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精選三篇
在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種類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佳規范。那么,該如何起草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精選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管理委托合同1
委托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任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興建__________大廈發展商,據大廈公共契約規定為大廈管理經營者,有權處理大廈之管理事務。現協議委任乙方為甲方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大廈落成前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并于大廈落成后賦予管理該大廈之權利、職務及義務,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物業名稱
現名__________大廈,或日后該物業名稱獲準變更時的新名稱。
第二條物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范圍
服務范圍如附件內容(略)所載。
第四條聘約期限
1.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由簽約日開始生效,至大廈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由交付使用日開始,為期__________年;屆時如雙方同意,本契約可以續約,但應當提前3個月由甲、乙雙方重新簽署新契約規定之。
第五條物業管理收費及物業設備的維護、管理、維修、更換等
1.乙方管理大廈收取之管理費用由乙方運作,其盈余部分為乙方應得之合理利潤,甲方不參與分成。
2.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完成時,就乙方接管的物業及設備、設施的狀況,根據北京市各單項設備維護、維修收費標準,結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費標準,并確定相應的預算管理制度。
3.為保證大型設施、設備如電梯、保安警視系統,電訊系統,消防系統、污水管網、自來水熱水管網等的設備使用或更新,乙方應設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標準及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測算,提出報告,經甲方核準后,由乙方執行。
第六條設施、設備、圖紙的移交
1.甲方應將該物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和建筑物圖紙完整地移交給乙方,甲、乙雙方的圖紙移交應由雙方委派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移交圖紙逐項驗收,驗收范圍內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為乙方管理范圍。未經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釋劃定不明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2.圖紙移交或驗收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技術人員逐項記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3.移交項目的文件記錄應由雙方分別歸檔保存以備查核。
第七條物業管理公約
1.甲方授權乙方制定物業管理公約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切規章制度,并由乙方具體執行。甲方及大廈的租戶或有獨立完整產權的業主應嚴格遵守該等公約或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甲方、租戶、業主遵守該等文件的情況,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租戶、業主違反該等文件規定而造成的物業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有足夠的權力制定應急措施或臨時規定,為有效管理該物業而制定的該等規定,甲方或甲方協助租戶、業主要嚴格遵守之。
第八條協商及舉報投訴
1.為管理該物業而發生的重大事項,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
2.乙方自愿接收甲方監督,因乙方管理不當,租戶、業主及甲方有權投訴,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九條管理機構
1.乙方在接管該物業后,于__________天內完成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崗位負責制度,乙方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崗位負責制度及相應聯絡方式應報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__________。
第十條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前述規定和《管理維修公約》而確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乙方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項費用。
2.乙方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應報甲方備案,乙方根據物價上漲指數及管理標準和各項調價因素而需調整管理費收費標準時,應與甲方協商核準后實施。
3.所有原始單據、憑證、帳本、報表記錄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年終獎勵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稅費
政府對該物業征收各項稅費為甲方應納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作為正常營業企業的應納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違約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為,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若因代表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愿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條所有權轉移
甲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的受讓方應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終止
1.甲、乙雙方認為終止本合同符合雙方最大利益,可以終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提議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本合同終止。
3.甲、乙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本合同終止。或因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管理,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爭議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保險
關于物業的各項保險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條其他
1.一切本協議、本協議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補充、修改,均以書面方式進行,該附件、補充、修改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業管理委托合同2
第一章 總則
一、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馬鞍山市建華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綜合小區
座落位置:
四 至:東
西
占地面積: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積: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積: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積: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
五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 。
六、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庫、停車庫及地面停車位等。
七、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等
八、公共區域綠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養護、維修和管理。
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
十、小區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登記等。對大地豪庭住宅小區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大地豪庭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范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與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十三、為小區業主提供社區文化娛樂服務。
十四、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收費標準應公布。
十五、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費用等;并負責按照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代收代繳有關水電費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權和配合下,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采取規勸、批評、制止,直至訴訟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為三年。自20__年 10月 28日起至20__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十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核準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產權歸甲方)由乙方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根據具體情勢另行協商。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乙方須書面簽收并妥善保存;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甲方負責協助催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十、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符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特性的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 的全部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同時報送有關經費預算,經雙方議定并甲方書面核準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對小區共用部位的經營性活動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
11、物業管理用房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甲方應當書面簽收;
13、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繳有關費用,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
公攤費用應在收費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審核。同時業主有權查閱公攤水電費用數據的相關憑證。
小區公共收入應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審核。
14、乙方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及業主檢查與監督。
(1)乙方每月工作計劃,應當公布,并報甲方備案;
(2)業主的投訴記錄及解決辦法,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
(3)合同期間第一年內,乙方應當每季度向業主委員會工作述職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職一次;每年向業主大會述職一次;
(4)乙方應當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體業主的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
15、乙方的行為除受本合同約束外,還應符合國家及本地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目標管理
二十一、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詳見附件
一)執行
二十二、乙方須按照下列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確定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規范操作,完善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建立完善的維修、養護制度,規范操作,做好相關記錄,保證投訴回訪處理率達100%;
物業管理委托合同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西湖麗景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湖南高新物業有限公司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西湖麗景小區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臵:小區位于長沙市岳麓區咸嘉湖路,占地面積: 平方米 物業類型及建筑面積:本小區為封閉式帶電梯高尚住宅小區,總建筑面積67770平方米。其中住宅:65800平方米,地下車庫約5000平方米,商鋪:1970平方米。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小區的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梁、柱、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體和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停車車位、化糞池、溝渠、池、井(排污)共有部位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給排水系統、公共煙道、共用照明、電梯、供配電設備、消防設施設備、智能監控系統、路燈、文體設施等。
第六條 公用綠化地園藝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八條 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理以及業主裝修垃圾的有償清運處理。
第九條 維護小區內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安全巡視,門衛執勤,車輛的進出管理、停泊管理,人員、物品的進出管理,火災、火警預防與處臵等。
第十條 小區內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用戶)檔案資料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物業標識的維護與管理。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開展聯絡、協調與物業服務公司相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住戶出現治安、環保、物業的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的違規違約行為,進行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收取:
1、物業管理服務費(群分);
2、裝修管理服務費和裝修垃圾清運費;
3、共用停車場地、停車位的合理收費;
4、小區內各類廣告收費;
5、房屋租賃和其他特約服務收費。
第十七條 其他服務事項
1、業主和住戶的臨時特約服務;
2、應開發商要求,進行未售車位的代售、代租服務;
3、應業主要求,進行房屋的代租、代售服務;
4、乙方為滿足管理需要和業主、物業使用人合理的服務需求,向甲方提出增建或完善配套設施設備、補充園藝綠化(如增設治安崗亭、安全設施、補種苗木、培植綠化等)的建議和方案,如甲方予以采納的,應協調開發商或業主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可接受委托承攬相應工程項目并保質保量地
完成;
5、利用小區內設立的宣傳欄等設施,組織各種書畫比賽和展覽,營造濃厚的文化藝術氛圍,提升小區內生活品位和檔次;
6、利用“六一兒童節”和暑假,組織小區內少年兒童參加各種社會實踐和少兒書畫等活動,讓小朋友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7、每年1~2次組織開展各類文化、娛樂活動,增強廣大住戶的身體素質,融洽鄰里關系,創造和諧的社區環境。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規約和各項管理規約,并監督執行。
3、每年1~2次抽查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使用情況及物業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物業服務辦公設施、家具(由原開發商提供的辦公設施應留下)。
5、主導并協調處理在物業管理移交過程中的各種情況、問題和矛盾,協助乙方順利做好移交工作,確保乙方順利進駐并開展服務工作。
6、乙方對西湖麗景小區的房屋本體、共用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承接查驗和運行維護管理,驗收使用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或使用功能不完善,致使達不到安全、正常的使用狀態,由甲方負責協調開發商、設施設備供應商對房屋本體、設施設備的保修、維修;在保質期后,如單項維修項目或單項維修材料、配件超過300元,由乙方制定出維修及預算方案,經甲方審批后實施,維修費用從維修資金或公共收入中支付。
7、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工程質量,配套設施、設備中的遺留問題。
8、負責向開發商、原物業公司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及資料,及時移交乙方使用。
9、按本合同有關規定,甲方應積極支持和配合乙方向業主與住戶收取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合理合法收費,對不按時和不按規定標準交付物業服務費、停車費等費用的業主、住戶、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收繳工作,以確保物業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10、支持和配合乙方開展各類社區文體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
11、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專項存儲和審批使用小區物業維修資金。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和小區公共管理制度。
2、負責做好與現有物業公司、開展公司之間水電費設施設備、檔案資料及其它
物業服務方面的移交工作。
3、按“物業服務”的內容、標準向業主及住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4、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甲方協調處理。
5、乙方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但經甲方許可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園林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增設生活設施和標牌等,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組織實施,費用由維修資金中支出或由甲方另行解決。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檢查監督。
10、按約定收費標準和方式向業主或住戶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如業主和住戶拒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摧交。
11、乙方每半年向甲方通報一次管理費用收支情況。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3、在甲方支持下,做好物業管理宣傳教育及相關文體活動工作。
14、嚴格進行用水、用電管理并向業主和住戶代售水、電。
15、由乙方按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實行合理收費,公共部位的停車費收入、廣告費收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由乙方收取,甲乙雙方共同商議分配方案,按比例合理分配。
1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8、凡變更、修改小區內各項管理規定、制度,乙方須在執行前向甲方報告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付款方式與利益分配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a:住宅:1.10元/㎡·月;
b、商業門面:2.00元/㎡·月;
c、業主自購車庫:每個車位30元/月。
第二十一條 裝修管理費及裝修垃圾清運費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收支
1、乙方接受委托代售水(按政府相應用途標準單價加收8%損耗費后為實收單價)、電(按政府相應用途標準單價加收6%損耗費后為實收單價)。水費按月向市水、電經營單位支付費用,自負盈虧;如遇政府價格調整,則乙方作相應調整;二次供水按實耗電費的50%分攤到每噸水中向有關用戶收取能耗費。
2、乙方不向業主和住戶收取電梯電費、電梯年檢費等。
3、小區內其他費用(直飲水、有線電視費、電話、寬帶使用費、燃氣費等)由相關單位直接向用戶收取,亦可委托乙方代收。
第二十三條 共用場地停車位收費
1、共用停車場地、停車位的收費按物價局審批文件以及經甲方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