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合集7篇)
《中國人民解放軍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以下簡稱軍隊《條例》)中規定:“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和意見建議,詢問用“報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合集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
20XX年,我擔任XX屆董事會副董事長。我感覺,這三年,是我們XTXX發展歷史上經歷考驗最為嚴峻的三年,也是XX妥善應對挑戰、大力拓展市場、加強風險防控、保持平穩快速發展的十年。這三年,在股份公司黨委、股份公司的正確領導下,在班子成員和廣大干部職工的有力支持下,我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謀劃和決策,配合董事長開展各項工作,尤其是在企業發展戰略的制定、領導團隊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積極發揮了作用。現將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維護了決策程序的嚴肅性。20XX年依據中辦《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貫徹落實的通知》、《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XTXX集團有限公司章程》,結合國務院國資委建設規范董事會要求和企業實際,組織制定了《XTXX集團有限公司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就企業“三重一大”問題的決策原則、決策范圍、決策的形式和內容、決策的程序、決策執行、決策監督、決策監督等事項作了進一步明確,使董事會的決策更加規范。
二、堅持制度,認真履行了崗位職責。三年來,在監事會任職期間,局召開監事會正式會議4次,我出席3次、委托出席1次;局召開監事會臨時會議1次,我出席1次。主要討論審查了企業利潤分配、經濟運行情況、財務預決算等?……此處隱藏2762個字……?性管理、剛性管控,做到有諾必踐、令行禁止。2012年以來,先后兩年組織形勢任務宣講小組,深入到基層單位和重點工程工地,宣傳局“三會”精神,開展主題教育,弘揚XX發展理念,統一職工思想,激發職工積極性。
在團隊建設方面,堅持把理論學習作為兩級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探索實行了基層單位中心組中心學習上級黨委派員參加制度,探索實行了項目中心組學習制度。堅持把兩級領導班子組織建設放在重要位置,著力打造引領企業發展的堅強領導團隊。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主持形成了總量達四萬多字的《領導人員管理辦法》和十個配套文件,對領導人員的培養、選用、退出等進行了規范。在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上,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嚴格用人程序,提高選人用人透明度,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努力為想干事、有激情、在狀態、守規矩、能干成事的干部提供機遇和平臺。組織力量進行兩年一度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全面考核,對不在狀態的人員進行了誡勉或調整。按照中央及上級黨委的部署和“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以局處兩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為重點,認真籌劃、有序推進,積極組織開展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查找干部隊伍中“四風”方面的問題,深挖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打造干部隊伍尤其是領導干部“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回顧三年來董事會的工作,我感覺盡管主觀上做了不少努力,但離崗位的職責、上級的要求、職工的期盼都還有一定差距。主要在新知識的學習上,投入不夠;在決策前的調研上,還有待深入;在參與決策水平上,還有待提高。
【篇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
各位股東:
本人**,于2019年9月份,根據組織任命,擔任**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我自擔任公司執行董事以來,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嚴格履職,恪盡職守,充分發揮了執行董事在公司規范運行等方面的作用,維護了公司的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公司治理結構
**有限責任公司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在集團公司和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公司章程,**公司設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各一名,本人任總經理兼執行董事。
二、執行董事會議召開情況
**公司2019年召開了兩次執行董事會議,其中2019年4月12日,在**公司二樓小會議室主持召開**公司臨時執行董事會議,參會人員為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科長***、辦公室主任**坤。
會議按照首題必政治的要求,由執行董事組織學習了《關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幾個問題》、《湖南萬安達集團子公司執行董事會議議事規則(送審稿)》講話和文件。然后審議了《2019年一季度生產經營總結及二季度計劃》、《2019年一季度財務工作報告》、并研究了“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各項議題均由相關提議部門和領導做匯報,與會人員發表意見后,最終由執行董事做出決定。
2019年12月6日在**公司二樓小會議室召開執行董事會議,參會人員為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會議首先由我組織學習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然后審議了《2020年度生產經營意向計劃》、《**公司新上勞務項目方案》、《**公司機構合并方案》、《**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度營銷工作管理辦法》等四項議題。各項議題均由相關提議部門和領導做匯報,與會人員發表意見后,最終由我做出決定。
我擔任公司執行董事期間,能夠認真組織執行董事會議,充分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做出最終決定。對公司發展的重要事項如年度生產經營計劃,重要項目投資方案,公司基本制度等均進行認真研究審議,確保了公司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三、公司發展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市場形勢持續下行。自去年下半年以來,隨著中美貿易摩擦不斷升級,**產品銷售市場形勢發生了急劇變化,加之當前國內汽車消費呈下降趨勢,市場對汽車零部件的需求疲軟。受限于公司新產品開發的進度和技術能力,公司經營出現虧損跡象。
(二)安全壓力依然較大。一是監管安全形勢突出,工業企業不適合從事生產。二是生產安全形勢更加嚴峻。鐵水燙傷、機械傷害事故頻發,安全生產形勢特別嚴峻。
(三)環保問題迫在眉睫。由于**公司沖天爐未進行環評,沒有取得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按照《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公司已停止沖天爐生產,僅依靠產能不足的電爐組織生產。
(四)生產模式急需更新。機械化、自動化程度不高。
(五)體制制約愈發凸顯。技術人才短缺、市場營銷方式單一、激勵手段不足、生產職能部門力量極其薄弱等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四、公司下一步的發展
面對當前形勢,公司在今后的發展方向:
(一)保安全,打好工作基礎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公司的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牢牢壓實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責任,以嚴管促隊伍安全、生產安全。二是時刻緊繃監管安全之弦。爭取上級支持,統籌考慮,長遠規劃,逐步改造。三是重點抓好生產安全工作。要從安全制度、人員素質、設備狀態等多要素著手查擺問題、封堵漏洞、常態培訓、形成慣例,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貫穿始終,切實將安全風險將至最低限度。
(二)保穩定,實現營銷業績
一是進一步完善營銷考核和激勵機制,用制度打造穩定的銷售隊伍,贏得穩定的銷售市場。二是采取多渠道、多方式深挖市場潛力。三是進一步細分市場,有針對性地開展營銷工作,確保正常生產。四是注重企業管理現代化機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大投入,著眼長遠發展
面對難題,從公司發展的長遠目標考慮,花大力氣,投入更多的資金,解決環保問題、生產安全問題以及提效降本等工作難題,切實從根本和源頭上解決束縛公司發展的制約因素。
**有限責任公司
執行董事**????
2020年4月27日
【篇三】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
為規范專職外部董事履職行為,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專職外部董事日常履職情況,加強工作管理,根據《深圳市屬國有企業專職外部董事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履職記錄內容
專職外部董事履職記錄主要包括:
(一)出席董事會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會議、列席其他有關決策會議和專題會議的情況(見附表1、附表2)。具體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議題、表決情況、發言要點、與市國資委溝通情況等。
(二)開展調研情況(見附表3)。具體內容包括調研時間、調研對象、調研方式、調研內容等。
(三)遵守紀律情況(見附表4)。具體內容包括遵守廉潔自律、工作紀律等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提出合理化意見建議情況(見附表5)。具體內容包括發現的問題、提出的意見建議、是否被采納、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五)參加培訓情況(見附表6)。具體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主辦單位等。
(六)其他履職情況(見附表7)。主要記錄參與市國資委組織的業務調研、專項工作等情況,具體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主題等。
二、履職記錄的報送與管理
(一)履職記錄報送
建立專職外部董事履職記錄報送工作責任制。其中,上述第(一)、(二)、(三)項內容由任職企業負責填寫,經專職外部董事簽字確認后報送;第(四)、(五)、(六)項內容由專職外部董事本人負責填寫和報送。專職外部董事履職記錄每半年報送一次。
(二)履職記錄管理
市國資委負責專職外部董事履職記錄的收集、審核和保管,建立專職外部董事履職工作臺賬。
三、其他事項
(一)任職企業董事會辦公室應主動加強與市國資委和專職外部董事的溝通,記錄專職外部董事履職情況,確保專職外部董事履職記錄填報及時、準確、完整、規范。
(二)任職企業和專職外部董事應當對履職記錄的真實性負責,對于未按要求填報履職記錄或填報履職記錄不實的,市國資委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整改。
(三)履職記錄是專職外部董事日常工作情況的重要體現,是年度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四)本制度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篇四】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
本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理念,貫徹落實公司各項決策,在公司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和**董事會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緊緊圍繞**發展戰略方向,認真、勤勉、忠實、盡責的地履行把方向、管戰略、議大事、防風險、解難題、做實事、促發展的重要職責,充分發揮外部董事作用,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和合法權益,切實推進**高質量發展。現將本人一年來的履職情況總結如下:
一、參會議事情況
3月參加**第一次董事會,審議**2020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2020年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公司2021年戰略發展規劃等;11月參加**第二次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授權管理辦法、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長專題會議議事規則,表決同意相關重要規劃、辦法、規則的制定與實施。在董事會閉會期間閱研**公司2021年戰略發展規劃,對規劃的內容和有關注意事項提出建設性意見;閱研市場營銷考核獎勵實施細則,從市場營銷管理角度對考核細則和具體實施發表了個人的看法,鼓勵和動員公司打造全員營銷氛圍。閱研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和授權管理辦法,建議制度的完善以及如何確保規章制度具體、具體工作的落實。
于7月參加**年中工作會議,聽取了年中工作報告,**新簽合同額超額完成時間節點任務,提出**要加強集團外市場開拓,加大市場績效考核力度,同時要夯實傳統業務基礎,大力拓展“三新”業務等,全面促進公司業務發展邁向新臺階。
二、調研督導情況
分別于9月、10月對**進行現場調研,圍繞組織機構、營銷體系、營銷隊伍、營銷制度、市場開拓、業務轉型等方面的經驗及存在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溝通與交流。通過調研,進一步了解了**工程質量等業務的開展情況,以及在市場獎勵機制、全員營銷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指出**要進一步完善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獎勵機制,切實調動員工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業務方面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開展品牌建設。
三、學習培訓情況
9月26日-9月28日,參加了2021年公司系統董監高領導人員培訓,深入學習了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內涵與具體實施和國有企業董監高行權履職能力建設等內容,進一步加深對獨立董事的職責與使命的認識。
在此我將和**公司全體干部員工一起在今后的實際工作中牢固樹立‘企興我榮,企衰我恥’的高度責任感和榮譽感,履行好職責,努力工作,為**公司的高質量發展添磚加瓦。
【篇五】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
眾所周知,外部董事制度是解決國有獨資公司治理結構中決策層與執行層高度重合、內部人控制問題的有效制度設計,是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的支撐性制度安排。國企實行外部董事制度試點工作以來,優化了董事會的業務、知識、經驗結構,提高了董事會的綜合決策能力。目前,各地國企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基本都在試行或推行相關制度。然而實踐中,外部董事的來源、日常管理、薪酬激勵等方面仍較為薄弱,亟需加以解決。
外董來源渠道較少
現階段,外部董事來源渠道較少。2004年,國務院國資委印發《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外部董事管理辦法(試行)》,擔任外部董事的基本條件是具有10年以上企業管理、市場營銷、資本運營、科研開發或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的工作經驗,或具有與履行外部董事職責要求相關的法律、經濟、金融等某一方面的專長。從全國董事會試點實際來看,外部董事來源主要有:央企和地方國企剛退休下來的領導和在職領導;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剛退休下來的領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機構的知名專家學者等。部分省市國資監管部門積極拓寬外部董事選聘范圍,從機關選派業務骨干到企業任外部董事。
國企剛退休下來的領導大企業經營管理經驗豐富,素質高,責任心強,對國企運作比較了解;機關剛退休下來的領導對國家經濟政策比較熟悉,但有的缺乏企業管理經驗;專家學者比較敬業,能較好地發揮專長,但履職時間難以保證,獲取企業信息渠道不暢,對企業了解不深,不熟悉國企運作,在董事會上難以發表有操作性的意見和建議;機關干部擔任的外部董事對企業情況比較熟悉,業務能力較強,能較好代表出資人意見,但因為不取酬,責權利嚴重不統一,責任追究難以落實,完全憑黨性自覺履職,且機關日常事務性工作較多,履職時間難以保證。
對此,可以拓寬外部董事來源渠道,建立人才庫共享機制。現階段,由于外部董事來源少,遴選到企業需求的外部董事有一定難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的進程。因此,首先要將選聘外部董事作為一項常態性工作,面向全球、全國公開招聘,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庫。二是探討建立外部董事資源共享機制。加強各級國資監管機構間的聯系,積極探討外部董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人才互換的有效途徑。三是建立外部董事資格認證制度,規范選聘程序,嚴把外部董事入口關。
日常管理、培訓薄弱
日常管理是目前外部董事制度的薄弱環節。大部分省市重視對外部董事的選聘,但外部董事上任后,除了要求定期上交年度履職報告、每年組織一次座談會等外,缺乏對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培訓及考核。
目前,大部分國資監管部門沒有專門的機構為外部董事提供諸如信息報送等溝通服務,一般是任職公司負責與外部董事進行溝通聯系,遞送公司相關運行情況。據了解,僅有上海市成立專門部門(市管國有企業專職董事監事管理中心)為外部董事提供及時、全面、準確的國資監管和企業運行的相關信息。
建議加強對外部董事的培訓力度,健全培訓機制。外部董事雖是某一領域專家,但由于經歷和知識等背景不同,對外部董事的權利、責任和義務認識不清。因此,要加強對外部董事的培訓,健全多層次培訓體系。一是構建多層次培訓體系,加強與培訓機構、中介機構、高等院校等的合作,有條件地建立專門培訓基地,對外部董事進行定期培訓。二是健全外部董事培訓機制,注重任職前培訓,加強日常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三是制定科學的課程設計,任前培訓注重提高外部董事對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加深對董事會職責定位、運作方式及外部董事責權利的理解,日常培訓注重提高外部董事對國資工作情況的了解,熟悉國資發展情況及經濟發展形勢,提高專業業務能力及科學決策水平。
還應加強對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健全支撐機制。外部董事大部分是兼職,不在企業坐班,一般規定外部董事一年內在任職公司履職時間不得少于30個工作日。為保證外部董事及時掌握公司運行情況,需建立外部董事資料閱讀制度,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或委托相關部門定期向外部董事報企業的月報,及時報國資系統重大事項等,解決外部董事對企業情況不熟悉甚至對行業情況不熟悉的問題,提高其履職能力。
另外,國資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外部董事履職的管理,外部董事除了如期報告個人履職情況外,重大事項也要報告,尤其是在多元股權結構的國有控股公司任職的國資委外派董事,重大事項在董事會召開前要報國資監管部門,并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發表意見。
評價落后激勵不暢
現行外部董事的薪酬主要以年度固定報酬為主,由年度基本報酬、董事會會議津貼、專門委員會會議津貼組成。各國資監管部門根據所監管企業的實際情況,規定了不同的薪酬標準。如國務院國資委在確定央企外部董事薪酬時,考慮了外部董事在董事會的任職(是否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專門委員會主任)、履職時間、所在企業規模(即承擔的責任)、與企業負責人薪酬的比例等4個主要因素。僅擔任外部董事職務的,按照企業規模分為三檔,年度基本報酬分別為8萬、6萬、4萬,董事會會議津貼是3000元/次,專門委員會會議津貼是2000元/次。各省市國資監管部門規定的外部董事年度基本報酬未與企業規模掛鉤,且低于央企外部董事的薪酬。如湖北省國資委規定外部董事年度基本報酬不超過4萬,由國資委根據外部董事的考核評價結果確定,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會議津貼分別為1000元/次、600元/次;山東省外部董事每在一戶企業任職的年度基本報酬是5萬,兼任董事長的增加3萬,兼任副董事長的增加1.5萬,兼任專門委員會主任的增加1萬,董事會會議津貼是3000元/次,專門委員會會議津貼是2000元/次,每年會議津貼不超過3萬。
外部董事年度基本報酬由國資監管部門支付,會議津貼由企業直接支付。國務院國資委、北京國資委等已將外部董事的年度基本報酬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山東、湖北、湖南等省市目前是由任職公司根據國資委確定的標準將外部董事年度基本報酬劃撥到國資委指定的賬戶,由國資委統一支付。
建議加強對外部董事的履職評價,健全激勵機制。科學評價外部董事履職行為,有利于促進外部董事保持最佳工作狀態。現行外部董事評價制度,存在評價主體單一、評價內容缺乏針對性、評價方法簡單且定性化指標多、難以操作等問題,尤其是評價結果作用有限,對外部董事的激勵、任免影響不大。因此,要制定并逐步完善科學量化、可操作的評價體系。其次,為理順國資監管機構與外部董事之間的關系,建議將外部董事薪酬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由國資監管部門統一發放,促進外部董事獨立客觀地發表意見、行使職權。
【篇六】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
各位股東:
本人**,于2019年9月份,根據組織任命,擔任**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我自擔任公司執行董事以來,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嚴格履職,恪盡職守,充分發揮了執行董事在公司規范運行等方面的作用,維護了公司的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公司治理結構
**有限責任公司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在集團公司和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公司章程,**公司設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各一名,本人任總經理兼執行董事。
二、執行董事會議召開情況
**公司2019年召開了兩次執行董事會議,其中2019年4月12日,在**公司二樓小會議室主持召開**公司臨時執行董事會議,參會人員為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科長***、辦公室主任**坤。
會議按照首題必政治的要求,由執行董事組織學習了《關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幾個問題》、《湖南萬安達集團子公司執行董事會議議事規則(送審稿)》講話和文件。然后審議了《2019年一季度生產經營總結及二季度計劃》、《2019年一季度財務工作報告》、并研究了“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各項議題均由相關提議部門和領導做匯報,與會人員發表意見后,最終由執行董事做出決定。
2019年12月6日在**公司二樓小會議室召開執行董事會議,參會人員為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會議首先由我組織學習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然后審議了《2020年度生產經營意向計劃》、《**公司新上勞務項目方案》、《**公司機構合并方案》、《**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度營銷工作管理辦法》等四項議題。各項議題均由相關提議部門和領導做匯報,與會人員發表意見后,最終由我做出決定。
我擔任公司執行董事期間,能夠認真組織執行董事會議,充分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做出最終決定。對公司發展的重要事項如年度生產經營計劃,重要項目投資方案,公司基本制度等均進行認真研究審議,確保了公司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三、公司發展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市場形勢持續下行。自去年下半年以來,隨著中美貿易摩擦不斷升級,**產品銷售市場形勢發生了急劇變化,加之當前國內汽車消費呈下降趨勢,市場對汽車零部件的需求疲軟。受限于公司新產品開發的進度和技術能力,公司經營出現虧損跡象。
(二)安全壓力依然較大。一是監管安全形勢突出,工業企業不適合從事生產。二是生產安全形勢更加嚴峻。鐵水燙傷、機械傷害事故頻發,安全生產形勢特別嚴峻。
(三)環保問題迫在眉睫。由于**公司沖天爐未進行環評,沒有取得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按照《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公司已停止沖天爐生產,僅依靠產能不足的電爐組織生產。
(四)生產模式急需更新。機械化、自動化程度不高。
(五)體制制約愈發凸顯。技術人才短缺、市場營銷方式單一、激勵手段不足、生產職能部門力量極其薄弱等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四、公司下一步的發展
面對當前形勢,公司在今后的發展方向:
(一)保安全,打好工作基礎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公司的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牢牢壓實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責任,以嚴管促隊伍安全、生產安全。二是時刻緊繃監管安全之弦。爭取上級支持,統籌考慮,長遠規劃,逐步改造。三是重點抓好生產安全工作。要從安全制度、人員素質、設備狀態等多要素著手查擺問題、封堵漏洞、常態培訓、形成慣例,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貫穿始終,切實將安全風險將至最低限度。
(二)保穩定,實現營銷業績
一是進一步完善營銷考核和激勵機制,用制度打造穩定的銷售隊伍,贏得穩定的銷售市場。二是采取多渠道、多方式深挖市場潛力。三是進一步細分市場,有針對性地開展營銷工作,確保正常生產。四是注重企業管理現代化機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大投入,著眼長遠發展
面對難題,從公司發展的長遠目標考慮,花大力氣,投入更多的資金,解決環保問題、生產安全問題以及提效降本等工作難題,切實從根本和源頭上解決束縛公司發展的制約因素。
【篇七】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報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運作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并按照《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本著勤勉盡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了監督和審核的職責,積極開展工作。現對公司審計委員會2019年度的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基本情況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由時任獨立董事李闖先生、李思先生、姜峰先生、時任董事羅淑女士及孟慶文先生5名委員組成,召集人為時任獨立董事李闖先生。因到期換屆,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出公司第九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由獨立董事楊振新先生、獨立董事曾藝斌先生、獨立董事曾金金女士、董事陳德全先生及董事司培超先生5名委員組成,召集人為獨立董事楊振新先生。其中:審計委員會包含3名獨立董事,占審計委員會成員總數的1/2以上,獨立董事楊振新先生、曾藝斌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中有關審計委員會人數比例和專業配置的要求,保證了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的延續和穩定。
二、審計委員會年度會議召開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積極履行職責,共召開了11次會議,具體如下:1、2018年度報告審計期間,公司共召開4次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會議,其中3次為現場會議,與公司年報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立信事務所”)進行現場溝通,督促立信事務所按照約定的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審計工作,就公司2018年度審計工作提出要求。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財務報表及年度財務報表說明、會計師出具的初步審計意見、審計報告定稿進行審議,并對《公司2018年度審計報告》、《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提案》等相關事項發表意見,同時對相關會議決議進行了簽字確認,同意提請董事會審議。2、2019年1月2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對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關于收購珠海中珠商業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進行審議,并對該事項發表意見如下:本次股權收購暨關聯交易事項“公平、公正、公開”,定價遵循了相關原則,履行了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符合公司發展需要,沒有對上市公司獨立性構成影響,不存在侵害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3、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對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關于債務代償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進行審議,并對該事項發表意見如下:本次用于抵償債務的資產以及中珠商業城市更新項目均屬于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優質資產,有利于增加公司經營收益,增強及提高公司未來的可持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戰略發展要求,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4、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九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的議案》,一致推選楊振新先生為本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5、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對《公司2018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關于續聘2019年度審計機構、關于計提減值準備、《公司2019年一季度報告》及正文等事項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同意提請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予以審議。6、2019年7月5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對《關于全資孫公司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議案》進行審議,并對該事項發表意見如下:本次關聯交易,通過收購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的資產,再由控股股東將相關價款用于償還占用公司的資金,能使公司順利收回部分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的資金欠款,減少公司資產損失并控制潛在風險,符合公司現階段實際情況需要。7、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對《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提交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予以審議。8、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對《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及正文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同意提請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予以審議。
三、審計委員會2019年度主要工作內容情況
1、年度報告工作情況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依據《公司章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在2018年報審計期間檢查和督促年報工作及時有序進行。(1)確定審計計劃。在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開展審計前,審計委員會與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年報審計工作安排進行磋商,確定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2)審閱公司編制的財務報表。審計委員會審閱公司編制的財務報表,通過與管理層及財務人員的溝通,同意向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報表用以審計,并嚴格要求財務部門重點關注財務資料的保密工作及日后事項工作,要求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審計中應嚴格按《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要求開展審計工作,審計過程中若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與審計委員會溝通。(3)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與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審計報告提交的事項進行溝通和交流。(4)審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報告初稿。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審計計劃的時間安排出具初步審計報告,經審計委員會審閱并提出專業意見。(5)在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8年度審計報告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會議,對本年度公司審計工作進行總結,認為2018年度,公司聘請的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工作中,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如期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項工作。
2、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報告期內,對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進行了評估。我們認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資格,始終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準則,嚴格按照審計程序,從聘任以來一直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準則,及時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審計服務工作,出具的審計報告客觀、真實。有鑒于此,為保持公司審計業務的連續性,經審計委員審議表決后,決定向公司董事會提議繼續聘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9年財務審計機構及2019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報告期內,公司與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審計范圍、審計計劃、審計方法等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討論與溝通,在審計期間未發現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項。經審核,公司實際支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為公司2019年財務審計機構審計費為80萬元、作為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審計費30萬元,與公司所披露的審計費用情況相符
3、審閱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并對其發表意見報告期內,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2018年度的財務報告,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并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信會師報字[2019]第ZE10365號),對于年審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我們尊重其獨立判斷。作為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我們將監督公司及控股股東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對公司的影響。后續審計委員會將加強監督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及其實施狀況,實現對公司財務收支和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監督,努力實現公司內控制度規范、覆蓋全面、執行有效,切實保障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
4、指導內部審計工作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充分發揮專業委員會的作用,管理、督促及指導相關部門進一步推進公司內部控制建設工作。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認可該計劃的可行性,同時督促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嚴格按照審計計劃執行,并對內部審計出現的問題提出了指導性意見。經審閱內部審計工作報告,我們未發現內部審計工作存在重大問題的情況。
5、評估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在2018年年度報告審計期間,發現公司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對外擔保、對外投資、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重大內部控制缺陷,未能履行相應的決策審批流程,并編制了《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公司管理層已識別上述重大缺陷并擬定整改措施,以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審計委員將重點關注內部控制報告反映的相關問題,督促公司全面加強內部控制,深入開展全面自查整改,梳理完善現有制度,并全面加強管控,確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內部控制。6、協調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及相關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的溝通報告期內,我們在充分聽取相關方意見的基礎上,積極協調,使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及相關部門與立信事務所進行充分有效的溝通,提高了相關審計工作的效率。7、關聯交易事項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重點關注公司2018年度重大關聯交易,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關于關聯交易事項的相關規定,對交易過程所聘請的審計、評估機構的相關資格,審計、評估機構的獨立性等進行審查,保證審議程序的合法、合規,交易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完整。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將監督董事會組織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公司財務部主要人員認真學習《公司法》、《證券法》、公司《防范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管理制度》、《關聯方資金往來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務必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進一步提高對資金占用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認識,明確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在維護公司資金安全方面的法定義務,增強防止大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自覺性。同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將督促公司將加強關聯方交易管理,嚴格落實關聯方交易的跟進和信息披露,確保公司關聯方交易控制程序有效執行。
四、總體評價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嚴格按照監管要求,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運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審計委員會工作規則》等文件的相關規定,勤勉盡責、恪盡職守,在監督外部審計機構工作、指導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審閱公司財務報告等方面較好地履行了各項職責,充分發揮了專業委員會的審計監督作用,切實履行了審計委員會的責任和義務,有效監督公司的審計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將繼續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秉承審慎、客觀、獨立的原則,繼續認真、勤勉、忠實地履行職責,強化內外審計機構及經營層的溝通交流,圍繞內控管理、關聯方資金往來、對外擔保、對外投資、資金占用等領域充分履職,加強制度建立、日常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的監督職能,督促公司完善內控體系,加強內控意識,防范內控風險,促進公司穩健經營、規范運作,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特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