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名師工作室實施方案]“蘭州市名師工作室”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蘭州市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充分發揮優秀骨干教師在教師專業成長和教育科研中示范、引領、輻射和帶動作用,促進我市教師隊伍專業化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教育教學實踐,聚焦課堂,通過名師引領、實踐反思、團隊合作,加快優秀教師的發展,積極探索科學高效的優秀人才成長培養機制,進而培養出一批有教育思想和教學風格的學科領軍人物和優秀骨干教師隊伍。
二、目標定位
打造名師團隊。通過蘭州市名師工作室的設立,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學術活動,進一步提升名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理論素養,形成以特級教師、省級骨干教師為主的名師團隊,努力培養一支蘭州區域教育專家。
培養名師后備梯隊。選拔有培養潛力的教師進入名師工作室學習,加大培養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層次發展,培養一批名師后備梯隊人選。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課題研究
1.結合蘭州教育實際,重點研究解決學科教學中集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教學改革的方向、課堂教學模式優化、課程資源開發等問題。在工作室的運行周期(3年)內,以工作室為單位,主持1-2個省級以上研究課題并取得成果,在省級以上教育刊物發表論文2篇以上,國家級教育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上。鼓勵工作室成員建立子課題或另選課題。名師工作室在一個工作周期內要形成一定數量的有實踐意義的科研成果。
2.開展考試、命題的研究。對縣區、市級以上考試試題進行評價、分析,加強對教學的指導作用。
(二)培養中青年教師
1.根據全市教育發展的規劃并結合學科實際,制定周期內的名師工作室發展規劃和學年培訓、培養計劃。
2.以領銜名師為責任人,與工作室成員簽訂中青年教師培養責任書,指導中青年教師制定職業發展規劃、發展目標、途徑,規定雙方職責及評價方法等。
3.承擔省、市課改培訓授課的相關任務、教育教學業務指導和教師“傳幫帶”任務。通過名師帶徒、名師講學、名師論壇、網絡信息交流、課題研究、成果推廣等方式,傳播先進的教學理念、傳授精良的教學經驗,指導工作室成員在教育、教學實踐中成長。
4.指導校本課程的開發與實施。指導校本課程開發計劃的制定,及時解決課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教師的教學需求。主動承擔校本課程的開發與實施任務。
5.指導學校備課組工作。協助學科教研組長開展學科教研活動;加強集體備課,進行重點章節備課的示范和指導;發揮凝聚作用,加強同伴互助,形成教研合力等。
6.每個名師工作室重點培養5-10名中青年骨干教師,每位骨干教師結對幫帶3-5名青年教師。
(三)推廣教育科研成果
1.工作室要將工作重點放在課堂教學模式構建和教法指導上,做好教材分析,教學設計,作業設計等指導工作。以激發學生學習動力,挖掘學生學習潛力,培養學生學習毅力和創新力為落腳點,做好教材分析、教學設計、作業設計等方面的指導工作,開展并指導聽、評課活動及其他課堂教學研討活動,精心打造高效課堂。
2.工作室要做好教學、教研成果的推廣應用,引領學科課堂教學改革。
(1)工作室至少每月開展一次教學研究活動。領銜名師每年要開設2次以上的公開課、培訓講座或教學論壇。
(2)工作室成員每學期上3節學校示范課,2節縣區級示范課,評課10節以上,撰寫2篇教育教學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校級以上范圍交流或發表。
(3)工作室成員要積極參加到農村邊遠地區支教活動,每個成員至少與1名農村教師結成互助幫扶對子,盡可能地擴大工作室的輻射面。
3.工作室要拓寬渠道,加強交流。
(1)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網頁,利用網絡定期開展學科課程在線交流、研討、答疑。鼓勵開設工作室博客及成員個人博客。網頁及博客要及時更新回復,市教育局將定期組織評比。
(2)工作室要編寫活動月簡報,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可以創辦工作室的刊物等。
(3)工作室要加強與外地名師工作室的交流協作。
(四)為教育發展建言獻策
工作室成員要不斷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提高師德修養。在工作過程中要放眼全市教育,不斷總結經驗,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合理建議。在工作周期能提交1篇以上具有前瞻性、針對性、建設性的調研報告。
四、名師工作室人員選拔條件
(一)領銜名師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師德高尚,熱心教育研究,樂于奉獻。
2.有較高的理論修養、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創新的意識,有鮮明的教育風格或教育教學經驗。仍堅持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業績突出,在全市乃至全省的本學科領域中有較高的知名度或影響力。
3.有較強的教育研究和教學實踐能力,能組織和指導骨干教師進行課題研究,主持過市級以上重點課題研究或縣區級以上教學觀摩研討活動等。
4.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身體健康,能完成一個任期的工作。
5.具有省級以上優秀教師、省特級教師或骨干教師等稱號。
(二)工作室成員的選拔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師德高尚,熱心教育研究,樂于奉獻。
2.教育教學理論水平較高,專業基礎扎實,教育教學業績突出,有良好的發展潛質,在同一學科內有一定的影響力。
3.有良好的研究習慣和研究基礎,具有獨立從事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4.掌握現代教育技術,有一定的計算機應用能力。
5.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在教學一線的任課教師。
6.教學新秀、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等優先考慮。
五、名師工作室的組建
(一)每個名師工作室設1名領銜名師,工作室成員5-10名。工作室以領銜名師本人姓名及專業命名。
(二)領銜名師經個人申請、組織推薦后產生初步人選,經專家評審、公示投票后,由名師工作室建設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工作室成員由領銜名師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三)工作室以3年為一個工作周期,期滿后由名師工作室建設領導小組重新審定。
(四)從2011年到2020年全市共創建100個名師工作室。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名師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統一管理,并成立“名師工作室”建設領導小組,由局領導擔任組長,成員由縣區教育局負責同志和教育局相關處室、教科所、電教中心等相關人員和教育專家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師資處。
1.師資處負責名師工作室的籌建工作,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協調專家小組遴選工作室組成人員,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各縣區、學校要成立名師工作室的領導機構,負責本縣區、學校名師工作室的籌建和管理。
2.教科所負責對名師工作室業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等。與名師工作室研究、商議、確定工作任務,審核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計劃、總結。協調工作室之間各項具體活動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對工作室及成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學期考核、年度考核和綜合考核評價。負責資料匯集和整理,審核名師工作室工作簡報、網站,總結優秀教師成長規律。
3.基教一處、基教二處、職教處、成教處、體藝處等對工作室的工作給予業務指導和支持。
4.財務處負責專項經費保障,確保工作室開展經費落實,并審核使用情況。
5.電教中心負責名師工作室網站建設和運行,指導網頁維護。
6.名師工作室辦公地點設在領銜名師所在單位,并由所在單位提供辦公的場地、基礎設施和相關服務。工作室成員所在縣區、學校應為成員的工作開展提供便利條件,在工作時間、科研條件、經費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二)工作室成員待遇
1.名師工作室成員的工作量計入所在學校績效考核工作量。
2.在評優選先、職稱評審、崗位聘任等方面對工作室成員予以傾斜。
3.工作室成員至少到外地學習交流1次。
4.工作室成員每年至少征訂1份學科雜志。
(三)經費保障
工作周期內每個市級名師工作室經費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項業務活動,包括添置書籍、課題研究、外出考察學習、專家授課及與培養工作有關的觀摩考察費等。各工作室根據年度工作內容,活動情況提出經費預算,市教育局審核;縣區、學校投入配套經費,由名師所在學校財務列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市教育局研究決定,可直接取消蘭州市名師工作室人選資格:
1.培養周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調出本市或調離教育系統者;
3.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違反學校規定,情節嚴重者;
4.不能履行“名師工作室”工作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