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行風建設內容】醫院行風建設制度
醫院行風建設制度
1.成立院“行風建設”考評小組,加強對行風建設的領導和考評工作。
2.由“行風建設”考評小組負責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適合本院實際的《行風建設考核細則及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行風教育。
3.建立院、科二級考評體系,定期進行“行風建設”的考評工作。
4.考評小組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照《行風建設考核細則及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并做到有記錄,有處理結果,有改進措施。
5.醫務人員的行風考核結果,要作為聘任、任職、晉升以及年終評優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
6.對于行風考核優秀的個人和科室,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并定期將好醫生、好護士、好科室上光榮榜。
7.對行風考核成績差者應進行批評教育及相應的處罰。
8.院“行風建設”考評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分析行風建設形勢,及時向院領導反饋,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9.由“行風建設”考評小組制訂本院的行風教育計劃,把醫務人員的行風教育納入制度化的軌道。
10.建立較完善的監督機制。定期在門診、住院病員中進行 “行風建設”測評(發滿意度調查表),設立行風建設投訴電話,投訴信箱,投訴臺,聘請行風監督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