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計劃【三篇】
工作計劃是對一定時期的工作預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時,工作中都制定工作計劃,工作計劃實際上有許多不同種類,它們不僅有時間長短之分,而且有范圍大小之別。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計劃【三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計劃篇1
1、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2、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3、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4、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5、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6、食品存放應當分類、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7、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8、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食用。
9、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計劃篇2
建立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制度。學要指定專人負責包括食物中毒在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上報工作。發生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立即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報告內容為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臨床表現、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等有關內容。二是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幼兒園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幼兒園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三是建立幼兒園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幼兒園和責任人追究責任。
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計劃篇3
1、幼兒園分管副園長應當履行的職責如下:
(1)加強對幼兒園的食品衛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幼兒園分管副園長與幼兒園食堂管理員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每學期會同校委會組織一至兩次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做好學生課營養餐、飲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幼兒園食品衛生的管理和督查。
(2)幼兒園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實施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記錄。
(3)加強幼兒園食堂及飲用水等基礎設施建設,使其達到衛生要求,并與幼兒園招生規模相適應。幼兒園食堂及飲用水等基礎設施達不到衛生要求或與辦學規模不相適應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
(4)督促落實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5)開展健康教育,普及學生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2、幼兒園應當履行的職責如下:
(1)幼兒園定期召開食品衛生安全專題會議,每月檢查幼兒園食堂、飲食店、商店食品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達不到衛生基本要求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同時要做好四個“備案”:一是層次的檢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檢查記錄備案;二是發現安全隱患要有整改記錄備案;三是出現食物中毒要有處理意見記錄備案;四是要制定飲食衛生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備案。
(2)幼兒園食堂應堅持“服務師生,保本微利”的原則,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3)幼兒園要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必須向學生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設施。幼兒園供水工作由專人監管,盛裝學生飲用水的容器必須加蓋加鎖。
(4)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要求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知識培訓,并持有衛生監督部門指定醫療單位檢查的健康證明。發現患有影響食品衛生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幼兒園食堂物資實行準入制度,定點采購,并建立采購索證及驗收制度。
(6)開展健康教育,普及飲食衛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7)加強食堂及飲用水源的安全保衛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投毒事故的發生。
(8)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當迅速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采取積極措施開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