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大事報告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工作任務,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識,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特制定領導干部大事報告制度。
一、領導干部個人或家庭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參軍、就業、生日,或購房、購車等大事要事必須向黨支部報告。
二、報告必須在事項發生前用書面形式報告。
三、報告由黨支部經局黨委組織部、紀委批準后,方可實施。
四、報告事項在實施過程中不準超規格,超標準。
五、報告事項實施完成后要及時向支部和上級回報實施情況。
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大事報告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工作任務,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識,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特制定領導干部大事報告制度。
一、領導干部個人或家庭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參軍、就業、生日,或購房、購車等大事要事必須向黨支部報告。
二、報告必須在事項發生前用書面形式報告。
三、報告由黨支部經局黨委組織部、紀委批準后,方可實施。
四、報告事項在實施過程中不準超規格,超標準。
五、報告事項實施完成后要及時向支部和上級回報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