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法制辦2012年工作總結】區法制辦2012年工作總結
2012年,區法制辦(復議辦、法律顧問室)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區委、區政府領導要求,加強法律顧問室建設,為政府決策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有新舉措,加強督促與指導,推動全區依法行政均衡發展,截止12月11日,今年以來共辦理各類法律事務565件,復議案件15件,代理區政府行政訴訟案件1件,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取得較好成績。一、2012年主要工作情況
(一)抓服務,為政府決策保駕護航。
1、為我區重大事項提出法律審查意見42件。
2、認真辦理市法制辦轉辦市人大、市政府法規、規章或各類規范性審查意見 65件。
3、審查區一級規范性文件59件。
4、就區政府及區屬各部門報來的各相關事項提出法律意見、召開會議研究區內重大歷史遺留問題、辦理其他法治政府工作事務384件。
5、著力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據統計,2012年10名法律專家在與我們共同及單獨審查材料、約見討論、提供電話咨詢達150余人次以上。
6、承擔了為區級黨政領導接訪活動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任務。
(二)抓規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有新舉措。
7、發布《深圳市羅湖區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2-2015)》。《規劃》就規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決策法治化等11個方面的內容提出了具體措施和目標。
8、與深圳大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充分利用深圳大學的學術資源力量和科研人才優勢,發揮綜合性大學在羅湖區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建設法治羅湖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在協議簽訂后,雙方正積極推進合作項目的落實并取得了初步進展。
9、開展全區規范性文件清理及全市法規、規章和文件的梳理評估。區法制辦牽頭,清理總計清理區屬文件350個。同時,根據市里部署,共梳理市有關文件675個,建議保留610個文件,建議修訂57個文件,建議廢止8個文件,通過梳理提出了大量減少行政審批、行政服務和辦事流程所規定或要求的不必要的條件和材料、簡化合并流程、縮短時限的意見。
10、建立健全區政府常務會議旁聽機制。區法制辦草擬,經區政府審定通過《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旁聽試行辦法》,不定期組織開展了公民旁聽區政府常務會議工作。
11、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區法制辦牽頭已經初步完成對各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清理,并提出了相應的改革建議措施。正在穩步推進下一步工作。
12、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考評。制定了《羅湖區人民政府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方案》及附件《羅湖區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對區直各部門、各街道共計30個區屬單位按照A、B、C三類部門進行了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