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農業局局長】農業局關于農村經營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的自查報告
農業局關于農村經營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的自查報告
根據市農業局《關于開展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檢查及農民負擔明察暗訪的通知》(德農經[2011]06號)精神,我縣按照檢查內容及時開展自查,立即于6月2日印發了羅江縣農業局《關于開展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檢查及農民負擔明察暗訪的通知》(羅農發[2011]55號),安排布置了此項工作,并對6個鎮農經工作開展了檢查和進行農民負擔明察暗訪,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服務協調情況
截止2011年6月底,我縣已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合作社60
個,其中:已評選國家級示范社1個(略坪蔬菜種植專合社),省級示范社6個,市級示范社10個,縣級示范社11個。
(一)積極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落實。縣、鎮兩級共印發學習、宣傳資料10860份,開展法律宣傳活動54次,向農民群眾宣講法律法規6632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專合社成員的法律法規知識。落實工作經費6.55萬元,合作社先后獲得信貸資金311.2萬元,市縣兩級先后安排財政專項扶持資金82萬元,促進了專合社的健康發展。
(二)積極開展標準化建設。依法健全組織機構的專合社 49個,合作社建立標準化養殖基地面積 30468 ㎡,合作社建立標準化水果生產基地12000畝,標準化蔬菜生產基地15000畝,合作社財會人員51人,其中專職財會人員16人;通過標準化建設逐步提高了專合社的組織化程度和水平。
通過相關工作的積極開展,我縣專合社工作逐漸步入較規范的管理軌道,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經縣農業局和各鎮政府審查,有33個專合社列入了四川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名錄庫。
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情況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全縣共向農戶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64654份,其中補(換)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18份;簽訂書面合同耕地流轉面積13312畝;發生糾紛16件,受理糾紛16件,各鎮有專門機構和專職崗位承擔土地承包和流轉管理工作,全縣統一印制和使用了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按要求對土地承包及流轉檔案進行了規范。今年出臺了《羅江縣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辦法》(羅農發[2011]54號),如:金山鎮針對二輪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轉各類檔案資料,鎮村存在管理分散、零亂、不規范的情況,鎮黨委政府十分重視,從人力、物力和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抽調專人負責,用1周時間,組織鎮村相關人員對全鎮的土地承包檔案進行了徹底清理、歸類建檔123卷,鎮上配備了專柜保存管理各村檔案。萬安鎮對二輪土地承包資料歸類建檔37卷,鎮上配備了專柜保管。
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建立健全了農民負擔監管機制
我縣于1998年建立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負責全縣農民負擔日常監管工作,建成了農民負擔監管長效機制,同時于2009年建立了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突出問題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強化和落實了黨政領導責任制和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多年來全縣均按市農業局統一內容、統一格式,統一印制了農民權益義務監督卡。嚴格按照涉農收費審查備案制度和涉農收費公示制執行,今年,縣農民負擔監管辦會同縣財政局、縣物價局和縣監察局共審查涉農收費項目31項,各鎮均公示了主要重要涉農收費項目。
2、認真落實財政獎補政策
2011年上半年,縣農業局配合縣綜改辦、縣財政局對全縣2010年財政獎補項目全部進行了縣級復審,2010年度全縣109個村有91個村申報了財政獎補項目,共申報項目178個,受益人口19.06萬人,項目總投資3964.92萬元,其中:財政獎補資金765.58萬元,村民籌勞折資1531.16萬元,村集體投入資金971.69萬元,社捐贈資金621.49萬元,縣級整合資金66萬元;經驗收合格項目總投資3623.61萬元,其中:財政獎補資金718.71萬元(含:省級獎補資金503.1萬元)。通過財政獎補項目的實施改善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生
產、生活條件,深受基礎干部和群眾的擁護。
四、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
1.積極推行會計委托代理。截止2011年6月底全縣實行會計委托代理的鎮7個(涉及村74個)。
2.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去年6月,印發了《羅江縣村社集體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羅府辦發[2010]69號),從財務公開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建立了民主監督和民主理財、審計等11個有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
3.切實開展農村普審工作,每年審計村社面三分之一以上。指導各鎮開展了農村財務、農民負擔、村社干部任期和離任經責等審計工作。今年,為搞好村(居)委員會換屆選舉,指導各鎮切實開展了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共完成村級審計109個占應審計的100%,有2個鎮對83個社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共審計單位192個,審計資金總額4719.96萬元。通過審計增強了村社干部的法紀意識,推進了農村財務的民主管理進程。
五、鎮農經工作基本情況
全縣現有10個鎮,其中:農經工作由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承擔的鎮5個,由農村發展服務部承擔的鎮5個。
金山鎮針對只注重財務監管,嚴重忽失了農村集體資金監管的情況,甚至出現了個別人員挪用、借、欠集體資金,不按規定開支集體資金等現象,致使農民群眾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方面的上訪時有發生,該鎮于2010年12月恢復成立了農村經營管理服務站,刻制了印章,該站共4人,其中設站長1人,總會計1人,總出納1個,工作人員1人,17個村每村設會計1人,由村文書兼任所負責組級財務管理,村社不再設專職出納,各組組長為財務收支、報賬經辦人。目前,該管理模式運轉良好,一是融洽了黨群、干群關系;二是對確保農村社會穩定起到了促進作用。從2010年12月至今,沒有因財務管理方面的群眾上訪;三是提高了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及辦事效率,服務到位,方便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