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個體戶用工合同(通用5篇)
一般來說,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之后,需要簽訂一定的合同,保障雙方的利益。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簡單個體戶用工合同(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簡單個體戶用工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第一條 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不為乙方交納保險。
3、乙方在工作期間自身發生意外(包括死亡、突發病等)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工傷除外。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按雙方商定的計時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2、合同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廠證、工作服、等等全部歸還后方可結算工資,若有遺失或不歸還將照價賠償,在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6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
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二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第七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團人力資源部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簡單個體戶用工合同篇2
一、我國勞動法關于臨時工的最新規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正式實施。新政最大的亮點是,明確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并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
所謂臨時工應該說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 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
二、臨時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雇,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于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對企業而言,雇用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臨時工,就意味著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增加了培訓成本;加上臨時工多數都是非熟練工,難以保證工作質量,對企業長久發展顯然不利。
另一方面,臨時工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脫責任的渠道,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干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難以推動社會進步。
由上文可知,臨時工是為了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正式工是同工同酬的待遇。但是大量臨時工的存在,也給社會帶來了不少的弊端,尤其其不穩定性、沒上保險、增加企業培訓成本等問題。
簡單個體戶用工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制定本合同。
? ? ?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時,甲方按照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發放的工資為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價器制,計價器單價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處理,甲方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書。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完成的事項按照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 ? ?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個體戶用工合同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為小時。
第四條:中午點至點,下午點至點。勞動用工合同書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完成合同及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后,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基本工資元,正式上崗后每月天休,全勤獎元,工齡獎每年元。
四、規章制度
第七條:遲到、脫崗分鐘以上,以論處,員工遲到一次扣除元。月累計次,按扣除處理,一次扣除三天并扣除。連續曠工或月累計次以上甲方給予開除處理;開除處理的員工,不給予退還。
第八條: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仔細了解本合同內容。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戶籍地址:
身份證號碼: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戶籍地址:
身份證號碼:住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簡單個體戶用工合同篇5
甲:甲::
乙:(身份證號碼:)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原則下簽訂本就業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年/月),自從初始至初始至初始至初始至初始至初始。
3、工作任務:
3.1乙方在甲方經營的指導采購工作
3.2乙方的責任和工作質量,按照家紡行業的基本規范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和勞動紀律,完成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的銷售任務
3.4由于甲方的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乙方無法勝任職場時,乙方必須遵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勞動報酬:
4.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潼南平均工資水平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基數為元(人民幣)/月(大寫:下),其他各種福利、津貼不包括在當月勞動報酬中。
4.2乙方的銷售額按銷售收入的1%計算。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工作規范、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明確記載的各項規定和要求。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5.2乙方應愛甲方財產,如店內財產丟失或損壞,乙方應按價格賠償。
5.3乙方應遵守雙方協商制定的工作時間,工作時間應根據季節制定,確定后,甲乙方不得單方面變更。
5.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批評教育,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處分和解職。
6、協議終止、變更、更新和解除:
6.1本協議期滿后立即結束。由于工作需要,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繼續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辦理繼續合同手續。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更改協議內容,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以下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工作條件差,嚴重危害員工健康,甲方不改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6.5任何一方都應該提前解除協議,提前15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予對方經濟損失,應根據其結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賠償。
8、協議未完成的,所有國家都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的所有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修訂、補充。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