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咨詢人工服務]法院服務承諾書
法院服務承諾書
為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監督,樹立“人民法官為人民”良好形象,認真落實司法便民措施,特向社會各界作出公開承諾:
一、及時審查立案。對當事人的起訴,符合條件的由法庭為當事人當天辦理立案手續;情況特殊的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對外地當事人,還可通過電子信箱實行網上立案。
二、加大調解力度。加大民商事案件調解結案力度,從根本上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三、加大執行力度。對當事人提供的執行線索,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向當事人反饋。對有能力執行而拒絕執行,或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無償轉讓財產等行為,致使裁判無法執行的,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檢察機關處理。
四、嚴肅審判工作紀律。做到廉潔執法、秉公辦案,杜絕接受案件代理人、當事人的請吃和收受禮品的違紀行為。嚴肅懲治貪贓枉法、執法不公的違法違紀人員。
五、強化便民訴訟措施。實行基本訴訟知識告知和訴訟風險提示制度,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對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實行減、免、緩交制度;對涉及農民工和困難群眾權益的案件,優先審理和執行。
六、對因患疾病或身體殘疾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實行上門審理案件。對部分民事案件可依據當事人的申請和預約在假日啟動“假日法庭”。
歡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廣大群眾對上述承諾進行監督。如發生違諾,可直接向法院紀檢組投訴。
三模法院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