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司法所上半年工作總結|鄉鎮司法所上半年工作總結
上半年司法所在市司法局精心指導和鎮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穩定、改革、發展這一主題,強化基層基礎,落實責任措施,在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較好地發揮了“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為實現建設“平安西高”的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從而顯著提升了在政府各部門中重要地位?,F將我們的工作匯報如下:
一、爭取黨政領導、協調各方關系
一個部門工作業績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黨委政府的支持力度,還要看部門間的協作關系。為此,我們按照“上為黨委政府分憂,下為人民群眾解難”原則,在工作中搶抓主動,勤匯報,特別是在平安創建和維護社會穩定中始終沖刺在第一線,解決好各個具體問題,對部門間經常加強溝通與協作,只要有需求,我們就快捷、全力地配合。從而贏得了黨委政府的滿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領導經常和我們一道做具體工作,解決好司法所在開展具體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涉及各種資料的搜集,各部門及駐村干部都積極主動地給予協作。
這樣,司法所與黨委、政府和部門間就形成了一個良好的互動效應:司法所在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和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集“護航員”、“宣傳員”、“調解員”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來越受黨委、政府領導的重視,在人、財、物上給予了越來越多的支持和傾斜;反過來,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又進一步激發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更加有效地推動了職能地發揮。這種互動其實就是政府對司法所的投資加強,司法所的工作開展得有力,矛盾糾紛少了,社會平安穩定了,領導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其實這對于一方政府來說是一種低投入、高產出,投入較少的物資,收獲的卻是一方平安。
二、 強素質,注重業務知識學習
為了提高村(居)組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促進對政策法規的理解,司法所堅持每季度組織學習業務知識,學習先進的工作經驗,通過學習,使基層司法工作人員明確了法律知識、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務,同時也促進了各社村(居)組人民調解員之間的交流和溝通。
三、抓好四個網絡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
一是抓普法依法治理網絡建設。按照鎮人代會通過“五五”普法規劃,我們制定了年度實施意見;與村(居)、場鎮單位、學校、企業簽定了普法責任書62份;制訂普法制度10個并上墻;以鎮集中開展法律骨干培訓1次,28人次,印發宣傳資料200余份,工作簡報二期,標語宣傳50余條;配合部門抓法制宣傳教育,今年我們會同鎮婦聯舉辦了以“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營造和諧家庭”為主題的法制宣傳活動,與計生辦舉辦鎮、村(居)計生干部參加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學法講座,還利用宣傳車和鎮文化站文娛演出隊上街頭進行宣傳;抓中小學法制輔導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青少法制教育。
二是抓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建設。建立健全了鎮(居委會)、村、社三級人民調解網絡。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建立了由司法所長為主任、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和法律工作者為成員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居)成立了3~5人的調解委員會。村民小組設調解員,按院落設糾紛信息員。同時,建立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預警、調解、處置四個機制,在全鎮形成上下聯動、縱橫聯網、責任落實、運轉有序的大調解格局,基層司法行政整體職能得到充分發揮。今年1——6月排查民間矛盾糾紛21件,調處21件,調解率為100%,從而有效地保障了西高的穩定、平安、和諧。
三是抓各項制度網絡建沒。我們在鎮、村、組三級調解組織網絡已健全完備,并懸掛上墻,真正實現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規范了行政行為。同時建立了“六個制度一個臺”,即:村(居)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年初簽訂了責任書);調解人員培訓制度(每半年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報告制度(每月20日);矛盾糾紛調處督辦制度(用文書形式通知到單位);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調處聯合辦公制度(由政府組織、司法所牽頭、召集公安、村建、國土、群工、計生、民政、農口等部門和單位參與);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排查、調處情況匯報制度(每月26日前書面報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矛盾糾紛調處臺賬(己上微機管理)。
四、下半年工作計劃
下半年,我們將在市司法局和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不斷開拓進取,求真務實,深入扎實做好行政司法工作。
1.做好 “六五”普法實施迎接工作,加強指導、督查力度。
2.深入扎實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構建和諧、平安西高服務主題實踐活動”。
3.加強調解工作的組織,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
4.建立健全刑釋解救人員的安置幫教制度。
5.積極抓好平安創建工作。
6.積極抓好社區嬌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