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施工合同集合4篇
在一個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里,合同出現得越來越頻繁。在正常情況下,合同的簽訂必須按規定的方式進行。你掌握了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園林綠化施工合同集合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園林綠化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 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3、工期。乙方確保在 年 月 日開工,于 月 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____合格____級。
4、開工準備。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后,盡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后,付合同價的1/3;半年后經復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后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余款。
5、工程質量。
⑴、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⑵、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后果自負;
⑷、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6、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⑴、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干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⑵、栽植后及時封堰澆透水;
⑶、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⑷、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⑸、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養護苗木15個月,養護標準達到《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試行)》,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7、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后,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300元。
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⑵、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后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條款終止。
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蓋章后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0、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篇2】園林綠化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則,甲方將本公司東廠區綠化工程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范圍:甲方東廠區綠地、橫紋花壇、水泥六角亭、花架、路沿石、辦公樓前補綠化。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價。
三、工程說明:工程所含植物、景觀的名稱、單位、數量和規格詳見《__X生物制藥公司景觀設計預算表》(以下簡稱《預算表》)。
四、補充說明:
1、《預算表》第18項“涼亭”為水泥六角亭。地面理石碎拼(水泥地基水泥鋪裝);座面為8厘米花崗巖,花崗巖石柱;水泥柱光面刷漆。
2、《預算表》第16項“花架”為水泥花架。磚混基礎,理石碎拼;兩側栽紫藤;雙面花崗巖座位,石面8厘米厚,花崗巖坐墩。
3.《預算表》第20項“路牙”用5厘米厚、25厘米高花崗巖,地基夯實水泥座底。
4、園路用水泥彩磚三七灰土基礎打實鋪裝。
5、水泥用沙欒或油井,鋼材為國標。
五、工程價款:合同總額為固定價30萬元(大寫:叁拾萬元)。
六、施工期限: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七、工程質量標準:執行相關的土建及園林行業技術規范,喬木成活率100%,工程質量合格。
八、工程決算:工程結束后,甲乙雙方按效果圖及《預算表》項目共同驗收。
九、付款辦法:付款以銀行轉賬方式解決。合同簽訂后乙方進場三日內,甲方預付工程價款30%,即9萬元;工程完成50%時再付30%,即9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后,再付30%,即9萬元;其余10%(3萬元)作為質保金,第二年補植結束并驗收合格后,10日內付清。
十、雙方責任:甲方負責指定工程范圍,確保水電路三通,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清理好現場,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確保按期付款;乙方負責工程設計、施工,負責下年補植結束前一個養護周期內的養護管理。
十一、違約責任:甲方如果不按期付款,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未付部分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工期順延。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乙方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及要求,除甲方暫停給付乙方所余工程款項外,并由乙方在限定的期限內整修到位,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戰爭、洪水等),造成本合同不能按時履行的,不受上述條款的約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遷安市人民法院裁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復印件具有同等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年月 日 日
【篇3】園林綠化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分開招標,甲方將皇庭國際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余干環城東路;
2、工程總造價:貳仟柒佰萬元整;
3、工期:乙方確保在20__年12月15日開工,于20__年12月14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一級。
4、開工準備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后,盡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值完畢,經初驗合格后,付合同價的30%;半年后經復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30%;工程完工3個月后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清余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改苗木品種,規格量,所有苗木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主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后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干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后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養護苗木6個月,養護標準達到一級,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后,及時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乙方逾期違約金100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接工程造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20000元。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竣工結算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條款后終止。
10、合同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雙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仲裁調解不成,可向雙方各自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篇4】園林綠化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綠化工程合同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基本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觀工程、苗木栽植及養護。 詳見:發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文件項目清單范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范圍內種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養護;
3、苗木的養護管理(壹年)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并保持良好的景觀效果;
第三條 工程施工期限共3個月。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經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承包方嚴格按上述工期組織施工,若工期延遲,每延遲一天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工期罰款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圖、綠施說明及業主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2、栽植質量標準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89
3、養護標準執行《園林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第五條 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調運進場;并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經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該足額賠償,并應付發包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價款暫定:叁佰貳拾捌萬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決算為準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備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進度,付50%;
(2)、工程驗收合格付30%,總工程款的80% ;
(3)一年養護期滿后,付20%
第七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審核后的預算書
6、其它附件
第八條 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托葉青青為現場業主代表,代表行使業主的職能,并全權處理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事務。承包方指派伍克祥為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整個施工期間內每月不少于20天駐施工現場且組織施工。工程項目負責人按時參加監理例會或各種與本工程有關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有承包人自負。
3、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桿、管線等設施與本施工的關系;同時處理與政府等相關部門的關系。
4、承包人工作: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養護工作,同時對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桿管線等設施應進行合同理的妥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維修賠償。
第九條 綠化種植質量滿足下列要求:
1、種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保證質量,由業主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書面確認之后方可改動。
4、質量要求:
①嚴格按照綠化設計圖紙施工;對要求全冠的樹種,樹木移栽后保留樹冠,少量修剪,保持樹形基本完整。帶冠苗樹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級分枝,適當修剪。
②施工前必須清除場內所有雜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類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為普通土壤)栽植。所謂客土,即栽植樹木時添入樹穴中有利于生長且不混入瓦礫等有害特質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類30cm厚,中高樹木為60cm厚,普通綠地為30-40cm厚;
④高大喬木定植后,應設置樹木支撐。
⑤喬木要選擇生長健康、樹形飽滿的優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種葉色飽滿、樹葉密集、不脫腳、無病蟲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數量、修剪平面及高度應按圖紙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飽滿的植籬。
⑦行道樹與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直線上,行道樹距路東邊1.2m,種植的樹木應樹形相似,保持直產,不得歪斜,加支撐立柱,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大于3.0m
⑧樹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壹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之日起算,養護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種、規格等均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執行。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完工驗收:綠化工程施工結束后,由承包方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單位送發包人確認,發包人在3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出具書面意見,承包人根據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直至完工驗收合格。
2、初步驗收:承包人在完工報告驗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經現場監理確認后,報發包人、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14日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并出具書面意見。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標準《蕪湖園林綠化考核評分辦法》并根據考核結果由發包人按規定兌現。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須按初驗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在養護管理期間,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補栽方案,報監理確認后,重新補植,該部分養護管理期,自補植結束之日起,順延養護期。
5、終驗:養護期滿時,由承包人提出終驗申請,并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送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發包人在28日內組織相關部分進行終驗。
第十一條 工程結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預算,經雙方初步協商后可以作為竣工前的撥付款依據。工程竣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由發包人根據當地當時市場價格及相關政策取費標準進行結算。
第十二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99
2、驗收標準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達100%,草皮以遮蔽土壤為依據;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程進行定期考核,養護期為壹年。
第十三條 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即質量保修期)為十二個月,從初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所完工程進行維護和養護(并對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應進行無償補栽或移栽保證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時,保證植物生長茁壯成長。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或在養護期內不能按發包方要求養護、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產條例文明施工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損失承包方自負。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1、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蕪湖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二)依法向蕪湖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保存貳份,承包方保存貳份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開戶銀行:
賬 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