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法制教育宣傳講稿_青年法制教育講稿
同學們:你們好!
今天十分高興有這樣一個機會能和同學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學習,鎮里的領導、學校的領導對同學們的健康成長一直十分重視,十分關心,所以今天特地安排舉辦了這場法制報告會。
舉辦法制報告會,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目的并不就是為了培養幾個法官、警官、律師,也許有些同學會說,我將來有我的打算,我不想當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我將來想當科學家,或者是文學家,或者是政治家,或者當老師,還有的同學會說我將來就當農民,科學種田,靠勤勞致富,所以我不需要學法律;還有同學會說,將來當什么,那是以后的事,我現在是在校學生,到學校來就是學文化知識,只要我刻苦學習,以后能考上重點高中,再以后能考上大學就中之,法律學得再好也不能代替文化課,所以我也不需要學法律;還有的同學會說:噢,法律我曉得,就是叫人不要做壞事,我只要不偷人、不搶人、不殺人放火就中之,法律離我遠得很,跟我沒什么關系等等。諸如此類的想法都是片面的,都是沒有認識到我們青少年學法的真正意義。那么,我們青少年到底為什么要學法呢?學習法律對我們青少年到底有哪些好處,有什么重要意義呢?這個就是我今天想和同學們講的主要內容,我們學習任何一項事物,首先必須要明確為什么要學它,學習它到底有什么作用,只有明確了這一點,才能激發我們學習的欲望,我們學習才有動力,我們才能變被動學為主動學,變形式上學為實質上學,只有這樣學,學習的效果才好。
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目的是希望同學們能夠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從小樹立一種法制意識,按法辦事,現在做一名好學生,將來做一名好公民。
具體講,青少年學法用法,有下面三個方面的重要意義:
一、學習法律是時代的需要。
不懂文化知識的叫文盲,不懂法律知識的叫法盲。應該說現在我們國家的文盲越來越少,誰要是文盲誰就會在這個社會上寸步難行,那么,將來的社會,誰要是法盲,他也會在社會上寸步難行。可以講,具備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是將來每個合格公民必須要具備的,是任何一個公民走向社會的一張通行證,沒有這張通行證,你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公民,這樣說絕不是危言聳聽。因為我們國家是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社會的一個國家。為什么我在這里講我們國家是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社會?那有些同學能會問我們國家現在還不是法治國家嗎?大家學了中國歷史都知道,我國是一個有著幾千年封建歷史的國家,一些封建殘余思想在人們的頭腦中仍然存在,雖然說我國的法制化進程非???,日新月異地發展,但是離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化國家的要求還有一些差距,但是同學們應該要看到今后發展的形勢。我國根本大法《憲法》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二條基本的法國方略確定下來;2OO4年3月1日國務院頒布《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計劃用十年時間把我國各級政府打造成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法治政府。10年以后,正是你們走上社會的時候,那時一切都要講法律,如果你不懂法律,沒有一種法律意識,行不行呀?我國現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所謂的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法制經濟,在市場經濟里,必須要遵守一個共同規則,在這樣前提下,大家是八仙過海,各顯各能。這個共同規則就是法律。就象同學們玩游戲,任何游戲都有它的規則。如果大家不遵守游戲規則,各行其是,那么游戲就沒辦法玩下去。踢足球有踢足球的規則,打藍球有打藍球的規則,哪個違反規則,就是犯規,而犯規就要被裁判處罰,或是警告,或者是被罰下場。那么法律就是國家的規則,每個公民都要遵守國家規則,所以我們縱觀各國,凡是文明、發達的國家,都是走法治道路,凡是貧窮落后的國家,都是走人治道路的。走法治道路是世界潮流,是大勢所趨。我國現在的法律有很多,光是法律就是300多部,法規4000多部。這么多的法律法規,可以講把社會的方方面面都包括進去,人出生時到死亡為止,都要跟法律打交道,人出生時要受《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調整,上學時要受《義務教育法》調整,結婚時要遵守《婚姻法》規定,參加工作后,前面講有些同學想當科學家、文學家,如果你的發明研究或是文學作品,這些智力成果被他人剝竊了,那么你必須要按照《專利法》、《著作權法》來為自己討回公道,有些人講我以后做生意,當大老板,你做生意肯定要跟別人簽合同呀,如果你不懂《合同法》,你肯定要吃虧上當的。有人就是因為不懂合同法,跟別人簽合同時,因為僅僅一字之差,就讓自己損失幾萬元。講這些,就是想告訴同學們,不管在什么時候,在什么地方,不管你以后從事什么工作,都要跟法律打交道,特別是當你們走上社會時,我國的法治化程度比現在將會更加進步,法律的應用范圍更加廣泛,所以講如果不懂法,今后在這個社會上將是寸步難行的。
二、青少年學法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
前面我們講了,有些同學認為法律是講給那些違法犯罪人聽的,我只要一不偷、二不搶、三不殺人放火,法律對我就不起作用。其實,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法律不僅僅是一種打擊違法犯罪的強有力的武器,同時,它也是人們用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武器。我們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的目的,不僅僅是讓青少年遵紀守法,而且還要讓你們學會按法辦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我講幾個案例給同學們聽聽,這些都是真實的案例。
1、某校幾名初三學生,放學后,在回家的路上,順路到某單位大院內玩耍,正在玩得高興的時候,只聽一聲大吼:“喂,你們幾個小孩過來”,幾個同學回頭一看,原來是這個單位的門衛在喊他們,他們幾個老老實實地走過去,問:“叔叔什么事?”這個門衛厲聲問道:“我們單位前幾天有幾根鋼管被人偷走了,是不是你們干的?”這幾個同學聽后感到莫名其妙,辯解道:“我們沒偷”,門衛講:“我看你們幾個人賊頭賊腦的樣子,不是你們偷的是誰偷的?”這幾個同學講“咦,我們怎么知道是誰偷的,反正我們沒干”,門衛說:“你們還敢跟我頂嘴,統統給我跪下”幾個同學當然不跪,這個門衛就大耍威風,幾個掃堂腿就把他們都掃跪在地,并且逼他們承認,不承認就打耳光。這樣持續了20多分鐘,這幾個同學始終堅貞不屈,不承認,那個門衛看問不出所以然,就講:“都給我滾,下次再敢來,把你們的腿掃斷”,幾個同學留著屈辱的淚水,憤憤離去。同學們,如果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你們怎么辦?是忍氣吞聲,就此算了,還是怎么辦?后來,這幾位同學在家長、老師和律師的幫助下,以自己的名義將那個門衛告上法院,法院判決那個門衛向這幾位同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所有醫藥費、營養費,另外還賠償幾千元的精神損失費。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盡管這幾位同學還是小孩子,但小孩也有自己的人格尊嚴,同樣應受到尊重,人格尊嚴是一律平等的,不受年齡、性別、地位的限制,只要你侵犯了別人的人格尊嚴,就是違法,人家就可以告你。
平時在我們同學與同學之間,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有些大同學欺負小同學,強同學欺負弱同學,打呀、罵的,都是一種違法行為,都是侵犯了別人的人格尊嚴,情節要嚴重的話,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2、在城里有位女生,她的父母感情不和離婚了,當時法院判決這位女生由她父親撫養,母親每月支付200元撫養費,但是父母在離婚后,都把她當成累贅,法院判決母親每月給200元撫養費,但她這個狠心的母親一分錢不給,法院判決她跟父親生活,但父親把她往爺爺奶奶家一放,也不管不問,自己長年外出,爺爺奶奶兩個人的工資加起來不到500元,祖孫三人相依為命,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更談不上交學費,買學習用品,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這位同學在老師和律師的幫助下,勇敢地走進法庭,將自己的父母推上被告席,法院最后判決她父母一次性支付撫養費2萬元。也許有同學會感到奇怪,怎么小孩能告自己的父母?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所謂“義務”就是法律規定必須要做的,如果父母不盡此項義務,就是違法行為,就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作為子女,就可以訴諸法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講這個案例,并不是讓同學們動不動就來告父母,絕大多數父母都是十分疼愛、關心自己的子女的,都是辛辛苦苦,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所以同學們在家要孝順父母,聽父母的話,努力學習,用優異的成績來回報父母對你們寄托的愿望。象上面所講的那對父母,在生活中畢竟是極少數極少數的,講這個案例的目的,是讓同學們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法律能夠在各個方面幫助我們,保護我們,而且它的威力很大,我們合法權益被侵犯時,在用其他方法解決不了時那么我們只有拿起法律這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3、在現實生活中,還涌現出許多青少年依法維護自己或者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勇敢地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英勇事跡。例如,某校高三學生李某,在下晚自習回家的途中,看到幾個流氓正在挾持同班的一位女同學,準備圖謀不軌,他就勇敢地上前制止,卻遭到那幾個流氓的圍攻毒打。這幾個流氓是往死里打他,用磚砸他的頭,用腳踏他的肚子,其中一個流氓還用匕首將李某身上多處捅傷,血流不止,所幸的是這幾刀都沒刺中李同學的要害部位(事后經過醫生檢查,李同學全身共中7刀,最危險的一刀是離心臟只有1公分的距離,如果這一刀稍微向左偏1公分,那么李同學的生命這全就會十分危險,也許就會英勇犧牲),好在李同學當時不僅十分勇敢,而且非常冷靜,加上他平時的身體素質非常好,他在一人對付數人,身中幾刀的情況下,仍然頑強搏斗,當他的生命處于極度危險的情況下,他瞅準機會,一把奪下歹徒手中的匕首,將為首的那個歹徒只一刀就翟死,其它歹徒見為首的老大倒掉了,嚇得轉身就跑,但就在這時,那位女同學利用李同學在同歹徒搏斗時,跑到公用電話亭拔打"110”報警,警察及時趕來,將所有歹徒全部抓獲。一般來講,殺人就是犯罪,但是李同學將那個歹徒殺死,他有沒有犯罪呢?最后,法院認定李同學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是犯罪,他不僅無罪,而且他的見義勇為的行為后來還受到了政府部門的表彰和嘉獎。他所有的醫療費都是政府拿的,政府還發給他2000元的見義勇為獎金。有些同學聽了這個案例以后也許會講:如果以后哪個要跟我哄的話,我就把他給一刀捅死,我這叫正當防衛,不僅不犯罪,政府還表揚我,還發獎金給我,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正當防衛它的運用,在法律上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正當防衛必須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第一,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的侵犯。首先自己是合法的,其次對方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假如一個小偷在偷別人的東西時被人抓住,要把他扭送到公安機關,這個小偷對抓他的人實施毆打,這叫不叫“正當防衛”?顯然不是正當防衛,因為小偷偷東西首先就不是合法的,別人抓他并不是侵犯他的權利,而是一種打擊犯罪的合法行為,用非法的行為對抗合法的行為,當然不是正當防衛;第二,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防衛措施,假如講人家把你打傷之,第二天,你越想越氣,喊幾個人跑到那個人家里,把那個人也一伙打之,這叫不叫“正當防衛”?這也不是,這只能叫報復,打復架,這個同樣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因為別人打你雖然是一種不法侵害,但是他的違法行為已經結束了,不是正在進行的,你應該通過其他方法來追究他的法律責任,而不能打復架。第三,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別人打你一巴掌,你就把人家打得半死,那就不叫正當防衛,而是防衛過當,防衛過當同樣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正當防衛的限度就是只要能制止別人的不法侵害就行,而不能擴大損害程度。另外,我國《刑法》還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這類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或死的,都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前面所講的李同學的正當防衛行為就屬于這種性質。
上面我講的這三個案例,一個是同學告門衛,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第二是女生告父母,維護自己應得的權利;第三個是李同學為了保護他人和自己的權利,實施正當防衛,這三個案例都說明同樣一個問題,就是同學們樹立一種法律意識,掌握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識,在關鍵的時候是很有用處的,所以講青少年學法用法也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
三、青少年學法是保障自己健康成長的需要。
這一點對于青少年來講是特別重要的,因為在座的各位同學都是10幾歲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身體長得最快,但是思維能力卻還是很有限的。在觀察和對待事物上,在辯別是否標準上,往往是直觀的和片面的,缺乏分析能力,有盲人摸象之感;在對待事物的態度上,感情容易沖動,缺乏自我控制能力,這個時期的思想和行為容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和支配;模仿能力特別強,特別喜歡模仿那些刺激性較強的、新鮮的東西??茖W家研究發現,如果把一個人放到森林里,從小就讓他跟猴子在一塊生活,等他長大后他基本上就是一只猴子,他也是爬著走,吃東西就吃生東西,又不會講人類語言,只會跟猴子一樣嗷嗷叫。但是如果把一只猴子從小就跟人類生活在一起,它也只能永遠是一只猴子,它仍是爬著走,仍然學不會人類語言,這就說明,我們人類的模仿能力特別強,在什么樣環境下生活就有什么樣的人,俗話說:“跟好學好,跟狗學咬”。所以,在青少年這個時期,如果加強正面的引導教育,就會使你們健康成長,將來成為有用之材,反之,這個時候如果思想上受到壞東西的影響,有些人則可能誤入歧途,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斷送自己一輩子前程,美麗的花朵往往過早地凋謝。
從當前青少年違法犯罪來看,情況是相當地不容樂觀。就講我們廬江縣,根據不完全統計,我縣從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底,短短的一年半里,全縣破獲的犯罪嫌疑人總共有663名,其中青少年就有263名,占犯罪人數的39.7%。(一個班按60人計算的話,就有四、五個班人都被抓起來了)
當前青少年違法犯罪主要特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結伙違法犯罪比較突出。青少年具有貪玩、易沖動、好出風頭等特點,所以經常喜歡三五成群糾集在一起。假如其中有一個人出個壞主意,大家就喜歡一哄而上,不辯是非,不計后果。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中,團伙作案達7成以上。礬山中學就有這么一件事:該校一名同學過生日,晚上在寢室里請幾個同學好友喝酒,喝酒后幾個人在校園里亂逛,看到哪個同學不順眼,就上去拳打腳踢,這些人就是仗著人多勢眾,以強欺弱,這些人后來當然被學校處理了。還有2OO4年3月份,公安機關在原黃屯鄉摧毀了一個專門在校園周邊地區搶劫學生錢財的犯罪團伙,這個團伙里有初中剛畢業不久的青少年,也有在校學生。
二是暴力犯罪增多,用武力、用兇器來犯罪。2003年3月10日,在縣城街心花園發生的兇殺案,就是1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用自制的尖刀,在光天化日之下將受害人許某殺害。主犯徐克舟已被槍決,其它案犯也受到了法律制裁。2004年5月11,青少年李某、殷某等3人為搶劫錢財,先后持刀將一名面的司機和一名摩的司機捅傷,搶去一輛面包車,后來認為其中一人已經死亡,竟在荒郊野外“拋尸”,手段極其惡劣。這個案件,公安機關只用8個小時就將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由此可見,青少年暴力犯罪在我縣日益突出,已成為社會治安不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三是侵財犯罪上升。以前,青少年犯罪主要表現為打架斗毆、流氓滋事,現在消費層面擴大了,少數青少年進網吧、下舞廳、抽煙、喝酒,花費相當大,沒錢怎么辦,一些人就挺而走險,去搶劫、敲詐、盜竊,來維持自己的畸形消費。2OO4年6月6日,在泥河鎮破獲了一起搶劫案,涉案的6名嫌疑人全部都是泥河鎮中學的學生,他們搶劫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搞點錢去玩玩。我鎮有個中學生,為了打游戲機,竟從自己的伯父家一次偷走一千多元,在3個月里全部花光。白山鎮有一初一學生,為了上街買零嘴吃,竟將自己三嬸家的一臺打水用的水泵偷出去賣了18元。
四是犯罪趨向低齡化。去年4月,公安機關在白山鎮破獲了一起系列盜竊案,涉案9人全是青少年,年齡最大的15歲,最小的11歲,他們利用自己年齡小,大人不注意的特點,膽大妄為,先后7次入室盜竊,另外在廬城鎮偵破的系列盜竊摩托車和福元鄉偵破的系列盜竊自行車案中,涉案的也都是初中生、小學生,最大只有16歲,最小的僅10歲,這樣的年齡犯罪,不得不讓人感到擔憂。
從以上我們介紹的我縣青少年犯罪的情況來看,情況不容客觀,不得不引起我們重視,我們每一位同學不得在思想上敲響警鐘。
這些青少年為什么會犯罪,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家庭原因,有社會原因,也有青少年自身原因。家庭方面的原因(1)溺愛,家長對子女從小嬌生慣養,百依百順,獨生子女增多,養成小孩任性、自私的不良品格,少年犯罪一半是在父母溺愛的環境中生活。(2)體罰,不少家長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信條,挖苦、捆綁、餓飯、下跪等方式懲戒子女,使子女感到家庭沒有溫暖,而離家出走。(3)控制,父母封建意識濃厚,對子女要求多、規矩多、教育條款多,對子女的言行舉止、衣著愛好,學業工作,都嚴格要求并加以控制。(4)放任,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夫妻關系緊張的家庭,父母無心管教子女,對子女只養不教,任其放蕩。(5)庇護,對子女的不良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姑息遷就,縱容護短,包庇坦護,致使未成年人在犯罪道路上越滑越遠,越陷越深。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還有社會原因。比如說社會上一些人開的游戲廳、網吧,專門就來賺青少年的錢。按照法律規定,未成年人是不得進入網吧、游戲廳的,作為網吧的經營者也不準接收未成年人進來,但是他們為了賺錢,就根本不管你是不是未成年人,而我們有些同學抵檔不住誘惑,上網成癮。整天沉浸在虛擬世界里,甚至瀏覽黃色網站,最后是浪費了錢財,損害了身體,耽誤了學習,誘發了犯罪。所以同學們要“關愛自己,遠離網吧”。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無論是家庭原因,還是社會原因,它們都是外因,關鍵的還是青少年自身的內因,內因往往起著決定作用,為什么在同樣一個家庭里,兄弟兩人,一人孝順父母,學習良好,而另外一個人卻成為罪犯?為什么同班同學,接受同樣的教育,有些人考上大學,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而另一些人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都說明起決定性因素的還是我們自身的原因。
所以,青少年要想使自己遠離違法犯罪活動,必須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注意選擇交往對象。某校有一個學生,曾是班級的團支部書記,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但由于他在交友中不注意選擇對象,跟兩個有劣跡的人交往過密,在不知不覺中,結果受他們影響,參與搶劫,被抓判刑,后悔都來不及,所以,同學們在交友過程中一定要慎重,不要交上不三不四的人,以免被他們帶壞,毀了自己人生。
2、要注意多跟家長、老師交流溝通。社會上許多事很復雜,自己遇到什么事感到疑惑不解時,要多跟家長老師商量、報告,聽取他們的看法和意見,家長老師他們社會經驗豐富,肯定能幫助他們,千萬不要瞞著家長、老師,聽信那些不三不四的話而上當受騙,而有些同學,平時不注意溝通,與家長話少。
3、要學會自我控制。遇事要冷靜,不要沖動,更不能逞強斗狠,要想想我這樣做會產生什么后果,與其以后后悔,不如現在不做,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饒人不是傻瓜,傻瓜不會饒人”,忍讓并不代表自己軟弱,而是成熟的標志。如果說為一件小事怒火燒身,動刀動棒,非要爭個高低,結果只能是贏了“面子”,卻害了終身?,F在很流行一句話:“你不給我面子”。什么是“面子”,面子不是別人給你的,而是自己爭取來的,你要別人尊重你,首先你要尊重別人。
4、參加社會活動要注意選擇。社會生活豐富多彩,有健康的,也有不健康的,我們參加社會活動要選擇活動的內容,選擇活動場所,選擇參加人員,不要為了追趕潮流,而往網吧、游戲廳、歌舞廳、茶樓等這些很容易讓人思想中毒的地方跑,使自己遠離滋生違法犯罪的土壤。
5、要注意防微杜漸,從苗頭開始防范。古人云:“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不要因為這件事看起來微不足道,但只要是好事,我們就應該去努力做,養成了習慣,以后我們就會經常做好事,就會成為一個好人:而如果是壞事,我們就不應該干,不要以為打同學一巴掌,罵同學一句,偷同學一支鋼筆,一塊橡皮是小事,無所謂,殊不知這種壞習慣一旦養成,日積月累,以后就會越干越大,“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就是這個道理,大家如果學過哲學,就會明白量變到質變的道理,當一點一點的小數量積累到一定程度時,本質就會變。所以同學們一定要注意從小事做起,從小事防范,一旦有什么不好的苗頭,有什么不良行為,就應該立即發現,立即糾正。那么青少年的不良行為有那些?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14、15條規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為屬于不良行為:1、曠課、逃學;2、未經家長同意,擅自外出夜不歸宿;3、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4、打架斗毆、辱罵他人;5、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6、盜竊財物、故意毀壞財物;7、賭博或者變相賭;8、觀看、收聽、閱讀黃色音像制片、書刊等:9、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網吧、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10、吸煙、酗酒。這幾種行為對于學生來說,都是不良行為,這些行為都已經處于違法犯罪行為的邊緣,如果再往前走一步,就很危險了,就會掉下懸崖,摔得粉身碎骨。如果及時發現,及時糾正,你就仍然是個好同學,“亡羊補牢,未免未晚”,所以請同學們認真對照一下法律上規定的1O種不良行為,看看自己有沒有這些行為,如果有,就要在思想上敲響警鐘,就要努力克服這種缺點,養成良好的品行習慣,遠離不良行為。同時,同學們也要加強自我防范意識。
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范必須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應該采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同違法犯罪分子作對面搏斗,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撥打“110”報警。對于這一點,發生在去年的一件案件中的作法對同學們很有借鑒作用,那天家住北門的小女孩娟娟放學后背著書包獨自一人往家里趕,罪犯王某看見娟娟脖子上掛著一把鑰匙,王某心想:這個小女孩大人可能不在家,我就跟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