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局局長】財政局關于中央財政恢復重建資金管理情況的自查報告
財政局關于中央財政恢復重建資金管理情況的自查報告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財政恢復重建資金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川財辦〔2011〕14)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對全市恢復重建項目資金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資金接收及使用情況
截止2011年5月底,我市共收到各類中央重建資金85.723億元,其中中央基金控制數51.77億元(包括:城鎮建設類14.59億元,農村建設類6.9748億元,公共服務類8.0874億元,基礎設施類5.1052億元,產業恢復類11.66億元,防災減災類1.7136億元,生態恢復類3.63億元,精神家園90萬元);不占我市控制數33.953億元。在不占我市控制數的33.953億元中,農村住房重建補助資金20.7745億元,城鎮住房重建補助資金7.6637億元。
截止2011年5月底,我市已累計使用中央資金82.5022億元,其中中央基金控制數48.65億元(包括:城鎮建設類14.2267億元,農村建設類6.6338億元,公共服務類6.5377億元,基礎設施類5.1052億元,產業恢復類10.9203億元,防災減災類1.7136億元,生態恢復類3.5033億元,精神家園90萬元);;不占我市控制數33.8522億元。在不占我市控制數的33.8522億元中,農村住房重建補助資金20.7745億元,城鎮住房重建補助資金7.6637億元。
二、資金管理情況
為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好重建資金,確保陽光重建、廉潔重建和高效重建,我市多措并舉加強資金管理。
一是制定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綿竹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暫行)》、《關于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管理的專項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文件,編印了《綿竹市擴大內需災后重建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工作手冊》、《綿竹市擴大內需災后重建資金管理文件匯編》等發放到全市各鎮鄉各部門,從制度上保障了災后恢復重建的規范、廉潔、高效。
二是落實“專戶管理、專帳核算”,嚴格資金投向,對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實施,不允許擅自變更項目,不得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或提高建設檔次,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求各項目單位在同級財政開設專戶,專項用于災后重建資金的管理,做到進出一個賬戶;同時建立災后重建資金專帳,分項目進行會計核算。
三是推行財政直接支付制度。按照省市要求,資金撥付實行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制度,一律不得經過“專戶”以外的行政單位賬戶進行轉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是嚴格資金撥付程序和撥款手續。先后制定下發了《綿竹市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管理的暫行規定》和《關于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財政性資金預算申請、下達和撥付流程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盡量簡化工作程序,加快資金支付審核速度,及時、足額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確保項目及時開工順利實施。
三、重建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在通知下發前,我市已多次進行了自查自糾。在今年4月的自查自糾過程中,我們發現綿竹市體育中心網球場建設等9個項目(涉及資金1779.79萬元)未在中期調整規劃內,已于2011年4月18日經市發改局竹發改投〔2011〕88號文及時廢止項目的實施,停止資金的撥付,并對已經撥付的資金通過調整項目及資金來源,及時歸還到財政重建專戶。
經再次核實,目前我市無違規撥付使用中期調整規劃外項目資金,無違規撥付使用中央恢復重建資金。
(二)我市在重建項目資金的撥付中,長期堅持專戶管理,專賬核算,項目資金按計劃、進度、國庫集中支付。但部分項目由于前期規劃滯后,項目又迫切需要實施,故在符合重建規劃發改局已經立項尚未下達投資計劃的情況下,我局通過預撥、預付方式先行支付部分項目款項,待相關手續完結后再按項目進度撥付。經查,尚有三個項目發改局已立項、尚未下達投資計劃,但已撥付部分項目資金,其中,建設局市政類綿竹市第五水廠建設及新城區給水管網征地拆遷款277萬元,經濟局貸款貼息463萬元,環保局環境監管能力恢復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費100萬元,共840萬元。目前,這三個項目正在完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