車秩序及協調拉動車輛進出廠門,乙方要及時安排裝車,保證在兩個月內拉完10萬噸爐渣。
2、乙方承諾所購爐渣定向銷往百色地區廠家使用,因路途遙遠,有時可能存在路況問題或回頭車有時短缺,如需完成每月5萬噸爐渣有困難,申請給予轉堆屯放。
3、乙方在拉運爐渣過程中,需指定專人負責裝運,且應有合同法人的委托書、公章(或簽名),并應及時通知甲方。根據我公司出門證管理的規定,乙方必須每日申報第二日的爐渣提貨計劃,甲方根據乙方計劃做好提貨安排,確保提貨順暢。乙方因特殊原因未使用的【產品出門證】必須在5日退回,否則按違規處理,每證扣500元,從風險押金扣除。累計超過10證未退回的,按違約處理,解除合同,扣除所有風險押金。
4、乙方在拉運時,規定爐渣每車均要在柳鋼過磅計量,并以此作為雙方結算依據。過磅費用由甲方支付。
5、乙方拉運貨物過程中,甲方可以對裝運情況隨時進行抽查,如發現乙方有違約違紀行為,損害到甲方或柳鋼利益的,甲方可根據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處罰,有權解除合同。
6、當乙方已拉運爐渣的數量與貨款規定的噸位相差___噸左右時,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把進度款補充進甲方賬戶,第一次進度款為貳佰伍拾萬元整(¥___元),第二次進度款為貳佰萬元整(¥___元),提完貨后根據磅碼單多還少補進行結算。
7、裝運工作完畢后,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甲方財務對賬結算,超過時間不來結算的,所交押金概不予退還。
8、武保部簽訂《柳鋼廠區治安保衛、交通和防火安全責任協議書》,不按要求辦理,甲方有權拒絕發貨。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篇5】石材供貨合同范本
賣方:
買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一、標的
二、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柒個工作日內送貨至買方施工現場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費用承擔:_送貨至買方施工現場,運費、安裝費由賣方承擔
四、包裝標準:按廠家出廠標準。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賣方憑驗收單據、稅務部門正式發票辦理貨款結算,結賬期限為:_格后,七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額貨款。
六、質量標準:
1、賣方向買方承諾售后服務保證在接到買方電話通知小時內趕到現場排除故障。
2、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將與我方合作事宜作任何媒體及其它宣傳。
3、買方有權派人駐檢或不定期抽檢,如發現不符合以上質量規定或操作流程等,買方有權拒付材料款并追究賣方完全責任。
4、賣方保證其供應的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符合合同以上規定的質量標準。
5、賣方負責將本合同項下產品運卸至工地現場買方指定地點,但買方應保證運輸道路的通暢。
6、賣方保證將根據買賣雙方確認的供應計劃供應本合同項下產品,并確保產品的供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
7、賣方保證第三人不就送至現場的本合同項下產品向買方主張任何權利,且賣方應配合有關單位對產品質量的檢測。
七、質量保證承諾:
1、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本合同標的物必須符合以上“質量標準”并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條款的規定,否則,若因產品質量原因給買方造成損失,賣方愿承擔相關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2、如標的產品被運至現場后,買方或有關單位認定標的質量不合格,賣方須無條件地將產品運回,在使用過程中如果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任何損害,則賣方無條件賠償買方損失,且承擔一切處理費用。
3、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確認,價格下調后,賣方不得降低產品質量,否則,若因此而給買方造成損失,賣方愿承擔一切責任。
4、本合同項下產品的質保期為一年___,賣方承諾在質保期內免費提供各項售后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退貨、更換、維修以及其它服務。
八、資料:
賣方在提供標的物時,必須按國家的行業規定和買方的要求,隨貨提供相關的資料(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賣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資格證,質量保證書、說明書、檢測報告等。
九、爭議:
雙方都同意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先通過協商或調解來解決,如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都同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解除:
買方因客觀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則買方在向賣方支付已確認的尚欠貨款后,可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承諾及保證:
1、賣方保證其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的合法經營生產廠家、銷售廠家或個體工商戶。
2、賣方保證其所供應的商品符合如下規定:
(1)符合一切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條例和商業慣例,如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等。
(2)賣方出售的商品應屬于賣方所有或賣方有權處置。賣方就出售的商品,負有保證第三方不得向買方主張任何權力的義務。否則賣方愿賠償買方因使用該商品所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商品的專利權、商標權、稅費等。
(3)商品的質量符合供需雙方之間約定的標準及國家對該類產品質量的所有強制性規定,
(4)賣方保證就商品應付的一切關稅、稅款、增值稅和費用賣方已經繳納,凡商品無任何第三方索賠。
(5)賣方對所提供的商品質量負全部責任,并承擔因質量問題所引起的一切責任以及賠償買方所有的損失。
(6)若賣方出售及安裝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及安裝問題導致第三人有財產和人身的損失的由賣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賣方不負責處理,還需向買方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7)若上述質量問題及安裝問題導致買方須向第三人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買方有權向賣方追償。
3、商品價格
(1)賣方價格應包含增值稅、關稅等各種應由賣方繳納的稅金以及買方要求的包裝費,運送到訂單上指定地點的運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專門物品由專門機構發放檢測證書所需的檢測費用等。
(2)賣方提供給買方的價格在同等條件下不得高于向其它客戶提供的同種產品的最低價,否則造成買方的損失完全由賣方承擔,同時要按所定商品價值的5%作為違約金。
4、進貨和退貨
(1)賣方每次交貨應以買方的訂單為依據并附帶送貨單,送貨單上注明訂貨單號碼、訂貨日期、商品編號、商品名稱。賣方如未能依訂單之要求送達指定地點則應無條件承擔買方的一切損失。
(2)買方保留不接受規定交貨日期之前或延遲交付的任何商品,并將該商品放入退貨間(其風險費用和開支由賣方承擔)的權力,除非買方和供應商另行書面約定。
(3)如果賣方沒有如期交貨,買方有權取消訂單,并在無需提供違約責任證明或受損證明的情況下,要求按所訂商品價格的5%計算的款額作為違約金。此外,買方保留就賣方違反合同而引起的直接及間接損失向賣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4)如賣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應無條件退貨,即使商品已被接收,貨物滅失的風險也未轉至買方。如果任何的商品退回,商品不符合以上的要求,買方可于任何時候書面通知賣方將不符合要求費用和開支由賣方單獨負擔,并應在買方發出的質量反饋單上注明的期限內辦理退貨手續,逾期向買方支付貨物價格20%的違約金,且賣方無權向買方索賠。
(5)賣方已接受買方的訂單,如因賣方的產品質量,其損失一律由賣方承擔。
5、檢驗
(1)為了更好地執行協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買方有權在不通知賣方的前提下隨時到賣方進行所供商品制造全過程的巡查,發現問題時,買方有權提出期限讓賣方整改,賣方應按照此要求在期限內全面完成。
(2)買方人員在賣方駐檢時,賣方不得弄虛作假,隱瞞真相。
(3)商品的最后檢驗是買方的質檢部門和生產部門。若商品不符合買方的檢測要求,
買方有權根據實際檢驗結果對賣方的產品進行折扣或退貨。
6、數量確認
(1)賣方自行聯系運輸工具,將產品送達買方指定的地點,經買方進行質量及數量檢驗,合格后方入庫。若檢驗時發現數量不符合訂單規定或雙方的協議規定,按國內商業貿易慣例,采取“缺一罰十”的原則,由賣方賠償不足商品。
(2)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僅于買方在其轄區或指定收貨地點收到商品驗收后轉移給買方。商品僅在買方及其轄區或指定收貨地點確定商品的數量和質量后才視為收貨。
(3)供需雙方實行一定期限的對帳期,按照雙方約定的日期,賣方應主動積極到買方對帳。
7、發票及付款
(1)賣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等法律規定,憑在雙方書面同意之合同價的基礎上扣除雙方同意的價質折扣后的單價及驗收的實際數量,開具有效的正規稅務發票。
(2)賣方開具發票后,應將發票交至買方指定的接洽人,而不得將發票隨貨交給提貨員或其他人員。
(3)若因賣方發票未及時開出或送貨單及發票上數字不準而導致買方無法及時繳庫或報銷發票,造成賣方貨款不能及時回籠的,其責任由賣方承擔且賣方不得因此而拒絕供貨。
(4)買方和賣方之間約定的付款期限應自相關發票已交買方且發票上所訂購和具體列明的所有商品已經交付到指定收貨地點七日起計。
(5)買方有權從賣方其后交付商品的應付貨款中抵消賣方在本供貨條件下所欠買方的任何款項,直到上述款項全數收回為止。
8、保密
賣方不得向別的客戶泄露與買方的業務量、供貨品種、價格等商業秘密。
9、商品生產
買方所訂購的產品必須由賣方按合同約定廠家加工、生產,不得委托其他廠家進行加工、生產,如有發現,賣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價款總額的違約金。如果是進口物資,賣方(代理商)必須提供質量保證協議。
十二、違約責任:
1、賣方逾期將本合同項下產品送至現場的并安裝的,每逾期一天,向買方支付當天未供產品或未安裝產品貨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七天,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
2、驗收時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合同要求,買方有權拒收并要求賣方退貨。
如在產品使用過程中,由于產品自身質量原因而發生受損時,買方發現后通知賣方,賣方應在4小時內趕至現場,妥善處理相關事宜,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賣方承擔。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報不能履行和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的確認后,證明逾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依照合同法規定,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三、商業賄賂之禁止:
賣方被發現以任何形式之商業賄賂予買方員工,如“回扣”、“招待”、“娛樂”、“購房”、“就業”、“國內或國外旅游”、“饋贈”、“購物折扣”,及其它一切對本公司職工和其家屬物資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視為商業賄賂。如發生這種情況,買方有權單方面中止雙方之購銷合同,凍結所有應付貨款,如情節嚴重或涉及刑事,則買方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十四、賣方確認所有向買方的報價及供應的商品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并且賣方將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條款供貨及服務。此合同亦應附有供貨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等。
十五、變更
1.合同簽訂后或訂單下達賣方后,如尚未履行,買方有權更改訂單,賣方必須以更改后的訂單交貨,否則賣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2.賣方必須提前30天將商品的價格和供貨條件的變動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如果買方向賣方要求違約金和(或)補償,則上述通知期應延長為80天。賣方如要終止雙方的協議,需提前80天通知,買方保留就賣方終止協議向賣方要求索賠的權利。
3.凡涉及供、買方合作產品的工藝更改或零配件的換型調整,賣方均應提前通知并做好新老銜接工作,若因工藝更改或零配件更換,導致產品已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未盡合理通知義務,還需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十六、補充約定:
1.本合同中任何印刷字體未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刪除、涂改、添加一律無效。
2.除了本供貨條件中所規定的條件以外,買方和賣方之間約定的其它供貨條件(包括價格、付款條件、優惠措施、保證、宣傳圖片資料等)也是本供貨條件的不可缺少部分。
3.其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得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貳份,其中買方壹份,賣方壹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賣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買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