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領導干部在線學習|領導干部學習“中共兩部黨內法規”的心得體會
領導干部學習“中共兩部黨內法規”的心得體會
5月27日,經中央批準,《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公開發布,對黨制定法規的權限和程度等都進行了限制,體現了黨內立法的科學性,這也表明了黨內立法的迫切性,對抗人治化的民主性,有利于強化對黨內法規的監督,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權力的牢籠要穩
在此之前,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而這次兩部法規的出臺,就使得我黨首次擁有的正式的黨內“立法法”,不僅有利于解決“紅頭文件”打架的問題,而且更重要的是,兩部法規對黨內法規制定過程中出現的一些脫離實際、脫離群眾、閉門造車、官僚主義、質量低下、損害群眾利益和搞形式主義等問題都有了更強有力的解決武器,更加有法可依,這對我黨今后的隊伍建設、作風改進、思想進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對比1990年7月底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這次的《制定條例》是正式的,在原有《暫行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黨內法規制定的細化工作,提出了更實體性的要求,同時也將省區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活動納入了適用的范圍。這些條例的出臺無疑對地方黨委法規與憲法精神相違背這類事情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于結束過去有法不依、有法卻模糊執政的情況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而對于人民群眾來說,這兩部黨內法規的頒布,其一是讓百姓們看到了我黨的實質性行動,提高了人們對黨的信賴度;其二是減少了重復性、繁瑣性和有沖突性的文件,規范了黨組織和黨員等的言行,對于黨員違法行為的一個輿論監督與譴責等也就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加深了人民群眾與黨的親密關系,對于黨的純潔性、端正性也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實現了新的突破
此次兩部法規的實施,不僅規范了黨員的權力,加強了今后的輿論監管,而且與過去黨內相關法規相比,還實現了新的突破。
首先,在《制定條例》制定的同時,還根據這個條例制定了《備案規定》,不僅細化了備案制度,還增寫了清理制度。在黨的歷史上,這還是第一次在全黨部署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毫無疑問,這必將結束黨內法規重復、與憲法不一致、過分繁瑣等歷史,譜寫出新的簡約的、更加實用的、貼近實際的黨內法規。
其次,首次提出編制黨內法規五年規劃。規定表示,制定黨內法規應當統籌進行,科學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據了解,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提出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
其次,黨內法規的制定必須聽取群眾的意見。條例表明,黨內法規草案形成后,應當廣泛征求意見,必要時在全黨范圍內征求意見。其征求意見的對象包括,黨代表大會代表、有關專家學者以及普通群眾。而征求意見的形式多樣,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網上征詢等形式。這樣也就有助于保障黨內法規的民主性和科學性,避免出現令人啼笑皆非的情況出現。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黨內法規亦然。目前,中共兩部法規的出臺雖然邁出了第一步,但接下來如何確保這兩部法規的有力有序執行,是否能嚴格懲處違背法規的言行等,這些都需要我們端正態度,切實加強執法力度,管理好我黨這個大家庭,繼續保持黨的蓬勃生機與活力,讓我黨具有更強大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領導干部學習“中共兩部黨內法規”的心得體會
5月27日,新華社授權公布了兩部黨內法規,一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一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我當即對這兩部法規的內容進行了閱讀,心中感慨無限。
這兩部法規的出現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它告訴世人,中國共產黨第一次擁有了正式的、黨內的“立法法”。其實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國發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而這次的《制定條例》則是對《暫行條例》的一個補充和修訂。
而與此同時,為了黨內法規備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還同步制定了《備案規定》。
在得知這兩步法規的頒布后,我還對網絡輿論進行了一個觀察,發現許多群眾歡欣鼓舞,認為這是黨的一大進步,是促進我黨廉潔作風的盛行,是提高黨內科學化水平建設的重大舉措,更是提高我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能力、水平的一個有力武器。
這兩部黨規的公布,就像一個牢籠,它讓過去喜歡鉆空子的某些權力欲望被禁錮在這個權力的牢籠里面,讓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的行為進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規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會影響我黨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風,這對加強我黨的建設、保證黨的各項工作規范進行和黨內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備案規定》是根據《制定條例》而產生的,它的出現能夠確保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與黨章、黨的理論、路線、方針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還對法律、憲法的一致性,對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都是一個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這就說明,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必須要加大黨內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如我們最基本的黨內法規——黨章。與此同時,我們還應加強監督和檢查力度,做好對過去黨內法規的一個備案、清理和實施評估等工作,將不符合現有憲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據實際情況來增減制度,讓我黨組織和黨員的行事都能實現一個約束化、制度化,讓人民群眾看到我黨執行能力的一個強健化,確保我黨永葆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