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2012年流動人口工作計劃】中學2012年流動人口工作計劃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和靜縣流動人口管理辦法》和《2012年和靜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工作要點》精神,加強我校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確保2012年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責任目標的實現,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2012年度流動人口工作計劃: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切實加強我縣教育系統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繼續落實保障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努力滿足流動人口子女就學的需求。加強子女入學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關注流動婦女、兒童權益,強化維權服務,營造尊重婦女、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氛圍。
二、工作目標
按照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與各校簽訂的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內容和目標,在局黨組和鎮政府的領導下,使我校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同時,通過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進行全面清查和登記,準確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校園安全和社會治安的重點人員或可疑對象,密切掌握動向,落實管控措施,確保校園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三、清查范圍與對象
1、學校所管轄的范圍內出租屋情況及租住人。
2、學校在建基建工地外地流入的民工基本情況。
3、學校各部門臨時聘用外來人員基本情況。
4、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統計情況。
三、工作任務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分解責任,明確任務,加大管理力度,確保工作各項任務和工作指標的落實。
(一)、明確學校目標管理權限和職責。層層落實責任,細化量化各項指標。
(二)、執行流動人口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和健全相關制度,使學校臨時居住和用工人員管理、常住人口管理、教育升學加分政策、學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信息反饋及檢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規范管理。
(三)、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工作
學校要嚴格執行《流動人口計生工作管理辦法》。
四、領導機構
為加強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工作的領導,成立和靜高級中學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工作的領導小組:
組 長:孟繁露
副組長:潘杰
成 員:李玲莉、蘇有利、姚君、馬維軍、張翠英、徐新友、尹懷建、邵國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法制安全處,負責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具體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門、年級認真做好流動人口及子女入學的清查、登記工作。
2、學校將此次工作完成情況納入今年年終考核重點進行考評。對工作不力、影響校園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制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對工作中發現的可能影響校園安全,給學校穩定、安全、聲譽造成影響的問題,要深入調查,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