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用工備案|勞動用工協議書
勞動用工協議書
甲方: 路橋集團第一公路工程局西漢高速路面XHM-01標項目部
乙方: 李付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方決定將攤鋪機前臺施工中的部分勞動用工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按月為乙方進行勞務結算;
3、除支付的工資,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開銷;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勞動任務,工作任務如下:
攤鋪機施工前臺:
指揮瀝青混合料運輸車、扒攤鋪機附近的瀝青混合料、看護攤鋪機兩邊的儀器、端瀝青混合料并灑料、清理壓路機的輪子、給路緣石刷瀝青、清掃攤鋪前的下承層、看護停放在工地的機械車輛、接縫處理等;
其他一些臨工;
2、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不得違規或不停從甲方安排進行工作;
3、如工程需要,乙方還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進行指定工作內容以外的工作;
4、乙方指派固定的工隊負責人填寫“臨時用工記錄表”,用工當天晚上或次日必須由領工人(部門負責人)進行簽認,如次天仍未簽認,則用工記錄無效。每張“臨時用工記錄表”填滿后由工隊負責人交至經營部復核,經營部復核簽認后,復印件交給工隊負責人保存。
三、結算方式
1、根據乙方的工作任務,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核算,完成上述工作任務的人員一般不超過22人,如增加工作內容可由雙方協商增加人員;
2、甲方按照每人每10小時29元,由于天氣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勞動的時期按每人每天15元的標準給乙方進行結算,結算的最小單位為半天;如有超過10小時的加班情況按照2.4元/小時支付加班費;每月的結算金額按照現場管理人員在本月內簽認的并且經經營部復核的“臨時用工記錄表”的用工時間確定;
3、每月25日乙方持當月經經營部復核簽認“臨時用工記錄表”到經營部進行結算,甲方每月底根據經營部核算的結算單給乙方進行支付;
四、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1、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 在履行合同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
(2) 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3) 違反操作規程、給單位造成損失;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消極怠工、與其他部門不協作及工作態度不端正;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無正當理由,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2) 甲方沒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五、乙方進場后自己要及時上人身保險,投保費用由乙方自己負擔,乙方自己沒有及時上人身保險的情況下,因乙方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對自己或甲方的人身、財產損傷,發生意外事故,責任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乙方在工作場所以外或非工作中引發的一切事情,責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費用乙方自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