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節知識競賽主持詞]護士節《護士條例》知識競賽試題及答案
護士節《護士條例》知識競賽試題及答案
《護士條例》今日起正式實施。為了讓廣大群眾了解《護士條例》,特舉辦《護士條例》有獎知識競賽,現將試題公布,望大家認真學習《護士條例》(詳見本報5月8日25版),踴躍參與答題。
洛陽市衛生局 洛陽日報社
一、我國第一部《護士條例》從 開始實施。
1.2008年5月5日
2.2008年5月10日
3.2008年5月12日
二、《護士條例》實施的宗旨是
1. 為了維護護士的合法權益,規范護理行為,促進護理事業發展,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
2.為了維護醫生的合法權益。
3.為了維護醫院的合法權益。
三、《護士條例》所稱的護士是指
1.護理人員
2. 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依照本條例規定從事護理活動,履行保護生命、減輕痛苦、增進健康職責的衛生技術人員
3.醫技人員
四、 應當采取措施,改善護士的工作條件,保障護士待遇,加強護士隊伍建設,促進護理事業健康發展。
1.人民政府 2.醫院
3. 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
五、 負責全國的護士監督管理工作。
1.人民政府 2.醫院
3.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
六、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在護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貢獻的護士, 應當授予 稱號
1.優秀護士 2.優秀護理人員
3.全國衛生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或者頒發白求恩獎章
七、護士執業,應當經執業注冊取得
1.護士執業證書
2.醫生執業證書
3.護理執業證書
八、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九、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 年內提出。
1.五年 2.三年 3.一年
十、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由 制定。
1.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部門
2.人民政府 3.醫院
十一、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 年。
1.一年 2.兩年 3.五年
十二、護士執業有 權利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取工資報酬、享受福利待遇、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
2.獲得與其所從事的護理工作相適應的衛生防護、醫療保健服務的權利。
3.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與本人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權利。
4.有獲得疾病診療、護理相關信息的權利和其他與履行護理職責相關的權利等。
十三、克扣護士工資的行為是
1.錯誤的 2.正確的
十四、護士的義務是
1.護士執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范的規定。
2.護士在執業活動中,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應當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3.護士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應當及時向開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該醫師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或者醫療衛生機構負責醫療服務管理的人員報告。
4. 護士應當尊重、關心、愛護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5.護士有義務參與公共衛生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十五、醫療衛生機構配備護士的數量
1. 不得低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護士配備標準。
2. 根據醫療衛生機構需要配備。
十六、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允許 人員在本機構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
1.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的人員
2.未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的護士
3.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執業注冊的護士
十七、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 責任制并進行監督檢查護理工作。
1. 護士崗位 2.醫護崗位 3.醫生崗位
十八、護士培訓應當注重 的應用
1.護理知識 2.新知識、新技術
3.醫技知識
十九、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照《護士條例》規定履行職責,在護士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1.刑事責任2.行政責任3.給予警告處分
二十、護士被吊銷執業證書的,自執業證書被吊銷之日起 年內不得申請執業注冊。
1.一年 2.兩年 3.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