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精選4篇
“兩委”即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一個是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一個是村民自治組織。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2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精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2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篇1
12月3日,五屆玉溪市紅塔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舉行第八十二次暨2020年第十六次集中學習,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及黨中央和省、市關于2021年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重要安排部署和重點要求,強調以抓好換屆工作為載體,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市的決策部署上來。
市委常委、區委書記張小良主持集中學習。
會議指出,此次換屆是夯實黨在基層執政根基的重大任務,是為“十四五”發展蓄勢賦能的現實需要,是強化基層治理體系的重要契機,全區上下要深刻把握新時代新征程新要求,切實增強抓好換屆選舉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會議強調,要深入學習掌握政策理論法規,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一要學深吃透政策法規,精心制定方案;二要做深做細人事工作,抓實重點環節;三要嚴格規范組織選舉,確保精準選人;四要營造風清氣正環境,嚴肅換屆紀律。當前,紅塔區換屆選舉前期準備工作還存在人選把關不到位、聯審責任不精準、政策業務不熟悉、氛圍營造不濃厚等問題,要抓實薄弱環節,突出重點,合力推進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組織部門要牽頭抓聯審、儲人選,區換屆辦要牽頭抓督導、強業務,信訪部門要牽頭抓摸排、強防范,宣傳部門要牽頭抓宣傳、造氛圍,確保全區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順利推進。
區委副書記、區長瓦慶超領學《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第二專題“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中《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著力從制度安排上發揮黨的領導這個最大體制優勢》等篇目相關內容。
會議傳達學習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省委實施細則文件精神,對中央和省、市有關換屆選舉重要安排部署進行集中傳達。
會議通報了市紀委相關文件。
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參加學習,部分中心組成員圍繞學習主題進行了交流發言。
2022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篇2
我街道村、社區黨組織和第七屆村民委員會、第六屆社區居民委員會將于2021年1月任期屆滿,需依法依規進行換屆選舉。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換屆選舉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基層黨建的重要論述和對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貫徹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縣委有關工作部署,依法依規推進我街道村(社區)換屆選舉各項工作,確保換屆選舉平穩有序、風清氣正。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換屆全過程,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換屆工作的主導權。
2.堅持依法依章依規。自覺維護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規不變通,落實政策要求不走樣,嚴格選舉程序,認真落實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確保選舉結果公正規范有效。
3.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統籌安排,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村(社區)實際,結合實際制定換屆方案,以問題為導向,實行一村(社區)一策。
4.堅持嚴肅紀律。嚴肅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換屆紀律,狠剎拉票賄選等不正之風,嚴防干擾破壞選舉等行為,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保證換屆工作有序健康平穩。
5.堅持和諧穩定。始終把穩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區)基層治理基本框架的穩定,精心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時化解換屆過程中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
(三)總體安排。全街道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從2020年12月份開始,至2021年3月底結束(具體日程說明見附件1、2、3)。村(社區)“兩委”下轄組織按章程進行換屆選舉。
二、職數配備和人選條件
(一)職數配備。
(1)村(社區)“兩委”干部總職數:(各村(社區)“兩委”干部職數見附件4)
(2)村(社區)黨組織: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至5人,最多不超過7人。村(社區)黨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至7人。村(社區)黨的基層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至7人,最多不超過9人。實行“一肩挑”的村(社區)黨組織可設副書記
(3)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3至7人組成。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5至9人組成。
(4)指標要求:①鼓勵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兼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②各村(社區)黨組織委員人數原則上不少于村(居)民委員會成員人數。③各村(居)民委員會中至少要有1名婦女成員,力爭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民委員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10%以上。④各村(社區)“兩委”班子中一般應有35歲以下的年輕干部
(二)人選條件
1、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人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抵制黑惡勢力滲透和不良風氣侵蝕。
(2)認真完成上級黨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務,主動聯系服務黨員、群眾,工作認真負責,能作為善作為。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民主、公私分明、帶頭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在黨員、群眾中有較好的口碑。
(4)推薦連任的人選一般能任滿一屆,新進人選一般能任滿兩屆以上。其中,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新進人選一般應具有高中(含中專、中職)及以上學歷,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新進人選一般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人選,除具備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人選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對黨忠誠老實,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不良行為敢抓敢管,堅決與黑惡勢力作斗爭,般應當具有1年以上黨齡
(2)有組織能力,掌握黨的基層工作政策,工作有干勁有辦法,積極完成上級黨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務;有管理能力,帶頭密切聯系服務群眾,主動化解矛盾糾紛,面對壓力困難敢于擔當作為;有發展能力,敢闖拼,帶領黨員、群眾生產致富,改善環境,推動鄉村振興和社區建設。
(3)堅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甘于奉獻,在黨員、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4)推薦連任的人選都參加過年度輪訓,新進人選優先從后備人選庫中產生。有需要的,可以跨地域或者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派。
3.村(居)民委員會成員人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聽黨話、跟黨走,自覺接受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認真完成村(社區)黨組織布置的工作任務,積極為群眾服務。
(2)符合《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規定的事有關條件。
(3)推薦連任的人選一般能任滿一屆,新進人選一般能任滿兩屆以上。其中,村民委員會成員新進人選一般應具有高中(含中專、中職)及以上學歷,居民委員會成員新進人選般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村(社區)“兩委”成員人選:
(1)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定的言論,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的;搞拉幫結派、團團伙伙,成為宗族惡勢力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團體代言人的;作風不嚴不實,不擔當不作為,損害群眾利益,信教傳教,大搞封建迷信的;上一屆曾被評為不合格黨員或者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的。
(2)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觀定》等,受到撒銷黨內職務及以上黨紀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受到撒職及以上政務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未曾擔任干部的黨員受到警告、嚴重警告等黨紀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構成犯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未滿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處罰且處罰完畢未滿3年的;涉嫌違反刑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已被有關部門立案偵查的;違反土地管理、環境保護、計劃生育等法律法規,已被有關門立案調查的或受到行政處罰”處理完畢但在群眾中影響惡劣的;因涉黑涉、存在“村霸”問題等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受到清理的;有組織和煸動群體性事件,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圖堵沖擊黨和國家機關,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產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等違反《信訪條例》行為的;曾因拉票賄選被查處的;因個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4)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規定不能參加選舉的情形的。
(5)有其他不宜擔任村(社區)“兩委”干部的情形的。
三、換屆選舉方法和步驟
(一)村(社區)黨組織換屆選舉
1.請示。村(社區)黨組織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換屆選舉事項,并將向羅陽街道黨工委呈報換屆選舉請示文件,請示的內容主要包括:①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大體時間和主要議程。②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及候選人名額③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應由支部黨員大會直接采取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選舉產生,差額不少于應選人數的20%;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均實行等額選舉,由新一屆支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以上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2.推薦。村(社區)黨組織在街道黨工委指導下,結合委員會成員述職評議工作,按照不少于黨組織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數1:1.2的比例,組織本村黨員、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薦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參加推薦的黨員和群眾人數、會議召開由街道黨工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加推薦的群眾一般包括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近兩屆村(社區)“兩委”成員代表,村屬企業單位負責人,本村(社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青團和婦聯干部等。
3.初審。羅陽街道黨工委結合黨員群眾推薦情況和村(社區)黨組織推薦情況,按照不少于黨組織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數1:1.2的比例確定候選人初步人選,根據《廣東省村(社區)“兩委”干部人選條件審查辦法》(粵組通〔2020〕15號)有關規定對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合格的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上報縣委組織部。
4.聯審。縣委組織部牽頭聯合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健局、縣審計局、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信訪局、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稅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等部門單位,嚴格按照《廣東省村(社區)“兩委”干部人選條件審查辦法》(粵組通〔2020〕15號)有關規定,對上報的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縣級聯審,街道黨工委根據聯審反饋情況,確定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名單。
5.考察公示。羅陽街道黨工委按照有關規定對新一屆黨組織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不少于應選人數20%的差額比例確定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并將預備人選有關情況在村黨群服務中心黨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6.確定候選人。街道黨工委召開黨(工)委會議對村(社區)黨組織新一屆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進行研究,并以正式請示件的形式,將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提請縣委組織部研究,根據縣委組織部審議情況,以及黨工委集體研究情況,對村(社區)黨組織新一屆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事項進行批復,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
7.黨內選舉。村(社區)黨組織召開全體黨員大會進行無記名投票,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差額選舉產生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會委員。經街道黨工委審查同意后,在新一屆委員會全體會議上等額選舉產生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黨員因下列情況不能參加選舉的,經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并經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2)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3)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體弱臥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調動,下派鍛煉、蹲點,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規定應轉走正式組織關系而沒有轉走的。
(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1.提出人選。村(社區)黨組織研究提出第八屆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村(社區)黨組織應及時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結合實際情況集體研究提出第八屆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名單,并上報街道黨工委。村(社區)黨組織提出的建議人選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其中必須至少有1名婦女。
2.初審。街道黨(工)委按照《廣東省村(社區)“兩委”干部人選條件審查辦法》(粵組通〔2020〕15號)有關規定,對村(社區)黨組織上報的第八屆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合格的候選人建議人選名單上報縣委組織部。
3.聯審及考察。縣委組織部牽頭聯合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健局、縣審計局、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信訪局、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稅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等部門單位,嚴格按照《廣東省村(社區)“兩委”干部人選條件審8查辦法》(粵組通〔2020〕15號)有關規定,對候選人建議人選進行縣級聯審,羅陽街道黨工委根據聯審情況,確定第八屆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考察名單,按照有關規定對第八屆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進行考察。
4.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的推選工作,提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建議名單。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7人、9人或者11人組成,通過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將名額分配到各村民小組的方式進行無記名投票推選產生,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當選。依法將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推選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配好非候選人建議人選的黨員骨干擔任副主任,待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被提名為候選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工作。
5.制定并公布村委會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及選舉日程安排。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制定本村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及選舉日程安排,主要內容包括:村委會職位職數;各職位的候選人人數;提名候選人和選舉日期、選舉方式;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推選工作安排以及選舉工作的其他事項。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報街道黨工委備案后予以公布。
6.做好參加選舉村民的登記。在村委會和各村民小組所在地發布選民登記公告,村民選舉委員會應按照登記公告公布的日期、時間、地點等,切實做好年滿18周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該村的選舉日,具體日期詳見附件五)的村民參選登記造冊工作,做到“三登”“五不登”。1.“三登”是指:(1)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選的村民;(3)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且未在戶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2.“五不登”是指:(1)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2)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殘疾等原因無法行使選舉權利的;(3)本10人書面明確表示不參加選舉的;(4)登記期間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告知后,在規定期限內未表示參加選舉的;(5)已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記參加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的公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的村民委員會的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在村委會和各村民小組所在地公布第一榜參選村民名單,告知辦理委托投票的日期、時間、地點、需攜帶的資料等事項,并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受理參選村民名單的相關書面異議申訴,在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書面告知有關村民。
7.推選村民代表。村民選舉委員會負責主持第八屆村民代表的推選工作,村(社區)黨組織提出村民代表人選建議名單。村民代表通過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會議的方式進行無記名投票推選產生,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當選,經街道黨工委審查后頒發村民代表當選證書,予以公告、登記、造冊和備案。
(一)村民代表的推選可由村民按照居住相鄰的原則和每5戶至15戶推選1人的比例推選產生,也可以將名額分配至各村民小組,由村民小組召開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每村村民代表總數不得少于20人。
(二)女性村民代表按照專職專選原則推選產生,應占村民代表11會議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黨員村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條件的村應力爭達到50%以上。4.提倡通過法定程序將非村委會成員的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推選為村民代表。
8.辦理委托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按規定的日期、時間、地點受理選民委托投票相關事項,對委托書、身份證或戶口簿、委托人與被委托人關系等資料進行核查,填寫和發放委托投票證。1.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在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代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過3人。2.委托投票應當自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公布之日起6日內,由參選村民本人和被委托人一起持參選村民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參選村民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到村民選舉委員會辦理,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對委托投票的村民進行審核,并在2日內在村民委員會和各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公告
9.發放參選證。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告知選民領取參選證的日期、時間、地點等信息,核實領取人的真實信息,并做好領取人簽名登記等工作。1.參選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按照本屆參選村民名單及編號填寫,并加蓋村民選舉委員會印章;2.參選證應在最后明確本屆參選村民人數后及時發給參選村民,按照登記名單分發,不得多發或少發;3.參選證是作為投票時領取選票的憑證,應告知參選村民妥善保管;4.已辦理書面委托投票的參選村民,不予以發放參選證。被委托人憑本人參選證和委托投票證領取委托人的選票。
10、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在村委會和各村民小組所在地發布村委會成員候選人提名的具體日期、時間、地點,提名方式,候選人的基本條件,候選人的村(社區)黨組織建議名單(以姓名筆畫為序),村民推薦名單(以姓名筆畫為序),村民自薦名單(以姓名筆畫為序)等公告,告知選民應按時攜帶參選證、身份證、委托投票證等相關資料參與提名投票。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嚴格做好選舉結果認定和當選資格認定。
11.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選舉實行有候選人的選舉方式,投票時,可通過召開選舉大會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設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進行,原則上不采用流動票箱,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流動票箱的必須報黨工委批準。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需安排好工作人員周密布置,必設立秘密投票處和確定公共代寫人,防止干擾寫票。投票選舉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嚴格做好選舉結果的認定和當選資格認定。
12.選舉村民小組長,副組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三)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1.提出人選。社區黨組織研究提出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社區黨組織應及時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結合實際情況集體研究提出新一屆社區居民委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名單,并上報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提出的建議人選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其中必須至少有1名婦女。
2.初審。街道黨(工)委按照《廣東省村(社區)“兩委”干部人選條件審查辦法》(粵組通〔2020〕15號)有關規定,對村(社區)黨組織上報的第八屆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合格的候選人建議人選名單上報縣委組織部。
3.聯審及考察。縣委組織部牽頭聯合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健局、縣審計局、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信訪局、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稅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等部門單位,嚴格按照《廣東省村(社區)“兩委”干部人選條件審8查辦法》(粵組通〔2020〕15號)有關規定,對候選人建議人選進行縣級聯審,羅陽街道黨工委根據聯審情況,確定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考察名單,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候選人建議人選進行考察。
4.推選社區選舉委員會。社區黨組織負責主持社區選舉委員會的推選工作,提出社區選舉委員會成員建議名單。社區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7人、9人或者11人組成,通過召開居民會議(居民代表會議或戶的代表會議)的方式進行無記名投票推選產生,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當選。依法將社區黨組織書記推選為社區選舉委員會主任,配備好非候選人建議人選的黨員骨干擔任副主任,待社區黨組織書記被提名為候選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社區選舉委員會工作。
5.做好參加選舉居民的登記。社區選舉委員會應按照參選居民(戶代表)登記公告公布的日期、時間、地點等,切實做好年滿18周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該社區的選舉日)的居民(戶代表)參選登記造冊工作,做到“三登”“五不登”。“三登”是指:(1)戶籍地、居住地均在本社區的居民;(2)戶籍不在本社區、在本社區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自愿申請且經社區選舉委員會同意的居民;(3)在本社區工作的專職社區工作人員。2.“五不登”是指:(1)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2)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殘疾等原因無法行使選舉權利的;(3)本人書面明確表示不參加選舉的;(4)登記期間不在本社區居住,社區選舉委員會依法告知后,在規定期限內未表示參加選舉的;(5)已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記參加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的公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的居民委員會的選舉。
6.推選居民代表。社區選舉委員會負責主持第七屆居民代表推選工作,社區黨組織提出居民代表人選建議名單。居民代表通過召開居民會議(戶的代表會議)的方式進行無記名投票推選產生,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當選,經街道黨工委審查后頒發居民代表當選證書,予以公告、登記、造冊和備案。
①每20戶至30戶應推選1名居民代表,每個社區的居民代表總數不少于50人。
②黨員居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條件的社區應力爭達到50%以上。
③提倡通過法定程序將非居委會成員的社區黨組織委員推選為村居民代表。
7.推選候選人。社區居民委員會的選舉采取有候選人的選舉方式,按照差額數要求組織推選產生相應名額的候選人。積極宣傳候選人,必要時可組織社區見面交流咨詢會。
8.選舉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可實行直接選舉、戶代表選舉或居民代表選舉方式,提倡實行直接選舉。我街道社區選舉委員會應在居委會和各居民小組所在地發布居委會成員候選人提名的具體日期、時間、地點,提名方式,候選人的基本條件,候選人的社區黨組織建議名單(以姓名筆畫為序),居民自薦名單(以姓名筆畫為序)等公告,告知參選居民(居民代表、戶代表)應按時攜帶參選證、身份證、委托投票證等相關資料參與提名投票,確保基層民主參選率達標。
9.選舉產生居民小組長、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四.加強組織領導
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村(社區)黨組織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按時間、高質量完成換屆選舉工作任務。
(一)充分發揮村(社區)黨組織在換屆選舉工作中的領導核心作用。
按照法定程序將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推選為選舉委員會主任,主持換屆選舉工作。村(社區)黨組織對新一屆“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提出建議意見,做好宣傳介紹工作。黨員要增強組織觀念,遵守黨的紀律,帶頭貫徹執行黨組織的決議,敢于同拉票賄選、霸選、鬧選等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
(二)建立換屆選舉工作責任制。
街道成立由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的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紀檢、組織、宣傳、政法、人大、公安、民政、財政、農業、信訪、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單位人員組成辦公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具體組織、指導本地區換屆選舉工作。街道黨工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每個村(社區)由駐點聯系的街道班子成員包村(社區),結合駐點聯系工作,及時把握換屆工作動態,及早發現和解決一批苗頭性問題,指導村(社區)“兩委”推進換屆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未能按時完成換屆選舉任務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三)抓好換屆重點村(社區)整頓治理。
全面排查可能影響換屆的重點村(社區),分類梳理問題,建立工作臺賬,權利做好換屆選舉前期準備工作。
(四)加強業務指導和突發事件處置。
街道向每個村(社區)派駐換屆聯絡員,加強對換屆選舉具體工作的直接指導。推行和完善選舉觀察制度。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及時調處選舉糾紛。制定換屆選舉突發事件應對預案,建立選舉重大問題、重要信息報送、情況通報制度,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并迅速派出相應工作力量到現場妥善處置。
(五)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
加強對換屆選舉宣傳輿論工作的領導,在村(社區)積極主動、廣泛深入開展選舉宣傳發動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選舉氛圍。引導新聞媒體以高舉旗幟、引領導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團結人民、鼓舞士氣,成風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謬誤、明辨是非為導向,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嚴格新聞宣傳紀律,街道成立專門小組,制定輿情應對預案,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加強網絡輿情監控和引導,防止炒作。對媒體和網絡炒作換屆選舉負面新聞,發布不實消息的,堅決予以打擊。各村(社區)要及時向街道黨委匯報,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六)做好換屆選舉后續工作。
村、社區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要認真組織檢查驗收,形成書面報告,于換屆選舉結束5日內以村、社區“兩委”名義報街道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篇3
20xx年,全鎮村黨組織和第八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需依法依規進行換屆選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依照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全區嘎查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廳發〔20xx〕4號)、市嘎查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市嘎查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選組發〔20xx〕2號)、伊金霍洛旗嘎查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于《伊金霍洛旗嘎查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伊選組發〔20xx〕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九屆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擴大)會議、市委三屆五次、六次全委(擴大)會議及旗委十四屆十一次全委會議精神,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相統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法依規選舉產生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領導班子,充分發揮村級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為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鎮黨委要切實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始終掌握工作的主導權和主動權,把加強黨的領導同發揚民主、依法辦事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有序開展。(二)充分發揚民主。堅持黨的群眾路線,保障廣大黨員和群眾的民主權利,充分調動黨員和群眾參加換屆選舉的積極性主動性,更好地集中民智、體現民意。
(三)嚴格依法辦事。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公平公正不動搖、履行程序不走樣、遵循步驟不減少、執行法規不變通,確保換屆選舉工作的合法性和選舉結果的有效性。
(四)統籌協調推進。堅持先易后難、穩步推進,先進行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后進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先進行村黨組織整頓,再進行換屆選舉。婦代會、共青團、民兵連等組織換屆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等推選工作,整體推進,一同完成。
三、目標任務
(一)依法引導黨員群眾把握候選人任職資格條件。各村要引導黨員和村民在依法提名候選人時,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推選符合“三有三帶”標準的黨員和村民作為候選人,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獻精神、能帶來希望,有經濟頭腦和致富本領、能帶領發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帶出和諧.
引導黨員和村民不推薦刑滿釋放、偷稅漏稅、游手好閑、無理纏訪、鄰里不和、不贍養老人、參加邪教、自私貪心、處事不公、近年來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有污點記錄的人作為候選人,切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對參選人員,鎮黨委要通過集體談話、“一對一”談心、簽訂紀律承諾書、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開展換屆紀律專題教育,使他們能夠依法參選。
(二)選優配強村黨組織班子。注重選拔能帶領黨員和村民把“十個全覆蓋”工程和現代農牧業、扶貧攻堅、鄉風文明、文化旅游、鄉村公路建設“六位一體”推進的黨員進入村黨組織班子。突出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拓寬選任渠道,積極從現任村黨組織書記中“留”、從本村優秀黨員中“推”、從服務本村的大學生中“選”、從外出務工經商能人中“引”、從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干部中“聘”、從在職黨員干部中“派”。
(三)依法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履行選舉程序不走樣,應遵循的步驟不減少,把握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投票選舉等關鍵環節,確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四)優化村“兩委”班子結構。各村“兩委”干部數量堅持“精簡、高效”的原則,參照戶籍人口、地域面積、工作任務,一般為3—5人,最多不超過7人。選派的機關黨員干部、大學生村官擔任村第一書記、副書記或書記(主任)助理的,不占職數。提倡“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村黨組織書記與村委會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職”和“一肩挑”比例比上屆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理順“兩委”關系。
注重選拔35歲以下優秀青年進入村“兩委”并兼任團支部書記。村“兩委”沒有35歲以下年輕干部的,要從服務本村的大學生和青年農牧民能人中選拔村團支部書記,并作為村“兩委”后備干部進行培養。重視選拔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努力實現“兩委”班子成員中至少有1名女性、婦代會主任100%進入村“兩委”,多民族居住的村,應在人數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選人。
(五)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指導新一屆村民委員會自產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組織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一般由3人組成,其中應當有婦女成員、有懂財會管理的成員。村“兩委”成員及其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建立后,原有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等監督機構的職能由其履行。
(六)及時解決突出問題,按時完成換屆工作。選舉的全過程要注重開拓創新,著力解決農村存在的一些影響穩定的突出問題,大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確保完成換屆選舉任務,加強村務公開管理,確保農村牧區社會穩定,不出現群體性上訪事件。村“兩委”按期換屆選舉率達到100%,村級黨組織一次成功率達到100%,村委會一次成功率力爭達到100%。
四、時間安排
全鎮各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于20xx年3月中旬啟動,4月24日前完成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原則上8月24日前完成全鎮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9月底前完成后續工作。各村要按照時間節點,積極穩妥地完成換屆選舉工作。因特殊情況需延期換屆選舉的村,上報鎮黨委、政府批準。
五、方法步驟
在村黨組織換屆選舉中:按照自治區、市要求,要嚴格遵循《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充分發揚民主,全面推行“兩推一選”。
在村民委員會換屆中:要在嘎查村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各項規定執行。
全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25日—3月27日)
1.調查摸底。換屆選舉前,鎮黨委派出指導工作組將對各村進行調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村發展穩定、“兩委”班子任期業績、群眾評價等基本情況,客觀分析干部、黨員隊伍和村民現狀。
2.離任審計。鎮黨委將成立由鎮紀檢監察室牽頭,財政所、農牧林水、民政辦等部門組成的離任審計工作小組,對村級財務情況進行清理,對村“兩委”成員任期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在村民代表大會和黨員代表大會上通報或形成公告,接受群眾監督,真正讓賬目明白、干部清白。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依法予以處理。
3.培訓骨干。鎮黨委統一安排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包村干部、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進行集中培訓,提高受訓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各村要加強對村民黨員的教育培訓和對村民群眾的宣傳教育,增強其主體意識、民主意識、法律意識、參與意識。
4.印制規范的選舉文書。統一印制規范的選民登記冊、選民證、委托書、預選票、正式選票等材料。
(二)選舉實施階段(20xx年3月27日—8月22日)
1.村黨組織換屆選舉。由上屆嘎查村黨組織主持,采取黨員和群眾公開推薦、鎮黨委推薦、黨員大會選舉的“兩推一選”方式進行,重點做好以下環節。
(1)提名推薦。主要面向“三類人員”進行推薦提名:一是致富能手。注重從政治素質好、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群眾公認的農村專業大戶、專業協會負責人、創業有成又是黨員身份的民營企業家、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中推薦提名人選;二是鼓勵熱心于農村工作的旗直機關部門退休人員,經組織批準提前離崗的領導干部和軍隊轉業干部回嘎查村競選;三是鼓勵優秀大學生村官到嘎查村任職參加選舉。
(2)民主推薦。村黨組織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兩推”,差額推薦新一屆嘎查村黨組織委員會候選人初步人選。鎮黨委召開會議,差額推薦產生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候選人,向村黨組織反饋。
(3)確定考察名單。村黨組織召開會議,結合“兩推”情況,差額確定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名單,報鎮黨委。鎮黨委下派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向村黨組織反饋結果。
(4)確定候選人。村黨組織召開會議,結合鎮黨委考察情況,確定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并在全村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村黨組織向鎮黨委呈報《關于嘎查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的請示》。經鎮黨委審核批準后,確定村黨組織委員會候選人名單。
(5)正式選舉。村黨組織要提前做好黨員動員工作,特別是外出流動黨員,要盡可能回來參加選舉大會。黨員大會由上屆村黨組織主持。有選舉權的到會黨員人數超過應到會黨員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差額選舉產生新一屆嘎查村黨組織委員會;經鎮黨委審查同意后,在新一屆委員會全體會議上等額選舉產生黨組織書記、副書記。
投票時,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或黨員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志代寫;依次依據“聽取和審議上屆村黨組織工作報告”、“討論并通過大會選舉辦法”、“醞釀并通過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候選人分別進行競職演講、創業承諾”和“投票選舉”的五個環節召開黨員大會;選舉投票結束后由監票人、計票人清點選票,清點選舉是否有效,計票并當場宣布計票結果。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
(6)報告批復。選舉結束后,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要向鎮黨委報告選舉情況,包括召開黨員大會時間、應到會人數、實到會人數、選舉結果,當選的委員、書記、副書記名單和獲得票數。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原則上于4月24日之前完成。
2.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在鎮選舉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重點做好以下環節。
(1)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村民選舉委員會由熟悉選舉法律規章、辦事公道、有組織能力、群眾威望高的五至九名村民組成,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由上屆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將村黨組織書記推選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
黨組織書記作為村民委員會主任或成員候選人的,要引導村民推選黨組織其他成員或黨員骨干擔任選舉委員會主任,確保黨組織在選舉委員會中的主導權。選舉委員會成員依法被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退出選舉委員會,所缺名額從原推選結果中依次遞補,也可另行推選。
(2)做好選民登記。村民選舉委員會組建后,要及時組織選舉宣傳。要根據戶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動實際,準確把握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資格條件和登記范圍,防止重登、漏登和錯登,切實提高參會率、參選率。
——對于戶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通過集中辦理、逐戶上門等方式,逐人進行宣傳動員和選民登記,確保這類人員全部參加。
——對于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換屆選舉的村民,要通過電話聯系、發公開信等多種方式動員他們返鄉參加換屆選舉,確保這類人員大部分能夠參加。
——對于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員,如大學生村官、流入本村務工經商人員、村辦企業員工等,本人申請參加換屆選舉的,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后,進行選民登記。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村民委員會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要在選舉日前20日認真核實登記參加選舉的選民名單并及時公布。
(3)推選村民代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自選民名單公布之日起十日內組織推選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選民中直接推選產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戶推選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組按分配名額推選。
(4)提名和確定候選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由村民直接提名產生,不得用組織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的直接提名權。推選候選人時,應至少提一名婦女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多民族居住的村,應在人數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選人。提倡實行候選人書面公開競職承諾,包括候選人競職承諾、創業承諾、廉政承諾和辭職承諾等四項承諾。
要建立候選人競職承諾監督、制約機制,競職承諾要存檔備案,須經鎮工作指導組、村民選舉委員會審核并在村村務公開欄公布,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正式候選人的名額應多于應選名額,并通過預選或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提名得票數多少確定。候選人確定后必須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人數根據職位和職數,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差額確定。候選人可以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選民直接提名并通過預選產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組召開會議提名并通過預選產生。預選時應當召集過半數選民,依照主任、副主任、委員的順序分別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確定候選人。要確保村“兩委”班子成員中至少要有一名婦女候選人,若沒有,可提名得票最多的婦女為候選人。要廣泛宣傳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資格條件,加強監督檢查,嚴防提名過程中的徇私舞弊行為,確保提名過程依法依規、公開公正,穩妥做好提名工作。
(5)組織大會選舉。積極動員、組織選民親自投票,確保村民的投票權。嚴格流動票箱的使用,確需設流動票箱的,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張榜公布,明確流動票箱使用對象及人數。在流動票箱投票時,應分別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帶領2名監票人員負責監票工作。依法辦理委托投票手續,須由本人或者近親屬通過書面委托,每一選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過三票。選票應當由本人填寫,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愿代寫。
(6)依法確認選舉結果。選舉結果認定要堅持“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參加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的原則,按法定程序確認。凡被認定為選舉無效的,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重新選舉。
(三)第三階段:后續工作階段(20xx年8月22日—9月8日)
1.迅速啟動工作。新老班子要及時辦理工作交接。要建好用好管理好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全面推廣村務契約化管理、貫徹落實“532”工作法、執行好“四權四制”工作機制,認真落實“雙述雙評”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村規民約、村民主評議和考核村“兩委”班子等各項管理制度,規范黨務村務財務工作。
2.簽訂責任書和制定發展規劃。新一屆村“兩委”班子及其成員要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結合實際,對承諾的任期目標、年度目標、主要措施等進行充實完善,進一步細化、量化,經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確定后,分別與鎮黨委、政府簽訂任期目標責任書并形成各村三年發展規劃。
3.妥善安置落選和離任人員。鎮選舉工作指導組和新一屆“兩委”班子要認真做好落選和離任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安置保障,鼓勵他們進入村級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或監督委員會工作,繼續發揮作用。落實好符合條件的離任村干部的離任補助等待遇。
4.抓好配套組織建設。同步抓好團支部、婦代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健全民兵連等配套組織,依法推選村民小組長、村務監督委員會以及村調解委員會。
六、加強領導
村“兩委”班子換屆選舉是加強農村牧區基層組織建設和民主政治建設的大事,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嚴密組織,鎮工作指導組要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堅持村“兩委”換屆統一安排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督查指導,統一后續管理,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圓滿完成。
(一)落實領導責任。全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鎮黨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鎮黨委牽頭抓總,綜合協調,負責村黨組織換屆選舉指導工作;民政所要認真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指導工作;鎮紀委、人大要依法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監督;財政所要落實好專項經費;鎮宣傳、政法、團委、婦聯、農林牧水、司法、信訪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掌控和處理,建立健全村“兩委”換屆選舉重大問題報告、重要信息報送、情況通報制度和應急處置機制,從3月23日至9月8日,實行工作情況周報制,及時掌握和反饋工作動態。指導組要對換屆程序、職數設置、案件查處、遺留問題解決等工作進行全程參與指導。
(三)嚴肅換屆紀律。在換屆選舉工作中,各村要嚴肅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經濟紀律,接受廣大黨員和群眾監督。要規范村“兩委”候選人競爭行為,統一組織候選人與黨員、村民見面,介紹個人經歷、履職設想和遵守換屆紀律等情況,杜絕不正當競選活動,杜絕向黨員群眾作不正當承諾。要通過司法介入、設立選舉監督委員會或邀請黨員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選風選紀督查員等措施。
充分發揮各種監督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實把好監督關口。切實通過參與競爭的黨員群眾全程簽字、社會監督員全程跟蹤、鎮工作組全程指導的“三個全程”做法,把好防范關口。要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全程監督,堅決查處和嚴厲打擊賄賂、欺騙、威脅、暴力等破壞選舉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當事人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取消當選資格;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加強警示教育,公開通報違法違規典型案件,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四)做好來信來訪。認真做好換屆選舉期間的信訪接待工作,對違反換屆選舉規定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民政、信訪、司法等部門一定要尊重農牧民群眾的申訴權、信訪權,高度重視并正確對待群眾的來信來訪,切實有效地解決農牧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依法維護農牧民群眾的民主權利。要堅持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和思想教育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對群眾反映屬實,確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應及時對有關單位和人員予以查處。
對群眾反映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的,要向群眾說明情況,澄清事實,消除誤會;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一時解決不了的,要耐心解釋,說明原因,爭取群眾的諒解。對群眾來信來訪,不得推諉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強制措施,人為激化矛盾。建立健全來信來訪登記和復信回訪制度,把來信來訪內容摘要登記,并把調查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建立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不及時或敷衍塞責、壓制打擊造成不良影響的,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宣傳引導。宣傳工作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村“兩委”換屆選舉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法律法規、形勢政策、先進典型,形成正面引導的強大聲勢。要結合“十個全覆蓋”各項任務、統籌推進“六位一體”、抓好村莊綠化、村集體經濟和基層組織“三項建設”等工作,廣泛宣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牧區基層組織建設的工作成果,集中選樹、推廣一批農村牧區黨員干部先進典型,為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民政所要設立監督電話,并及時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七、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20xx年,第八屆社區居民委員會任期已滿,需依法進行換屆選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關于開展第九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內民政發〔20xx〕5號)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全旗的第九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和第九屆嘎查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可同步進行。在換屆過程中,要注意推行符合條件的離退休干部、下派干部、大學生民生志愿者、農民工等參加本社區居委會的選舉。要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提高基層群眾自治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要進一步擴大居民委員會直選覆蓋面,居委會換屆直選比例要達到30%以上。
2022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篇4
為做好我鎮村(社區)黨組織和第八屆村民委員會、第六屆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社區)“兩委”〕以及第二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2021年全區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20〕25號)、《2021年全市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欽辦發〔2020〕16號)和《2021年全縣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浦辦發〔2020〕33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陽光選舉、和諧換屆”為主題,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選舉產生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更好地團結帶領黨員群眾推進新時代城鄉改革發展、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為打造宜居、宜業、宜游、宜養、富裕新浦北,走好新時代浦北高質量發展之路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換屆工作全過程、落實到選舉工作各環節和各方面,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發揚民主。充分尊重黨員群眾意愿,保障黨員群眾權利,組織黨員群眾有序參與,認真落實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監督權。
——堅持依法辦事。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完善工作機制,規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規進行換屆選舉。
——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統一,因地制宜、因村(社區)施策,加強分類指導,不搞一刀切,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目標任務
——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特別是黨組織帶頭人,把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優秀黨員和優秀人才選進村(社區)“兩委”班子,高質量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民委會主任“一肩挑”。
——優化配備村(社區)“兩委”班子,不斷改善班子的年齡結構、文化結構、性別結構,班子整體功能進一步增強。
——科學謀劃村(社區)未來五年發展思路,繪制發展藍圖,鞏固脫貧攻堅和基層治理成果,加快推動實現鄉村振興和城鄉發展。
——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明換屆紀律,實行全過程全覆蓋監督,嚴厲查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通過這次換屆,選出好班子、換出好風氣、展現新作為、推動新發展。
(四)總體安排。全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于今年第四季度啟動,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換屆順序上,先進行村(社區)黨組織換屆,再進行村(居)民委員會換屆,同步開展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統籌抓好村(社區)配套組織(不含團組織)換屆。
(五)適用范圍。行政村、農村社區按村“兩委”換屆選舉的要求開展。
二、選好干部配強班子
(一)嚴格任職資格
1.村“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應當具備以下任職條件:
(1)政治好。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作風民主、公道正派。
(2)懂農業。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識,掌握“三農”政策,熟悉農村情況,思維活躍,本領過硬,敢闖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辦法解決實際問題,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能推動鄉村振興。
(3)愛農村。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扎根農村基層,安身安心安業,甘于奉獻、苦干實干。
(4)愛農民。把農民群眾的利益擺在第一位,密切聯系群眾,善于做群眾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與群眾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村“兩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選拔致富帶富能力強、敢闖敢拼、能推動鄉村振興的干部。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還要符合黨內有關規定,一般應當有1年以上的黨齡。
實行村(社區)“兩委”成員近親屬回避制度,同一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人選之間不得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
2.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熱心為村(居)民服務,其中應有具備財會、管理知識的人員。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一般應由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或紀委書記擔任。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社區)會計(報賬員)、村(社區)文書、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和近姻親不得擔任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3.堅決防止推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為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
(1)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2)政治上有問題的,政治上的兩面人;
(3)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
(4)與敵對勢力相勾結或接受國(境)外組織、個人參選資助或培訓的;
(5)品行不端、道德敗壞的;
(6)受過刑事處罰的;
(7)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問題的;
(8)非法宗教的組織者、實施者、參與者;
(9)搞宗族派性的;
(10)因違規違紀違法被給予組織處理、黨紀處分、政務處分且影響期未滿的;
(11)違反生育政策處理未完結的;
(12)涉嫌違規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被立案偵查的;
(13)有行賄受賄、權錢交易行為的;
(14)有拉票賄選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其它干擾、妨礙、破壞換屆選舉行為的;
(15)拖欠集體資金,侵占集體資產、資源的;
(16)曾經被清理出村(社區)干部隊伍的;
(17)沒有履職能力、履職意愿不強的;
(18)長期外出不能回村(社區)工作的;
(1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二)選好黨組織帶頭人
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選拔黨性修養好、改革意識強、領導能力強、服務群眾能力強的黨員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注重從農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本鄉本土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村醫村教、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退休干部職工、扶貧信息員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注重從專職化社區工作者、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有從醫經歷的人員、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社會組織負責人、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退休干部職工中選拔社區黨組織書記。
有計劃從縣鎮兩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基層工作經驗豐富、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年輕黨員干部到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的村參選黨組織書記,特別注重從有專業(農學、法學、醫學等)背景、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駐村工作隊員(第一書記)、選調生中選派,當選后繼續保留其原有的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員工)身份和待遇,任職期間不再承擔原單位工作;任職滿三年以上且表現優秀的,符合條件的予以提拔重用或晉升職級。當選村黨組織書記的,不占享受財政補貼村干部名額,可參照享受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的生活、交通補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實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對于本村(社區)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由下派干部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的,可以不實行“一肩挑”。上級黨組織和下派干部要著力為本村(社區)培養幫帶出今后合適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人選。確因不具備條件而不宜實行“一肩挑”的村(社區),由鎮(街道)黨(工)委報縣委“一事一議”原則研究后,報市委組織部同意。
(三)規范職數配備
1.村“兩委”班子職數。村黨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名,其中,書記1名,必要時可設副書記1名;村黨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7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名;村黨的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7名,最多不超過9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2名。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3~7人組成。實行“一肩挑”的村,應當設立黨組織副書記,并列為財政全額補貼村干部。
村(社區)黨組織一般應當設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設立黨的委員會的村(社區),可成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委書記由黨委委員擔任。大力推進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注意“兩委”班子職數與享受財政補貼村干部、專職化社區工作者員額的統籌銜接。提倡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兼任村(社區)配套組織負責人。
2.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班子職數。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共3~5人組成。
3.村(社區)干部報酬待遇。村干部報酬按照《關于提升農村基層黨建基礎保障水平的通知》(浦組通〔2020〕56號)要求落實。享受財政全額補貼的村干部員額,可按照2000人及以下的村3人、2001人~4000人(含)的村4人、4001人~6000人(含)的村5人、6001人~8000人(含)的村6人、8001人以上的村7人的標準,由縣按照村人口規模、幅員面積、財力可持續承受程度等因素從嚴確定。人口在1萬以上、面積大、村民居住分散的特大村,可酌情再增設1名全額補貼村干部。享受財政全額補貼的村干部,由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從村黨支部(總支部、黨委)書記、副書記、委員和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中擇優確定。
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的崗位補貼按照《關于提高農村基層黨建基礎保障水平的通知》(欽組通〔2020〕41號)要求落實。
(四)優化班子結構
適應城鄉改革發展、鄉村振興、基層治理需要,統籌考慮村(社區)“兩委”班子人選。
優化村(社區)“兩委”班子年齡結構。以35~50歲為主體,加大培養使用村(社區)優秀青年和“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等的力度,推動村(社區)團組織書記按法定程序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原則上每個村(社區)至少有1名35歲以下的年輕干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由鎮(街道)黨(工)委報縣委“一事一議”原則確定;以鎮為單位,40歲以下的比例達到20%。
提高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的文化程度。以鎮為單位,努力實現以下目標:70%的村干部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40%的村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村干部。
改善村(社區)“兩委”班子性別結構。注意選拔婦女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每個村(居)民委員會中至少應有1名婦女成員,并努力實現以下目標:以鎮為單位,村民委員會主任、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分別達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員會選舉中單獨設立婦女委員崗位,實行專職專選。
鼓勵支持優秀黨員積極參選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和村(居)民代表,推動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中黨員的比例分別達到70%、60%、40%左右。多個自然村聯合設立行政村的,“兩委”成員分布應當適當考慮自然村狀況。
注重從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有從醫經歷人員中選拔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
三、規范換屆選舉程序
(一)組織準備階段(2020年12月中旬)
1.成立機構。在鎮級成立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村級設立村選舉監督委員會,成員由“兩代表一委員”、村民代表等人擔任,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2.制定方案。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確定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的實施階段、重點任務、時間進度、責任主體及具體要求,特別是鎮、村兩級要明確時間節點,責任落實到人。
3.組織培訓。各級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要切實抓好選舉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以鎮為主舉辦專題培訓班,以嚴格規范操作、嚴肅換屆紀律、注意防范化解風險為主要內容,重點對縣、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鎮黨委書記、組織委員、黨建和廉潔工作站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集中進行換屆業務培訓。
4.分析研判。鎮黨委會要逐個村(社區)進行研判,掌握每個村(社區)的發展、治理和班子建設情況以及瓶頸制約,建立問題清單,提出對策措施。
5.打牢基礎。全面落實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社區)聯戶制度,對村(社區)逐個進行調研摸底,堅持“一村一策”,細化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堅持先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后換屆,先掃黑除惡后換屆,先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后換屆,先排查處理違紀違法黨員、干部后換屆,先審計“三資”和集體財務后換屆,先開展任期業績考核后換屆,重點開展好“五清”行動,特別是對拉票賄選、涉黑涉惡、涉宗族宗教勢力和境內外敵對勢力以及“村霸”插手村“兩委”換屆選舉等可能影響、破壞選舉的重大隱患和苗頭,要提前進行專項治理,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處置。鎮黨委書記要與鎮班子成員、村(社區)“兩委”正職逐一開展談心談話。鎮班子成員要與聯系村(社區)“兩委”干部逐一開展談心談話。做深做細思想工作,引導正確對待進退留轉。認真研究在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廣大選民的選舉權利。
(二)選舉實施階段(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3月底)
1.村(社區)黨組織換屆選舉(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1月底)。
(1)前期工作。換屆選舉前,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向鎮黨委呈報換屆選舉的請示。根據黨章有關規定,規范黨組織設置,結合工作需要和本村(社區)黨員人數,對符合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結合黨組織換屆選舉的情況,研究提出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意見,向鎮黨委呈報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請示(設立黨委的,還要經縣級黨委審批)。鎮黨委(或縣級黨委)批復后,及時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等有關事項,制定通過黨員和村(居)民推薦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初步人選的推選辦法。
(2)黨員民主推薦。召開黨員大會,組織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進行述職并接受黨員評議,同步民主推薦下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對不能參會的黨員,可通過電話、短信、微信、信函、上門問詢等方式組織其參加推薦。參加推薦的黨員應占本村(社區)黨員總數的2/3以上。
(3)群眾推薦測評。結合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的推選工作,在召開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或村(居)民小組會議推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時,組織村(居)民對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無記名投票推薦測評。
推薦(測評)候選人初步人選時,鎮黨委要派班子成員全程指導村(社區)黨員大會、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鎮黨委要派員列席村(居)民小組會議,黨建和廉潔工作站要協助鎮黨委開展工作。黨員民主推薦和群眾推薦測評的結果作為提名候選人的重要參考,得票不高或民意測評較差的,不能提名為候選人,但不得簡單以票取人。
(4)確定考察人選。鎮黨委根據民主推薦情況,綜合研判班子結構需要和人選一貫表現,提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建議名單。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根據鎮黨委意見,按照不少于應選人數30%的差額,研究確定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人選。
(5)開展縣級聯審。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人選確定后,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
(6)組織進行考察。鎮黨委派出考察組,對通過縣級聯審的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由縣委組織部會同鎮(街道)黨(工)委進行考察,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提出建議,提請縣委研究確定。
(7)確定預備人選。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根據鎮黨委考察情況,按照不少于應選人數20%的差額,研究確定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并公示5個工作日后,報鎮黨委審批。
(8)召開大會選舉。村(社區)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召開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或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委員;召開新一屆委員會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選舉結果報鎮黨委審批。在選舉委員中,要采取競職演講方式,重點引導候選人向全體黨員認真介紹任期工作目標和措施,回答黨員關心的問題,讓黨員在充分聽取候選人陳述的基礎上作出選擇。
2.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3月下旬)。
(1)前期工作。根據村級重要事項“四議兩公開”決策機制要求,依次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黨員大會,研究提出關于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額和產生方式、選舉日、新一屆村(居)民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職數和選舉辦法、新一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職數和選舉辦法等換屆選舉有關重要事項的建議,研究提出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建議人選,研究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報告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研究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本屆村(居)民代表會議等有關事項。
(2)推選產生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7人或9人組成。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本屆村(居)民代表會議,聽取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報告;組織推薦、選舉產生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確定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職數和新一屆村(居)民代表名額;確定選舉日;制定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會議由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召集。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本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居)民小組長應列席會議。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應當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勝任選舉委員會的工作。鎮黨委和村(社區)黨組織要嚴格把好人選的政治關和廉潔關。要注意推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注意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黨員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自被確定之日起退出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所缺名額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之間實行回避制度,有近親屬關系的村(居)民不得同時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
(3)做好選民登記工作。村(居)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選舉產生。對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外出村(居)民,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通過其家屬或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參加投票選舉或委托投票選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托本村(社區)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單。
對人戶分離的城市居民,提倡在經常居住地進行登記,對愿意參加戶口所在地選舉的,要尊重其自主選擇的權利,但不得在兩地同時登記為選民。對居住在城市社區1年以上且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證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由本人申請,報戶籍所在地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同意后,并經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社區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同意的,可在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社區進行選民登記,但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員會的選民登記。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在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地張榜公布,并在每個村(居)民小組張榜公布該組選民名單,接受群眾監督。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在名單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4)推選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組長。村民代表的具體名額,按每5~15戶推選1名確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但1個村推選的村民代表總數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4/5以上。村(居)民代表的構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其中婦女村(居)民代表應占村(居)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1/3以上。村(居)民代表產生后,要明確村(居)民代表的聯系戶,并向全體村(居)民公布。各村(居)民小組設組長1名,也可以設副組長1~2名。
村(居)民小組長、副組長由村(居)民委員會召集該村(居)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村(居)民小組會議應當由本村(居)民小組18周歲以上的村(居)民2/3以上,或者本村(居)民小組2/3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居)民小組長、副組長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村(居)民的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的任期與村(居)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
推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時,鎮黨委要派員全程列席會議,進行監督指導。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要嚴格把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的政治關和廉潔關。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產生后,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提交鎮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宗教、審計等單位進行任職資格聯審。聯審一般應在人選產生后6個月內完成。聯審未通過的,由村(居)民委員會按法定程序組織重新推選。
(5)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村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薦,每一名參加選舉的村民推薦的初步候選人不得超過應選人數。
(6)確定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后,由新一屆村(居)民代表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正式候選人,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候選人應當分別比應選名額多1人,委員候選人應當比應選名額多1~3人。正式候選人中至少應有一名婦女。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居)民代表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居)民代表提出的問題。鎮黨委和村(社區)黨組織要主動履職,嚴格把好人選的政治關和廉潔關。
(7)開展縣級聯審。正式候選人產生后,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將名單提交鎮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也可以在初步候選人確定后即開展縣級聯審。
聯審未通過的,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選人資格,并按程序增補正式候選人報縣級聯審。
(8)進行投票選舉。
①選舉村民委員會。召開選舉大會,首先由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進行競職演講,介紹履職設想、作出履職承諾,然后由選民投票選舉產生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
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沒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一是有婦女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應當首先確定得票最多的婦女當選,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二是沒有婦女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應當在委員的應選名額中確定一個名額另行選舉婦女成員,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得票數相同而不能確定當選的,應當在3日內就得票數相同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于已投選票總數的1/3。
選舉大會要設立秘密寫票間和代寫票處。必須當場開票、唱票、計票,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計票結果符合法定程序后,當場公布選舉結果。依法規范委托投票。嚴格控制流動票箱的使用,確有必要使用流動票箱的,其對象和人數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張榜公布。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每一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能超過3人,且不得違背委托人的意愿。提名為村民委員會候選人的不能接受委托。委托投票應當辦理書面委托手續。村民選舉委員會經審核確認委托有效后,應當在選舉日2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單,并發放委托投票證。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請在委托投票名單公布后不得變更或者撤回。受委托人在選舉日憑書面委托憑證和委托人的參選證領取選票,并參加投票。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
②選舉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投票選舉可采取以下兩種形式:召開全體選民(戶代表、居民代表)選舉大會集中投票;設中心會場和若干投票站進行投票。在正式投票選舉日的5日前,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應將具體的投票方式、時間和地點向選民公布。投票場地均應懸掛橫標,設立驗證發票處、秘密寫票處、代寫處,張貼投票注意事項以及投票開始和截止的具體時間。
采取直接選舉和戶代表選舉方式的,選民或戶代表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投票的,可在選舉日的2日前辦理書面委托投票手續,經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登記核驗并蓋章后,委托投票有效。采取直接選舉方式的每一名選民接受委托票不得超過3人。
3.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推選(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3月下旬)。
(1)確定職數和產生方式。在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時,一并聽取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確定新一屆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職數和產生方式。
(2)提名候選人。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村民委員會正式候選人時,同時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推選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推薦提名人選產生后,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對初步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3)確定正式候選人。由新一屆村(居)民代表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產生后,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提交鎮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
(4)開好推選會議。在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結束后,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選舉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一次性選舉產生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成員,以得票多者當選,得票數最高者為主任。得票結果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確認有效后當場公布。
4.其他事項說明
(1)屬另選人當選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的,村(社區)黨組織應當在選舉結束后5日內提交鎮黨委,按程序報縣有關部門進行聯審。聯審未通過的,由另選人按規定辭去職務或黨員大會依規予以罷免,并視情況組織補選;當選的是書記、副書記的,可由鎮黨委直接免職。
(2)屬另選人當選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的,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在選舉結束后5日內提交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按程序報縣有關部門進行聯審。聯審未通過的,由另選人按規定辭去職務或村(居)民代表會議依法予以罷免,并視情況組織補選。
(三)統籌后續工作階段(2021年2月下旬—3月底)
1.做好工作交接。在鎮黨委的領導下,上屆村(社區)“兩委”向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產生之日起十日內移交工作。依法依規及時將印章、財務賬目、資料檔案、集體資產清單、債權債務工作檔案、辦公設施設備及其他遺留問題移交,及時變更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信息和重新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2.抓好思想教育。鎮黨委深入細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選人員的思想工作,關心愛護離任村(社區)干部,嚴格落實正常離任村(社區)干部養老補助補貼,引導他們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團結和諧的干事氛圍。
3.召開聯席會議。鎮黨委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及時召開新一屆村(社區)“兩委”聯席會議,指導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標和工作計劃,作出公開承諾,接受黨員群眾監督。討論決定村(社區)“兩委”成員的分工。
4.健全各類組織機構。村(社區)“兩委”換屆結束后,要及時做好集體經濟、婦聯、民兵組織等村(社區)配套組織的換屆工作,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員會下屬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衛生健康等委員會及做好組成人員調整。
5.完善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等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及時修訂村(居)規民約,健全規范村級組織運行機制,完善基層治理,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6.落實基本報酬。村(社區)“兩委”換屆結束后,鎮黨委和鎮政府要做好各村(社區)享受財政補貼干部的審批工作,并報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備案。
7.制定培訓計劃。做好新任村(社區)干部的上崗培訓安排,及時開展培訓,提高他們的履職能力和本領。
8.鎮黨委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做好換屆選舉檔案收集、歸檔及管理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是我縣城鄉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一)強化責任落實。鎮黨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成立由黨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換屆工作的統一領導指導。村(社區)黨組織要在村(居)民委員會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充分發揮領導作用。鎮黨委書記要履行好直接責任人職責,建立書記抓、抓書記的換屆工作責任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駐村(社區)工作隊員(第一書記)要把抓好換屆工作作為分內之責。把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作為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鎮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級包村(社區)單位主要領導、鎮包村(社區)干部在2021年縣鎮領導班子換屆中“進退留轉”和晉升職級的重要參考,作為駐村(社區)工作隊員(第一書記)提拔使用和晉升職級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換屆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出現問題的村(社區)、有關部門,及時約談有關責任人;問題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加強協同聯動。各有關部門要聚焦職能職責,主動履職,擔當作為,協同推進村(社區)“兩委”換屆,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鎮人大要切實保證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鎮黨建辦、民政辦要按照黨委、政府統一部署,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統籌抓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鎮黨建辦重點抓好黨組織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鎮民政辦重點抓好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協同抓好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鎮宣傳辦要充分利用網絡媒體和標語、板報、橫幅、手機短信等工具,廣泛宣傳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換屆選舉的紀律要求,宣傳換屆選舉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嚴守宣傳紀律,統一宣傳口徑。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聞采訪或發布換屆信息。鎮統戰、紀委、司法、派出所、宗教、農業農村、衛計所、財政所、國規站、扶貧、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配合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相關工作經費,根據每個村(社區)人口總數按每人不少于12元的標準劃撥換屆選舉工作經費。各村(社區)、各部門要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加強換屆選舉工作經費使用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嚴防鋪張浪費。鎮政府要做好村(社區)財務審計和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并公布結果。
(三)嚴格督促指導。鎮領導班子成員要包村(社區),加強具體督促指導。強化全覆蓋全過程監督指導,成立鎮級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督導組,向每個村(社區),特別是選情復雜的重點、難點村(社區)派駐工作指導組,鎮向每個村(社區)派駐工作指導組,抓住關鍵節點,深入基層、沉下去指導督促,及時總結經驗、糾正問題。片區黨建和廉潔工作站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對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全程督查指導,做到換屆工作會議必到、選舉培訓必到、考察“兩委”候選人工作必參加。加強業務培訓,對鎮、村(社區)具體抓換屆工作的同志和鎮干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進行全覆蓋培訓,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業務能力。建立定期調度制度,及時跟進了解、隨時掌握換屆工作的進度、措施、效果、問題。鎮要對村(社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和選舉辦法進行前置審核把關。
(四)嚴明紀律風氣。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教育宣傳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預防嚴管在先,嚴明紀律、嚴格監督、嚴厲查處,鎮村簽訂嚴肅換屆選舉紀律責任狀,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加強對參選人員、現任“兩委”班子成員、換屆選舉工作人員的教育,鎮黨委要與上述人員集體談話,簽訂換屆紀律承諾書,督促嚴格遵守換屆紀律,自覺抵制違紀違法行為。要拓展監督渠道,開通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公布“12380”舉報平臺,接受群眾監督。要堅持“零容忍”,建立換屆選舉違法違紀問題專辦制度,從嚴從快查處換屆選舉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強大震懾。對通過不正當手段參選的,一經發現查實立即取消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依法取消其當選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推行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全程簽字”制度,換屆選舉各個環節,都必須由參與競爭人員簽字認可,確保換屆選舉法定程序、步驟嚴格執行不變通。
(五)注意防范化解風險。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強化底線思維,建立換屆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體系,落實換屆選舉重大問題、重要信息、特殊情況報告制度,實行村(居)民小組民情直報員制度,對可能出現的矛盾問題加強預判、做好預案,抓早抓小抓預防。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種干擾,對“村霸”等黑惡勢力、家族宗族勢力、宗教勢力和外敵對勢力干擾破壞選舉,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訪矛盾,加強對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處置,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受理工作,把信訪突出問題處理好。要注重防范輿論炒作,宣傳、網信部門要制定換屆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加強正面輿情的積極引導和負面輿情的監測應對,落實24小時盯網制,第一時間調查核實處置網絡和媒體反映的各種問題,防止不實信息和謠言傳播蔓延、惡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風險,嚴格執行各項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在換屆過程中出現疫情擴散的風險。
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各村(社區)要對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形成總結報告于2021年3月2日前報送鎮2021年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