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規范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通用3篇)
實施方案是指對某項工作,從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驟等做出全面、具體而又明確安排的計劃類文書,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文體。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加強和規范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通用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加強和規范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1
為優化我區發展環境,維護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確保城中村城邊村改造、農村建設等一系列民生項目快速有序推進,堅決遏制和依法打擊各類非法占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全區非法占地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重點掌握城中村城邊村改造、農村建設中的各類非法占地基本情況并予以糾正整改。依法嚴厲打擊鄉霸、村霸等黑惡勢力分子利用農村家族、宗族勢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邊村及農村集體土地牟利,嚴厲打擊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職務便利侵占集體土地、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違法犯罪活動。
二、工作范圍
(一)城中村城邊村改造、農村建設中涉及的私搭亂建等非法占地行為。
(二)城中村城邊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搶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為。
(三)其他集體土地上的各類非法占地行為(農村土地上未經批準,搶(圈)占土地、興建廠(庫)房、以種(養)殖為名的非法占地,在農用地上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農用地,集體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賃、非法轉租等行為)。
三、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長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萬柏林區城中村城邊村及農村集體土地非法占地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專項行動,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萬柏林分局。(領導組人員名單附后)
四、任務分工
區法院負責對專項行動中涉嫌的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審判。
區檢察院負責對專項行動中涉嫌的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偵訴。
公安萬柏林分局負責對此次專項行動中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區物價局負責對非法侵占集體土地獲利等涉案價值予以認定。
國土萬柏林分局負責對非法占地行為進行認定,配合鄉(街)及有關部門糾正、整改非法占地行為。
各鄉(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擔負起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對本轄區內的非法占地情況進行摸底排查,組織實施非法占地行為的糾正、整改工作,杜絕轄區內非法占地行為。各鄉(街)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宣傳及輿論引導,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社會氛圍。各鄉(街)負責對本轄區內非法占地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況,并將摸底情況分類梳理,匯總上報領導組辦公室。
(二)糾正整改依法處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鄉(街)負責對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糾正、整改工作,各成員單位配合。對拒不整改的,鄉(街)、村(居)要及時收集相關涉嫌犯罪的證據材料,上報領導組辦公室。領導組辦公室匯總、整理后,移交公檢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部署,統籌安排,扎實推進。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負責人要靠前指揮,抓好落實。
(二)強化法治意識,嚴懲犯罪行為
各(鄉)街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證據意識,依法全面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確保證據的嚴謹性、客觀性和真實性。嚴厲打擊城中村城邊村及農村集體土地非法占地行為,形成高壓態勢,起到震懾作用。
(三)全程督導檢查,確保工作實效
專項行動期間,區城中村城邊村及農村集體土地非法占地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將對糾正、整改工作進行全程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遲緩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公開通報,督促推動各成員單位切實將糾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加強和規范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農業農村部關于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根據《甘肅省撂荒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永登縣實際,出臺撂荒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點主要是土地二輪承包以來長期撂荒的各類農田,以及在確權承包地、永久基本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高標準農田上種植果樹、挖塘養魚、圍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層破壞等耕地"非糧化""非農化"的行為。
到20xx年12月底全縣200個行政村拋荒撂荒耕地現象基本消失,違規承包使用集體土地亂象得到有效整治,農村耕地承包管理機制和耕地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斷得到強化,農村土地流轉依法有序向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斷提高,全縣糧食種植面積穩步增加,糧食總產任務得到根本保障。
集中整治從4月11日至5月31日。各鄉鎮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搶抓農業生產的寶貴時機,依法依規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動起來,認真落實耕種責任,確保耕種到位。對既不落實耕種責任又不流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造成撂荒的,由村集體依法收回。鄉鎮一把手要親自掛帥,制定春播復耕復墾計劃,糧食生產功能區要引導種植目標作物。高標準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要重點保障小麥、玉米、馬鈴薯等重要糧食作物面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籽、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
縣政府成立督查組對撂荒地整治情況不定期進行中期督查,指導鄉鎮及時做好整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對工作滯后、存在較大問題的鄉鎮進行約談。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點工作主要有: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數;改善撂荒地耕種條件;大力發展社會化服務;強化土地流轉管理;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有序推進撂荒地利用;加強土地利用法律法規貫徹落實。
加強和規范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3
耕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穩定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基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中國人要把飯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我縣農村大量勞動力外出務工,各鎮村不同程度出現耕地撂荒現象,給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共建小康社會帶來了嚴峻挑戰。為切實解決果園、農田等農村耕地撂荒問題,加快產業振興步伐,現結合禮泉實際,決定在全縣開展農村撂荒土地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縣20xx年脫貧攻堅暨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深化農業農村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抓手,以集體承包土地、農村撂荒果園、撂荒農田等耕地亂象問題為重點,在全縣開展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規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經營和生產秩序,推進土地向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種養大戶集中,不斷夯實禮泉糧油基礎,為推進全縣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整治。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對全縣213個村存在的耕地亂象問題,依法有序進行集中整治,確保村集體經濟、農村耕地、農民利益得到依法保護。
堅持穩步推進。強化措施,主動作為,穩步推進,在試點示范的基礎上,全面推進農村集體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業亂象專項整治工作。
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體土地違規使用、耕地撂荒等問題亂象形成原因,有針對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復耕種、集體土地合法流轉、農村承包地依法經營計劃措施,分類指導,逐地塊解決。
堅持民意決策。在村黨支部領導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尊重群眾意愿,保護村集體權益,積極有效開展專項整治。
堅持優先發展。對整治的撂荒農田和依法收回的集體耕地,堅持優先發展糧油種植,優先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優先發展貧困戶產業助力脫貧攻堅。
三、整治重點及目標
整治重點:土地二輪承包以來,長期撂荒果園、撂荒農田,違規承包集體土地,集體土地不付承包費,或承包費太低,沒有經村兩委會會議研究通過并公示的集體土地等。
實現目標:到2020年10月底,全縣213個村拋荒撂荒耕地現象基本消失,違規承包集體土地亂象得到有效整治,農村耕地承包管理機制和耕地承包責任制度不斷完善健全,農村土地流轉依法有序向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斷提高,全縣糧食種植面積穩步增加,糧食年下達總產任務得到根本保障。
四、整治步驟
1、宣傳動員(4月15日-4月20日)。各鎮(辦)要結合實際,及時成立工作機構,制定方案,細化措施,夯實責任,全面進行動員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時報送縣農業農村局。召開動員會時,要邀請包鎮辦領導及縣整治工作督查組參加。要積極運用大喇叭、手機微信群、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法,大力宣傳《全縣開展農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農村土地承包法》,為整治工作營造濃厚氛圍。同時要動員農民群眾自覺保護好承包地,切實經營好果園、農田,確保農村耕地可持續利用。
2、調查摸底(4月21日-5月10日)。各鎮(辦)要及時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組,召開村兩委會、村民代表會,向黨員干部群眾傳達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間地頭,對在整治范圍內的土地進行逐組逐地塊登記造冊,摸清不同類型土地亂象底數,并進行評議認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臺賬。
3、集中整治(5月11日-9月底)。各鎮(辦)根據摸底工作臺賬,結合整治耕地區域、交通實際情況,以整治撂荒果園、拋荒農田、違規違約承包集體土地的亂象為重點,召開村兩委會、村民代表會,進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務是:(1)通報摸底情況;
(2)研究確定整治方案,并進行公示;
(3)逐戶逐地塊進行集中整治,對經協調磋商無果的進行依法起訴;
(4)對收回的村集體土地、農村承包地進行研究,形成決議,按程序進行處置。(5)要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未成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以村兩委會為單位),全面進行復耕復種。
為確保專項整治順利推進,各鎮(辦)可選擇1-2個村先進行試點,總結做法經驗,精準整治辦法,再整體推進。
4、自查總結(10月1-10月15日)。各鎮(辦)對標整治目標任務,認真開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頭看”,對本轄區內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分析,逐村進行查漏補缺,完善臺賬資料,確保撂荒耕地全部復耕、集體土地違法亂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時,對整治工作中好經驗和好做法進行總結,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5、考核驗收(10月16-10月底)。整治結束后,縣上將成立專門的考核驗收組,從整治成效、工作臺賬和建立健全農村耕地管理工作機制、制度等多方面對各鎮進行綜合考核驗收,形成專項工作匯報,報送縣整治工作專班。縣整治工作專班對整治效果突出的,將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進行獎勵,對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徹底,整治土地沒有復耕到位的,將倒查責任,嚴肅追責。
五、整治措施
1、規范集體土地流轉程序。要結合各村實際,靈活把握政策,分類進行施治。(1)對流轉集體土地沒有書面合同(或沒有承包費繳費憑證),且經調查沒有召開村兩委會研究、村民代表或村民大會通過公示的,村集體要依法收回,重新進行處置,鼓勵和提倡由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辦發展農業生產;
(2)對流轉集體土地程序規范,但承包期限超過二輪承包期(2028年底),承包時經村兩委會或者村民代表會(村民大會)研究通過并經過公示的,原則上維持原合同不變,但是經調查沒有經過公示的,一律視為違規合同,要修改合同期限至二輪承包期內(2028年底),到期后,再依法進行流轉;
(3)對流轉集體土地合同規范的,但在流轉期內沒有明確要求土地流轉費增長調節或定期公示的,可以通過協商予以解決;
(4)對承包集體土地不付承包費、惡意壓低承包費或搶占集體土地的,拋荒撂荒又不積極協商解決的,違法違規出租、轉讓集體耕地等亂象問題,要納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整治的范圍,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收回集體土地,用于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
2、嚴格土地承包經營。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確認農戶土地承包權、經營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凡是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發糧食綜合補貼,直到復耕為止。土地撂荒年限的認定必須經過社會調查、村民代表會評議、村兩委會審定三個步驟,對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農戶立即復耕;
對撂荒兩年以上的,且農戶不愿意復耕的,村集體要依法收回土地經營權,村集體召開兩委會、村民代表會(村民大會),依法收回土地經營權;
經村兩委會研究決議后,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收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優先種植玉米、紅薯等糧食作物,直到原承包農戶自愿耕種。
3、引導農戶推進土地規模化經營。建立“縣級牽頭、鎮辦負責、村級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按照“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引導棄農經商、長期外出務工或家中缺少勞動力等無力耕種但又不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在不改變撂荒耕地農業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大力扶持現代農業園區、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健全完善“主導產業+特色種植”的多元化產業發展體系,全面提升農業經濟效益;
鼓勵專業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進行代耕代種,提高土地利用率,發展農業產業。
4、加強整治政策支持激勵。縣農業農村局將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對整治連片耕地50畝以上的進行支持;
對積極參與整治耕地拋荒的種植大戶和新型經營主體予以項目扶持,在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上優先傾斜;
各鎮(辦)制定出臺有效的扶持措施,為農民種糧提供機耕機收、統防統治等服務,減少耕地拋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農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公安、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及各鎮(辦)鎮長(主任)為成員,對全縣農村撂荒農田、撂荒果園等不規范承包行為亂象進行全面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5個督查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同志兼任,督查組組長分別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考核辦、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供銷社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機制,嚴格督查各鎮村土地撂荒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通過召開推進會、專項督查等形式,依法穩妥推進整治工作;
同時,按照疫情防控科級領導下沉包村的工作機制,實行一名科級領導帶隊,全程深入村組包抓指導各村依法有序開展撂荒土地亂象整治,確保各階段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責任落實。各鎮(辦)黨政主要負責人是農村撂荒土地專項整治的第一責任人,下沉包抓科級領導為包抓責任人,村黨支部書記承擔直接責任,要切實將撂荒土地專項整治作為發展農村經濟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嚴格落實責任主體,按照階段任務要求,責任到人,任務到人,確保整治工作每個階段取得實效。各督查組要定期加強對各鎮(辦)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導各鎮(辦)依法有序開展整治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予以指出或者幫助解決,解決不了的,要第一時間專題向縣整治工作專班匯報,確保整治工作不走彎路。縣紀委、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公安局要對整治中出現的阻撓、干擾整治工作的違紀違法行為,從快從嚴予以打擊,對撂荒土地和土地亂象違規違法的案件要依法查處,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3、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辦)在整治過程中要積極探索,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辦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長效管理機制,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實現土地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防止撂荒耕地問題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