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局法治工作總結】供電局法治工作三年計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資委2008年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和國家電網公司2008經濟法律會議、浙江省電力公司法治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2010年初步建成“一強三優”現代供電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按照“兩個轉變”和“四化”要求,以提升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能力為核心,不斷提升企業依法經營能力,為實現玉環電力發展戰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二、基本原則
1、以環境變化為導向。堅持市場化方向,跟蹤國家法律政策動態,適應企業內外部環境變化,不斷完善法制工作模式,滿足企業發展的需求。
2、以企業發展戰略為統領。以“一強三優”現代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為法治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服從、服務于“兩個轉變”與“四化建設”,為企業發展再上新臺階提供堅強法律支撐與保障。
3、以企業發展為指導。圍繞企業中心任務開展法治工作,將法治工作貫穿于各項業務工作,在業務流程和程序中明確法律關鍵控制點,落實法律服務把關的具體職責。
4、以防范風險為核心。加強法律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控制,實現風險可控、在控,嚴格依法治企,堵塞管理漏洞。
5、以依法決策為重點。進一步完善重大事項決策的議事規則,從制度、機制和組織等方面保證依法決策,確保決策有可靠的法律依據,避免決策的法律風險,防止發生各種糾紛。
6、以隊伍建設為保障。加強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和高層次、復合型緊缺法律人才的培養,著力增加人才總量、優化人才結構、創新用人機制和全面提高人才素質。
三、工作目標
法治工作三年總體目標:緊緊圍繞2010年初步建成“一強三優”現代供電企業發展戰略目標,初步建立科學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不斷深化法律事務常規性工作,開拓法律工作新領域,推動法律信息平臺建設;提升法治工作地位,規范各種經營管理行為,進一步完善法律監督機制;建立滿足企業發展要求的法律人才隊伍,為推動玉環電力發展再上新臺階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一)初步建立科學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初步建立以建章立制、法律研究、決策論證為中心的事前防范,以合同管理、制度執行督導為中心的事中控制,以協調關系、處理糾紛為中心的事后救濟,以法律顧問參與企業主要業務為內容的科學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1、以事前防范為重點,實現重大事項的法律論證制度化,重大事項的法律審核把關率達到100%;加強規章制度建設,規章制度法律審核率100%,確保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包括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的內容和程序合法。
2、以事中控制為關鍵,通過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建立和運行,實現玉環供電企業經濟合同法律審核率達100%;企業重大經營活動全過程有法律人員參與,杜絕發生違法經營。
3、以事后救濟為補充,積極預防和化解糾紛,健全爭議解決機制,杜絕因違法經營發生重大訴訟糾紛,基本解決歷史遺留的重大法律訴訟案件。
4、以夯實基礎為根本,優化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常態溝通機制,落實企業“五五”普法規劃,實現企業全員普法覆蓋率達到100%。
(二)加強組織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法律組織機構建設和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到2010年我局將進一步健全法律事務管理的組織體系,配備專職法律工作者2-3人,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后續教育學歷的比例達到50%。
加強培訓力度,提高法律人員的專業水平。加強法律事務人員業務培訓,采取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前培訓、法律顧問繼續教育、新法律法規實施以及工程項目等專題法律培訓等方式,提高法律人員的專業素質。
四、法治工作三年目標實施計劃
(一)初步建立科學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1、加強制度建設,提升事前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