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服務合同協議書范文(精選4篇)
協議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協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系、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包括合同、議定書、條約、公約、聯合宣言、聯合聲明、條據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居間服務合同協議書范文(精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篇: 居間服務合同協議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委托人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元。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委托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居間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監制部門:_______________印制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 居間服務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雙方代表經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聯系和安排約___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銀行評估審批后確定),用于經營開發及___,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貸款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系。
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銀行貸款利息(詳見甲方與貸款銀行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保證金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銀行、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項目前期啟動及專家費用:
4、居間服務費:甲方須在銀行貸款成功到達甲方帳戶的次日前一次性將貸款總額___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___萬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銀行貸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賬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銀行貸款條件造成銀行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第三篇: 居間服務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居間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收購成都__公司(以下簡稱__公司)100%股份,引薦甲方和__公司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__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__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__公司單位未簽訂書面的股份轉讓合同,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__公司的有關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現有主要資產情況(主要資產有:)、股份轉讓價格為元,大寫:元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__公司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__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現有主要資產情況,必須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__公司單位所簽訂股份轉讓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托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4、乙方應保證__公司及其主要資產情況真實可靠、各種手續齊全。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__公司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促成__公司將100%股份轉讓給甲方。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__公司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公司單位所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轉讓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萬元。
2、本協議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萬元,存入或者轉讓乙方名義開設的甲乙雙方共管賬戶。待甲方與__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并辦 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后2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為甲乙雙方共管賬戶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賬戶密碼或印鑒,此款歸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萬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乙方沒有促成甲方與__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視為乙方居間不成功,乙方應將居間報酬萬元退還甲方。
4、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轉讓乙方名義開設的甲乙雙方共管賬戶。雙方約定:甲方負責保管賬戶的法人專用章,乙方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間,甲方不得將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動;在乙方未完成居間任務之前,乙方不得對法人專用章進行掛失處理。
5、乙方在甲方將前述款項存入或轉入以乙方名義開設的甲乙雙方共管賬戶后,應當為甲方出具收條;乙方完成居間任務,實際取得居間報酬后,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居間報酬的承擔
居間報酬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
六、誠信原則
1、如果甲方與__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股份轉讓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應再與__公司進行協商并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居間報酬。
2、如果甲方以相關企業或在四川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__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居間報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20個工作日(自甲方將居間報酬轉入乙方賬戶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__公司與甲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甲方和__公司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八、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萬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促成甲方與__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九、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處理。
十、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十一、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年月
第四篇: 居間服務合同協議書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開戶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陳輝等(代表人)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鑒于甲方具有需要資金融資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資金融資尋找資金方(貸款方)提供媒介服務,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一年內,為甲方謀求資金方(貸款方)。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20__年月日至20__年 月 日。
第三條 居間報酬及支付期限: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
促成所成立合同的標的額的百分之 (大寫)作為報酬。
(二)支付方式:甲方應在與乙方尋找的資金方訂立合同,資金方(貸款方)提供其資金的到賬時3日之內向乙方支付已到甲方賬戶資金數額按照(一)約定的比例的報酬,直接打到乙方提供的賬戶,戶名為陳輝。(乙方賬戶為:農業銀行_。)
(三)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五)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資金需求方私下成交的,應按照合同金額的1%的標準另行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全部報酬。
(二)甲方未按期如約支付報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應當支付報酬總額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三)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甲方除按約定支付報酬外,還應對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七條其他約定:乙方為甲方尋找的資金方后續繼續為甲方提供相應資金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向乙方履行相應的義務(包括支付中介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居間人系指為本合同的甲方提供居間服務的人員(劉佳偉、陳輝等)。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