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耕地拋荒實施方案六篇
整治,漢語詞匯,拼音zhěngzhì,釋義是嚴肅整齊;整齊而有秩序。整頓、治理。辦理。處理;懲罰,使吃苦頭。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2年耕地拋荒實施方案六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2022年耕地拋荒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府辦字〔2019〕138號)文件要求,切實有效整治我縣耕地拋荒問題,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穩定糧食生產,鞏固我縣產糧大縣地位,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守“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底線,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堅決守住耕地紅線,確保耕地不拋荒,大力提高耕地質量,夯實糧食生產基礎,發揮糧食生產優勢,堅持綠色優質導向,進一步鞏固糧食主產縣地位,不斷增加綠色優質糧食供給。
二、主要目標
力爭用二年的時間,全面遏制耕地拋荒發展態勢、有效解決耕地拋荒問題,不斷鞏固我縣產糧大縣地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三、時間安排
整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9年12月-2020年3月)。各鄉鎮要積極落實耕地拋荒整治政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政府負總責,在邊查邊治的基礎上,盡快組織力量,抓緊摸清拋荒耕地的具體地點、面積、原因、性質等詳細情況,以行政村為單位登記造冊,建立管理臺賬(臺賬格式見附件),2020年2月底完成摸排工作??h里將從2020年3月開始對邊摸排邊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市里將從2020年4月開始對邊摸排邊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第二階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各鄉鎮要根據耕地拋荒的不同情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切實推進耕地拋荒整治,水田盡快翻耕種植,旱地抓緊除草改種旱糧,明確責任到人,明確復耕措施及完成時間。2020年12月底前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第三階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各鄉鎮要總結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發展以綠色水稻為主的富民產業,提高產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鞏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復耕耕地再次拋荒和產生新的耕地拋荒??h里組織整治工作初次驗收。市里組織整治工作全面驗收。
四、重點任務
各鄉鎮要認真分析耕地拋荒原因,區分不同類別,把握重點環節,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創新方式、統籌推進,提升整治工作實效,解決好耕地棄耕拋荒問題。
(一)培育生產主體,推進土地流轉,穩步解決因種植戶主觀原因導致的耕地拋荒問題。建立“縣負總責、鄉鎮主導、村級組織、企業主體、農民自愿”的工作推進機制,按照“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引導土地使用權合法有序流轉,大力扶持發展種糧大戶,提高規模經營水平。對因棄農經商、外出務工、年老體弱等原因導致零星拋荒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主動與承包戶協商,在不改變承包權的前提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種等方式流轉給有耕種能力的農戶或經營主體耕種;對耕作條件較好的成片拋荒耕地,各鄉鎮要責令耕地承包戶限期復耕復種,到期未恢復耕種的,要動員承包戶流轉給種糧大戶和新型經營主體;對屬基本農田的拋荒耕地,要組織發包方或承包方恢復生產,不得荒蕪;對雙季稻區原則上不允許改為單季種植,自然條件許可的中稻區,應實行稻油輪作或種植其它冬季作物,提高耕地利用率。對拒不復耕又不同意流轉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向其追索因撂荒造成耕地永久性損害的賠償,同時要加大對違法占用耕地現象的治理力度。
(二)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基礎條件,逐步解決因耕作基礎條件差導致的棄耕拋荒問題。要整合項目資金,加快改善基礎條件,小型水利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壤地力培肥等項目要向拋荒耕地集中區域傾斜,強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拋荒地復墾開發力度,提高耕地質量。對短期內無法實施基礎設施建設的拋荒耕地,要按照“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宜菜則菜”的原則,指導改種旱糧、蔬菜、牧草或其它經濟作物,不屬于永久基本農田的,可改種井岡蜜柚、茶葉等經濟作物;對灌溉條件較差和邊遠山區成片撂荒耕地,要加大項目傾斜,組織完善疏通灌溉水源和田間道路等耕作條件;對因自然災害、工程建設等造成的拋荒耕地,按照“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限期恢復生產能力;對因污染導致的拋荒耕地,生態環境部門要責令相關單位在切斷污染源的基礎上,采取客土、換土、水洗、施用改良劑及生物修復等措施,恢復復耕復種條件。
(三)加強項目監管,提升土地效益,有效解決因管理不到位導致的耕地拋荒閑置問題。對已流轉用于農業項目、農業招商引資、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用途的耕地,拋荒一年以上的,由鄉(鎮)政府責令經營主體及時復耕復種;連續拋荒兩年以上的,應終止流轉合同,收回耕地重新進行流轉,并追索相應賠償。對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征而未用、閑置的耕地,由所在鄉鎮建立臺賬,盡快組織土地供應,推動土地集約高效利用。對己供用地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縣自然資源局要按照相關規定收取土地閑置費;連續兩年未使用的,要按有關規定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分管農業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主任、縣農業農村局局長任副組長,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縣財政局、縣統計局、縣氣象局、縣文廣新旅局、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安福縣耕地拋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2.明確工作職責??h政府辦負責綜合協調和組織督查考核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統籌整治耕地拋荒的日常工作,做好土地流轉相關配套服務,加大生產主體培育扶持力度和農技、農機推廣服務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加大對供而未用地檢查和處罰力度,完善耕地保護考評辦法,并為受災耕地復墾爭取政策支持;縣財政局要加大對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縣水利局要努力改善拋荒集中區域的水源條件;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督促受污染拋荒耕地的整改修復。各鄉鎮要出臺工作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駐村干部包村、技術人員掛片的工作責任制,同時嚴格執行國家耕地地力補貼和稻谷補貼等惠農政策。
3.加強政策激勵。一是認真執行縣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獎補政策,對積極參與整治耕地拋荒并發展八大富民產業的大戶和新型經營主體給予相應的獎補扶持;二是要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逐步向邊遠山區農田覆蓋,優先解決拋荒耕地的道路、溝渠等問題,確保農機能下田,溝渠能灌排;三是充分利用現有的“財政惠農信貸通”和“產業扶貧信貸通”融資平臺,對積極參與整治耕地拋荒并發展八大富民產業的大戶和新型經營主體予以優先考慮和政策傾斜;四是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組織的拋荒耕地流轉,流轉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級集體公益事業;五是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出臺切實有效的扶持措施,為農民種糧提供機耕機收、統防統治等服務,降低種糧成本,減少耕地拋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4.加強宣傳引導。各鄉鎮要通過宣傳手冊、網絡新媒體等,深入開展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做到政策宣傳到村到戶、到田間地頭,提高廣大群眾耕地保護意識,在全社會形成節約耕地、保護耕地的共識共為。要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力量,主動參與制止耕地拋荒工作,加大對違法占用耕地、破壞耕地行為的打擊力度,教育引導農民群眾依法依規經營耕地、保護耕地。要積極宣傳工作典型,及時曝光耕地拋荒典型和案例,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5.加強技術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分析耕地拋荒原因,加強分類指導,及時向農民提供先進適用技術、市場信息、政策服務等全方位指導,引導農民多種地、種好地,把好減少耕地拋荒的源頭關,推動整治耕地拋荒工作順利開展。
6.加強督查考核。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已有拋荒耕地整治力度,對照耕地拋荒管理臺賬,嚴格實行整治銷號管理。同時要加強新增拋荒耕地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h政府將成立專門督查組,對各地耕地拋荒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不定期督查,對耕地拋荒的治理成效進行調度通報,并將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納入各鄉鎮綜合考評內容,強化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對抓整治工作不力的鄉鎮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追責。
第二篇: 2022年耕地拋荒實施方案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部分農民在城鎮定居并從事非農工作,各村均出現不同程度耕地拋荒撂荒現象,農業生產受到較大影響。為進一步抓好農業生產,提高農業生產效益,推動現代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確保農業增產增收增效,鎮人民政府決定對農村耕地撂荒進行集中整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堅決糾正和逐步解決農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現棄耕撂荒、毀損耕地等現象和問題,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穩定農村生產經營,促進“三農”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二、基本情況
全鎮農業人口2.9萬人,耕地面積1.1萬畝,人均耕地0.37畝。據不完全統計,全鎮常年棄耕撂荒耕地面積將近1000多畝,占耕地總面積的10%,若加上改變用途和損毀耕地,面積更大、比例更高,對農業生產經營十分不利。
三、工作目標
加強農村耕地承包管理,規范耕地承包流轉,提高耕地利用率,全鎮范圍內拋荒撂荒現象得到根本好轉。
四、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農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鎮農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1日至8月30日)。主要任務:一是召開全鎮農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會議,安排部署農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鎮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明確責任;三是發放《致全鎮農民朋友的公開信》,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加大對農村耕地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別是對長期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要想法設法將政策送達到其本人。各村于8月30日前將宣傳啟動階段的工作開展情況報鎮農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調查摸底階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村要深入各農戶和田間地頭,對土地棄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塊名稱、面積、四至座落、流轉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況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并于9月10日前將撂荒摸清的情況匯報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報鎮農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9月11日至12月20日)。鎮整治工作組、各村(居)委會根據調查摸底情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認真進行梳理,對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撂荒的,由各村下發復耕通知書限期復耕,限期未耕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并對該撂荒耕地的所有涉農補貼不予發放;違規改變耕地性質用于非農建設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對該耕地所有涉農補貼不予發放;對棄耕但愿意流轉出來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農補貼照常發放;對損毀耕地的農戶,限期恢復原貌,恢復前停發涉農補貼,拒不恢復的,由村集體收回并恢復,涉農補貼歸集體所有。
(四)檢查驗收階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鎮整治工作組、各村委會在農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結束后,要做好本轄區內的檔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h里將組織有關部門對農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進行驗收。對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現象依然存在的,將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終農業農村工作評先評優資格。對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各村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篇: 2022年耕地拋荒實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糧食生產緊迫感
糧食安全事關生存,是保障國民經濟健康運行的基礎和重中之重。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務必要提高認識,堅持藏糧于地,強化技術支撐,推進制度創新,推動政策落實,充分調動起農民種糧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有效遏制耕地拋荒,在20xx年底前全面實現水稻生產功能區復耕復種。
二、明確目標任務,分階段推動耕地拋荒治理
自20xx年4月17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開展我縣耕地拋荒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全面摸清底數,實施登記造冊
開展時限:4月17日至4月30日
具體要求:堅持屬地原則,由各鄉(鎮)政府負總責,嚴格落實耕地拋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劃定的水稻生產功能區為重點整治范圍,在邊查邊治的基礎上,全面發動鄉(鎮)村力量,抓緊摸清拋荒耕地的具體地點、已拋荒時間、面積、原因、性質等詳細情況,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登記造冊,建立管理臺賬,在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摸排,并于4月30日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清查結果報送縣耕地拋荒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耕地拋荒領導小組將對摸排結果開展抽查。
第二階段: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施策
開展時限:5月1日至12月31日
具體要求:各鄉鎮要根據拋荒耕地的不同情況,按照“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宜菜則菜”的原則精準施策,但嚴禁在已認定的水稻生產功能區新發展林果茶產業、挖塘養魚等生產活動。要緊盯完成時限,盡快對水田翻耕種植水稻,對旱地翻耕種植旱糧,確保2020年6月底轄區內水稻生產功能區復種率達50%以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務。
第三階段:強化檢查驗收,落實優惠政策
開展時限:10月1日至12月31日
具體要求:縣耕地拋荒整治領導小組將在此期間組織督導組到各鄉鎮開展督導工作,查看相關落實情況,對拋荒耕地整治工作進行驗收。由縣財政局與農業農村局牽頭,根據鄉鎮上報的材料和《關于促進糧食生產、防止拋荒的七條措施》,及時兌現獎補政策、下撥補助資金。各鄉鎮要及時匯總上報補種面積、發放獎補資金、落實管護責任,防止復耕耕地再次拋荒或產生新的拋荒耕地。
三、強化工作舉措,積極推動消除耕地拋荒現象
?。ㄒ唬┘哟笮麄髁Χ取S煽h政府統一發布關于防止耕地拋荒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各鄉鎮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對保護耕地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等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持續性的宣傳,營造有利于復耕復種的工作環境和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增強廣大農民愛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覺性,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力量,主動參與防止耕地拋荒。
(二)鼓勵代耕代種。研究出臺《關于促進糧食生產、防止拋荒的七條措施》等優惠政策,鼓勵農民加大耕種、禁止拋荒。對拋荒一年以上的,村集體依法依規追回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并按每畝299元收繳違約金,收繳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違約金統一上交鄉鎮。連續拋荒二年的,經書面催告后,村集體依法依規收回經營權,并組織流轉或代耕代種。拋荒撂荒連續三年以上的,經書面催告后,拒不復耕復種的,村集體逐級上報到縣農業農村局,并由縣農業農村部門納入本級信用信息平臺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向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等特殊群體承包經營耕地拋荒撂荒的,視具體情況分類施策,由鄉鎮組織村集體組建代耕專業隊代為耕種,對代耕經營主體給予獎勵。鼓勵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出臺政策,鼓勵復耕拋荒耕地。各鄉鎮要充分發動轄區內擁有機械化耕作設備的種糧大戶,組建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為群眾提供機械化代耕服務。
?。ㄈ┩晟苹A設施。一要提升耕地質量。各鄉鎮要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根據立地條件將擬建設區域周邊零星拋荒耕地地塊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統籌實施土地平整,減少田塊細碎化程度并提升耕地質量等別。二要完善水利設施。對具備條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設施提質改造為水田,實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質量等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數量。三要整修機耕道路。各鄉鎮要根據受益人口數量和群眾出行、農業機械操作和轉移、中小型農用機動車運輸等實用情況,整修機耕道路。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村道、機耕路修建政策及資金扶持傾斜,以便農業生產運輸。
?。ㄋ模娀r資備供。各鄉鎮要組織鎮村干部及農技人員指導農戶備齊備足所需的種子、化肥、農膜、農藥、農機等相關生產資料。組建縣鄉農技專家服務隊,開展技術指導,引導農民多種地、種好地??h農業農村局、供銷社要時刻關注農資市場動向,強化監管并確保農業生產所需物資不斷供、不漲價、質量優、服務不斷檔。
(五)促進土地流轉。要充分發揮縣、鄉鎮土地流轉服務平臺作用,促進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流轉,充分發揮農業規?;N植效應。
四、落實獎勵政策,激發耕地拋荒整治內生動力
(一)鼓勵早稻擴大種植面積。由各鄉鎮統籌安排資金,對種植早稻的經營主體、農戶,按照實際種植早稻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300元/畝;種植雙季晚稻的,在早稻補助基礎上,另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發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補助基礎上,另給予一次性補助50元/畝。
?。ǘ┕膭钪型淼痉N植面積。對集中連片種植中稻、晚稻3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照實際種植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
?。ㄈ┕膭盍鬓D土地種植水稻。對流轉土地在2020年用于種植水稻面積5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流轉租金補助300元/畝。
?。ㄋ模┕膭畲N拋荒地(含農村閑置地)用于種植糧食。給予代耕代種拋荒地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500元/畝;代耕代種其他糧食作物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200元/畝。給予退果樹、茶葉、油茶、林木等經濟作物,還耕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800元/畝;種植其他糧食作物,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500元/畝。給予開墾爛泥田或耕種機動車無法抵達,無寬度1米以上機耕路的邊遠耕地的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700元/畝;種植其他糧食作物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400元/畝。
(五)鼓勵工廠化育秧。給予單次水稻工廠化育秧規模超過5000盤的育秧經營主體,單盤育秧盤長×寬為50厘米×25厘米,每盤給予一次性補助2元。農業經營主體采購機械拋秧機具,一次性補助購機總金額的1/2。農戶自行購買水稻育秧盤育秧的,單盤育秧盤長×寬為50厘米×25厘米,每盤給予一次性補助1元。
?。┓龀洲r機社會化服務團隊。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總農機具不少于15臺(套)的,采購農機具中應包含微耕機、小型挖掘機、抽水機、拋秧機、收割機、機庫等,購機總額及機庫建設總費用不低于60萬元,一次性補助企業20萬元。
?。ㄆ撸┘哟蟾鼗A設施建設。各鄉鎮修建生產路(寬度不小于2米),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1萬元;開溝修渠,強化農田灌溉設施,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2萬元;修復毀壞溝渠,清除淤泥、雜草,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1萬元。
五、健全工作機制,實現耕地拋荒整治動態管理
?。ㄒ唬┘訌娊M織領導。成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包村、村級干部包組的耕地拋荒撂荒整治責任制,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縣政府辦、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的拋荒耕地復耕工作負主體責任,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拋荒耕地復耕的組織領導、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面積核實、整治整改等工作。村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落實具體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動落實。成立6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督導組,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赴20個涉農鄉鎮開展常態化全覆蓋督導,對照工作臺賬,逐一排查,到田間地頭及時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各督導組于每周五上午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督導工作情況。各鄉鎮實行動態監測、銷號管理,每周定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ㄈ嵭锌冃Э荚u。將耕地拋荒工作納入縣績效考核體系,組織開展考核工作;未實現年度目標的鄉鎮當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對考核優秀的鄉鎮給予全縣通報表揚。
?。ㄋ模娀熑伪O管??h督導組要強化督導,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拋荒治理進度慢、工作不落實、責任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予以約談、誡勉、效能告誡等。10月1日起,村轄區內拋荒撂荒累計面積5畝以上的,給予村集體黃牌警告,并對鄉(鎮)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給予問責。鄉(鎮)轄區內拋荒撂荒累計面積30畝以上的,給予鄉(鎮)紅牌警告,并對鄉(鎮)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給予問責。對按期完成任務的村集體,鄉(鎮)將收繳的違約金全額劃拔村集體作為工作經費。
第四篇: 2022年耕地拋荒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耕地拋荒現象的發生,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綜合效益,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采取綜合治理措施,大力發展拋荒耕地農業生產,努力減少耕地季節性拋荒,堅決制止多年性拋荒,確保耕地不拋荒。
三、工作措施
?。ㄒ唬┙⒔∪恋亓鬓D機制。一是完善土地經營制度,強化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和使用權,加快土地流轉。對常年性拋荒耕地可由鄉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有關的政策法規的規定,收回其承包經營權,重新進行發包或租賃。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租賃拋荒耕地從事農業開發,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農戶通過轉包、租賃、轉讓、入股、互換等方式進行土地流轉,促進土地向種植大戶和經濟能人集中,實現土地規?;?、集約化經營。二是圍繞做大做強超級稻等農業主導產業,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促進土地規模經營和土地流轉。
(二)建立拋荒耕地約束機制。對棄耕拋荒的嚴格按照《土地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由發包單位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并組織恢復耕種。嚴格執行農業補貼政策。水稻良種補助、糧食直補、農機補貼及其他綜合補貼必須依法依規補貼給直接經營者,不得發放給土地承包者。
?。ㄈ┳ズ脪伝母剞r業生產。對具備生產條件的拋荒耕地要結合秋冬季農業生產,指導農戶改種或搶種玉米、馬鈴薯、紅薯、大豆等旱糧作物和蔬菜,提高土地復種指數和經營效益。對因地下開采、干旱缺水和洪災損毀而拋荒的耕地要采取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完善農田水利設施、土地整理,大力改善生產條件,積極發展糧食、蔬菜、水果等農作物。
?。ㄋ模┙⒛繕斯芾碡熑沃啤`l黨委、政府將拋荒耕地治理工作納入全鄉目標管理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實行鄉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的責任體系,強化工作責任,嚴格考核評比,對治理工作任務完成不好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ㄒ唬V泛宣傳,提高認識。各村、鄉直有關單位要大力宣傳《土地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土地流轉政策,以及制止耕地拋荒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全鄉廣大干部群眾抓好拋荒耕地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各村要將治理耕地拋荒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將任務落實到人,并明確治理時限,限時完成治理工作任務。
?。ㄈ┘訌娕浜?,狠抓落實。鄉村干部要迅速深入村組,逐村逐戶摸清耕地拋荒底子,逐丘逐塊提出解決辦法。要及時向農戶下發抓好拋荒耕地農業生產的通知,明確拋荒耕地治理目標、時限和措施,及時掌握耕地治理情況。
第五篇: 2022年耕地拋荒實施方案
各村、鎮屬各部門:
為全面落實《關于切實提高耕地利用率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的通知》(懷辦發電〔2020〕27號)和懷糧發〔2020〕1號文件及通道縣耕地拋荒專項整治會議精神,堅決遏制耕地拋荒現象,全力抓好糧食生產工作,從今年4月至6月在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耕地拋荒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持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穩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標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全面清理、徹底整治,標本兼治、務求實效”的要求,摸清全鎮耕地拋荒底數,落實復墾種植措施,建立健全耕地拋荒監管長效機制,做到“宜水稻則水稻、宜旱糧則旱糧、宜經作則經作”,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確保2020年全鎮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萬畝以上,糧食產量保持萬噸以上,為促進農業健康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營造良好環境。
二、主要任務
1.全面排查耕地拋荒情況。在全鎮開展拉網式、臺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整理耕地拋荒相關檔案信息,找出問題節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耕地拋荒現象,要逐一建立問題臺賬,為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2.堅決清理整治復耕。根據排查結果,對發現的耕地拋荒問題,區分類型,依法依規,確保6月底前整治到位。對永久基本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和2019年拋荒耕地要作為整治重點,堅決依法依規恢復農業生產。對交通較為方便或耕種條件較好的拋荒耕地,要積極引導承包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鼓勵鄉村兩級采取代耕代種、集中流轉、托管服務等形式開展生產。對不愿意委托代耕代種或流轉,棄耕拋荒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要采取辦法通知撂荒農戶履行耕種義務,限期恢復耕種。對因污染產生或耕種條件較差的拋荒耕地,要區分情況,選擇水稻、旱糧、經作等適宜的農作物種植,切實加以整改。對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
3.嚴格執法治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鄉村兩級要積極組織拋荒耕地流轉,確保限期恢復耕種。堅決遏制耕地違法違規利用,禁止通過拋荒將耕地變成宅基地,規范引導稻漁綜合種養,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不得用于稻漁綜合種養挖溝(坑)、筑堤等補助。落實(湘政發〔2020〕6號)文件精神,全力遏制耕地拋荒,確保水稻生產功能區至少種上一季水稻,避免“非農化”、“非糧化”。對拋荒的耕地,暫停發放耕地地力補貼,待復耕后重新納入補貼范圍。各村要逐一排查拋荒耕地是否享受財政補助情況,建立工作臺賬,對其中涉嫌騙取涉農資金補助的,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要堅決追回,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把糧食生產、耕地拋荒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1、鄉(鎮)村落實。鄉鎮政府對屬地的耕地拋荒專項整治行動具體負責,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地穩定糧食生產,遏制耕地拋荒具體負責。負責落實本地區春季農業生產糧食種植計劃面積,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整治整改等工作。鄉鎮領導包村、村干部包組、駐村干部包大戶。將耕地拋荒整治任務和糧食種植計劃等責任逐級落實到村組。參照縣里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專項整治行動,抓好目標確定、落實政策、組織動員、清查整治、督促進度、審核把關、情況每日上報等工作。
村集體是耕地的發包方,是管護耕地的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內管護耕地要做到底數清、責任明。對一年以上撂荒耕地的村民發放警示單,要求及時恢復耕種。
2.農戶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對勞動力轉移到第二、三產業或其他原因致使耕作確有困難的農戶,可以采取長期轉租、季節性轉租、耕地入股等耕地流轉利用辦法,簽訂托管協議,交給有條件的耕作者實行集中經營,也可以交由村集體,簽訂協議實行托管經營。所有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按照相關法律要求管護好流轉耕地,不斷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產出率,做到因地制宜,宜種糧食作物則種糧食作物,宜種經濟作物則種經濟作物,確保耕地的充分合理使用。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第十八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基本農田。承包經營基本農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2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
3.部門協同。鎮農業農村、財政、自然資源、水利、統計、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加強專項整治行動指導和督促。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統籌整治耕地拋荒的日常工作,做好土地流轉相關配套服務,加大生產主體培育扶持力度和農技、農機推廣服務工作;
自然資源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加大對供而未用地檢查和處罰力度,完善耕地保護考評辦法,并為受災耕地復墾爭取政策支持;
財政所要加大對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
水利站要努力改善拋荒集中區域的水源條件;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督促受污染拋荒耕地的整改修復。各盡其責、共同負責,加強配合、聯合行動,落實專項整治行動各項措施。
四、工作步驟
1.全面排查摸底。各村于5月中旬開展春季農業生產全面排查。主要調查了解糧食種植情況和耕地拋荒情況。一是鄉鎮調查研究,鄉鎮組織對種植大戶發展糧食生產意向情況、普通農戶糧食種植意愿情況、鄉鎮及村組對耕地進行流轉工作措施情況(見附件4)等開展調查研究,形成專題報告,報縣耕地拋荒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二是村級自查。各村要盡快組織力量,抓緊時間對耕地拋荒情況入村組現場核查,以行政村為單位登記造冊,建立拋荒耕地臺賬,詳細摸清拋荒耕地的農戶(或經營主體)姓名、具體地點、面積、拋荒原因等情況(見附件2)。三是鄉鎮匯總。鄉鎮統計匯總各類耕地拋荒及復耕工作情況(見附件3),形成排查專題報告,于5月18日前經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縣耕地拋荒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2.同步整治整改。堅持邊查邊改,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督促各村,組織開展整治整改、問題查處和問責追責。根據整治整改情況,集中通報一批典型案例。鄉鎮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督導檢查,對重點村、組整治情況開展實地抽查核查,對發現弄虛作假、整治工作推進不力的,嚴肅問責追責。
3.及時總結上報。一是6月10日前,根據開展專項整治、土地流轉情況,產生的30畝以上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糧食專業合作社及糧食生產加工基地進行統計匯總上報(見附件5和6)。二是6月28日前,鄉鎮政府要在認真總結清理整治情況的基礎上,形成專題報告,經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核后,報縣耕地拋荒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發展春季農業生產遏制耕地拋荒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嚴格屬地管理,壓實屬地責任,鄉鎮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掛帥,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解決清理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為耕地拋荒專項整治行動提供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切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和農村穩定。
2.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通過各種宣傳途徑,深入開展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宣傳,做到政策宣傳到村、到組、到戶、到田間地頭,提高廣大群眾耕地保護意識,在全社會形成節約耕地、保護耕地的共識。要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力量,主動參與制止耕地拋荒工作,加大對違法占用耕地、破壞耕地行為的打擊力度,教育引導農民群眾依法依規經營耕地、保護耕地。要積極宣傳工作典型,及時曝光耕地拋荒整治的案例,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3.強化督查檢查。鎮黨委政府將進一步加大耕地拋荒督查力度,完善考核辦法,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指導,對各村的耕地拋荒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結果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作為兌現獎懲的重要依據。
4.強化監管。以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構建耕地拋荒“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常態化監管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防止耕地拋荒問題回潮反彈。簽訂耕地拋荒治理目標責任狀,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建立微信工作群等靈活方式,實行網格化、精細化、動態化管理。實行臺賬銷號制度,對落實種植計劃的要及時銷號。
5.定期上報信息。實行專項整治行動信息周報制度。各村在加快專項整治工作推進的同時,要及時調度匯總清理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定期上報。對清理整治中發現的重大情況隨時上報。耕地拋荒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
當前,春耕生產已進入關鍵時節,為了防止出現耕地拋荒撂荒現象,區農業農村局進一步健全耕地拋荒約束機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穩定糧食播種面積。
一是因地制宜,與高標準農田相結合。通過推動土地整村流轉,結合招商引資工作,防止耕地出現拋荒現象。引進江西炎農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在高坑鎮富田村、茶園村等地,簽訂蔬菜種植合同,流轉1200畝耕地種植辣椒等蔬菜,目前項目已正式啟動。
二是加大宣傳,做好輿論引導。為制止耕地拋荒、提高耕地效益,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結合安源區實際制定了安源區人民政府關于防止耕地拋荒的通告。充分宣傳土地法律、法規和有關基本農田保護政策,讓農民充分認識土地是財富之母。明確對連續二年拋荒的,村集體可與耕地承包經營戶終止承包合同,依法收回耕地承包的經營權。通過廣泛宣傳政策,讓拋荒治理政策家喻戶曉,積極鼓勵廣大農民翻耕復墾,形成珍惜土地的強大輿論氛圍。
三是認真摸排,掌握拋荒面積。各村各組逐戶摸底登記,全面掌握拋荒耕地的真實面積。根據摸底上報統計,安源區耕地拋荒面積1150畝。
四是建立機制,創新工作方法。鼓勵群眾對自己承包的拋荒地進行耕種,擴種1050畝抗旱水稻以及100畝玉米,由巴迪輝等7戶種糧戶承包種植,組成三個技術指導小組進行下鄉進行技術指導以及督導水稻種植落實情況,目前長勢良好。村集體或村小組是耕地的發包方,是管護耕地的第一責任人。對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村集體或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
第六篇: 2022年耕地拋荒實施方案
XX縣整治撂荒耕地工作方案?為進一步抓好農業生產,提高耕地產出能力,推動現代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穩定糧食面積和糧食產量,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落實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縣形成珍惜土地資源、保護耕地的濃厚氛圍,建立解決耕地撂荒的長效機制。力爭2020年3月下旬前,全縣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復耕。
二、整治措施
(一)開展宣傳調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數各鄉(鎮)要充分認識解決耕地撂荒問題的緊迫性和艱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擺在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過召開會議、廣播、印發宣傳資料等方式,向農民群眾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支農惠農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導農民愛惜土地、種好土地,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同時,要組織深入開展摸底調查,對棄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積、流轉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況進行逐一摸排,并登記造冊。
?。ǘ┞鋵嵎ㄒ幷?,嚴格依法依規管地1.限期恢復撂荒地種植。各鄉(鎮)要組織干部深入田間,對轄區內耕地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排核實。對無力耕種的(包括棄農經商、長期外出務工等),由村委會(發包方)通知承包戶限期復耕,如不能按期復耕的,交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等進行委托管理,種植收益歸托管方,農戶可繼續享受耕地力補貼。對棄耕拋荒超過兩年(含兩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暫停發放該承包戶的耕地力補貼,待復耕后才可重新納入補貼范圍。同時,允許以村規民約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使農戶認識到恢復撂荒地耕種是應盡義務,努力做到應種盡種、宜種盡種,確??h域范圍內不出現拋荒撂荒耕地。
2.落實農業獎補政策。一是進一步規范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按程序逐戶登記、核實面積,確保享受補貼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產,對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經營主體、村集體等給予1000元/畝的育苗秧田補貼;
對自行育秧的農戶,經鄉、村兩級核實驗收后,按實際種植面積進行育苗補貼,每畝大田補貼40元。按照“誰種植補貼誰”的原則,對種植“雙季稻”(含再生稻)的農戶及經營主體早、晚稻均進行稻谷補貼,同時再獎補50元/畝。對種植水稻20畝以上的農業經營主體、村集體和村股份合作社進行“產業振興信貸通”貸款部分貼息。對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購置補貼范圍內的大型旋耕機、收割機、插秧機、機動植保機械(含植保無人機)、稻谷烘干機等用于糧食生產的相關機械設備的補貼,在農機國家補貼的基礎上,縣財政再給予20%的購機補貼。
?。ㄈ┩晟苹A設施,改善農業生產條件1.加強水利設施建設。加快大中型灌區、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險水庫和山塘除險加固、水源工程建設、農田防護工程建設、中小河流治理,重點加強基本農田的水壩、水陂、水溝等排灌設施建設,完善排灌配套設施。
2.完善交通基礎設施。針對撂荒面積較為集中的偏遠山區,加大資金投入,修建農村公路,改善交通條件,提高農業效益。
(四)推進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1.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確保耕地有效利用,保護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質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導農民委托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實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在政策、資金、項目、技術、信息、服務等方面予以傾斜扶持,加快培育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能人能手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創優創業投資環境,筑好返鄉創業平臺,盤活撂荒土地資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務工農民返鄉創業。
三、工作保障
?。ㄒ唬┘訌娊M織領導。成立縣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水利局、交運局等單位及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時高質量完成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h農業農村局要牽頭抓總責任,縣財政局要落實好相關獎補政策,縣水利局要加強水利設施建設,縣交運局要完善交通基礎設施,確保撂荒地快速復耕。
?。ǘ娀O督考核。嚴格考核,將開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20年農業農村工作年度目標考核;
強化監督,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XX;
獎勵先進,對在解決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同時,縣政府將適時組織開展督促檢查,對解決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隱瞞不報,出現較大面積撂荒耕地的鄉(鎮),將約談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并視情況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ㄈ┙㈤L效機制。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結合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全面分析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遏制拋荒撂荒耕地的長效機制,鞏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拋荒撂荒耕地問題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