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評估流程_淺談當前納稅評估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資料,運用科學手段,對其申報、納稅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及時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定的管理工作。愛思范文23http://fanwen.is97.com當前,隨著稅收征管的深化和細化,各級國稅機關都將納稅評估工作作為一項日常性的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強化了稅源管理,提高了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降低了稅收風險和成本,減少了稅款流失,提升了服務水平和納稅人的滿意度。2005年以來,xx縣國稅局稅源管理一科全面開展納稅評估工作,以它為切入點,積極探索稅收精細化管理的路子,2006年又將納稅評估工作作為科室的精品項目,制定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建立分稅種、分行業、分規模級次的納稅評估體系,提高納稅評估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針對性,及時為稽查提供納稅人動態和征管信息,確保了重點稽查的有效性。據統計,通過對276戶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納稅人主動申報繳納稅款及滯納金16.1萬元,調整進項留抵稅額169萬元,查補稅款168.15萬元。另外移送稽查立案查處11戶,已查結11戶,查補稅款425607.23萬元,罰款212946.89元。通過一系列的評估,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因此,如何采取對策,更好地提高納稅評估工作的實效,是我們稅源管理部門的一項十分重要而艱巨的工作。
一、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地位依據不足。盡管目前國家稅務總局、省、市、縣局都制定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但《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均無有關納稅評估具體問題的處理規定,沒有直接賦予納稅評估的法律地位,使得納稅評估的整個工作過程始終處于執法的法律邊緣,使其相應職責、手段、方法等也都徘徊于管理與稽查之間,具體操作很難有個準確尺度。對納稅人自行查補申報稅款,納稅評估對此可以不予處罰,但《稅收征管法》規定申報不實屬偷稅行為,納稅評估中關于補稅的法律法規依據不足,評估結果處理缺少法律依據,剛性不足。
(二)實用操作性不強。一是在評估過程中,發現有稅收違法行為嫌疑需要立案查處的,移交稽查部門處理時,稽查部門可以據此立案查處,但對不需要移交的,通常評估的結論并不被稽查部門承認,并可以繼續對已經評估的納稅人進行稽查。二是對評估的戶數、每戶年評估次數、評估戶數的比例、預警值區域協調性、評估延期的期限、評估結論的反饋形式與內容等都未作出明確規定。三是評估時使用的文書名稱、種類、具體內容不統一,比如國家稅務總局、省局、市縣都制定了評估管理辦法,但是文書的式樣卻不統一,使稅管員在實際操作中較難把握。
(三)評估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做好納稅評估工作,需要一批精通財務會計、計算機操作技能以及和納稅人約談具有一定的專業技巧的高素質人員。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干部結構不盡合理的現象,“催報催繳”干部較多,具備既會計算機操作,又通曉財務會計,能分析財務指標的稅務干部很少,往往出現納稅評估有職責,但工作難以開展或開展不盡人意的現象,使納稅評估工作有些流于形式。
(四)監督約束機制不到位。由于納稅評估工作剛剛起步,從調查情況來看,當前,對納稅評估工作尚未有相應的監督約束機制,即使有,也是粗線條的,原則性的,很難把握和操作,致使以評代查,評而不查,重復評估、評估發現偷稅問題讓企業自行糾正或幫助企業隱瞞的現象仍然存在,對其如何監督,規范其運作尚無完善的辦法,導致一些企業埋怨稅務機關“多頭”檢查,而在另一些企業中出現“笑迎評估,背對稽查”的現象。
(五)納稅評估的信息資料來源不寬。對內,由于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門之間協調不夠,信息數據不能統一共享,信息有時分塊割據,傳遞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信息不對稱,造成評估資源浪費。對外,與地稅、銀行、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之間,沒有聯網,信息渠道不暢,許多必要的相關資料不能及時收集,缺乏統一的“稅務數據庫”。再者,有些納稅人提供的納稅申報信息有時還不完整、不準確、不連續,對于這些信息,因擔心增加納稅人負擔,又不能經常地開展案頭審核,因此影響納稅評估的準確性。在系統內雖然進行了綜合征管軟件、出口退稅、防偽稅控三大系統整合,但可作為評估利用的信息少,計算機在納稅評估上仍只起到打字機的作用。愛思范文http://fanwen.is9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