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合同協議書范文(精選3篇)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用益權,出租人只轉讓租賃物的用益權,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必須返還租賃物。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租賃合同協議書范文(精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1】車輛租賃合同協議書
出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車身為______,所有權人為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收回。租金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甲方自行使用的除外)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乙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七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篇2】車輛租賃合同協議書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出租自有的汽車達成協議條款如下,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租賃標的物
________________輛,號牌號碼浙J________,車輛詳細資料見《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
二、租賃期限
為期一年,自二○_年___月___日起至二○_年___月___日。
三、租賃費用
每年租賃費為________元(¥_____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先付50%,余款在本協議生效后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二○_年___月___日
【篇3】車輛租賃合同協議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
合同編號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