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2012年半年司法工作總結|鄉鎮2012年半年司法工作總結
鄉鎮2012年半年司法工作總結
司法所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管理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切實履行好自己的各種職能。工作上堅持立足基層、服務群眾,充分發揮自身的特點和優勢,積極為群眾服務,滿足農村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為維護社會穩定,繁榮和發展農村經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司法所堅持以維護穩定為首要任務,積極抓好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人民調解制度的改革創新,基層法律服務的規范管理,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等工作。主動介入到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流通,土地經營承包權流轉,農村城鎮化建設等各個環節當中,積極為廣大農村群眾服務,為農業的改革和發展服務,為農村社會穩定和民主法制建設服務。
我所強化管理、突出發展、深化改革、創新機制,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職能作用,注重正確處理穩定、改革、發展的關系,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維護我鎮社會政治穩定的高度,搞好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工作,為維護我鎮社會政治穩定、經濟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鎮黨委政府歷來重視司法工作,將其放在突出位置。組織機構健全,加強了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規范化建設,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措施落實,各項工作均納入黨委、政府議事日程。司法所現有工作人員2名,所長(兼)1名,調解工作人員1名,工作職責完善,職能充分發揮,并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1—7月共成功調解經濟、行政、離婚、治安、贍養等各類糾紛20起,調解率、調解成功率達100%,調解各類糾紛皆有據可查,做好了調解筆錄和協議,并定期進行回訪,無因民間糾紛調解不當轉化為刑事案件和引起自殺死亡案件。定期做好民間糾紛的排查、預防和調處工作,適時開展民間糾紛專項治理活動,在春耕期間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并進行巡邏,及時處理化解了矛盾,規范了各級調解組織調處民間糾紛工作程序。到7月20日止,我鎮無一例聚集事件的發生;無一例“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干擾破壞工作。
認真配合上級開展好普法工作。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下,不斷加強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提高各級干部的法律素質,有效地實施黨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更好地保障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對有關執法部門的執法工作進行了監督、糾正、建議,提高了執法水平,杜絕了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對中小學生進行3次活潑生動的法制教育,內容包括《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民法》相關等涉及學生日常行為的法律法規,采用“以案說法”的教育方式,發動中學生進行了專題討論。
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密切配合公安等部門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和排查清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管控手段,完善了刑釋解教人員報到登記、建檔立卡、定期走訪談話、重點對象管理、信息報告、跟蹤幫教等制度。對我鎮存在的土地開發等遺留的問題而造成的不穩定因素以及遵生租地而造成的不穩定因素,司法所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運用法律手段保障群眾利益,認真做好疏導解釋工作,使群眾情緒相對穩定,未發生群體性事件。按時上報各種表冊、總結等材料,按規定征訂業務資料、書籍和按時參加工作會議。
司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績,今后的工作還需不斷向前邁進,繼續為黨委政府分憂解難,繼續為維護一方平安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