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關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調研報告集合3篇
調研報告不同于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是因為發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災情)才去作調查,然后寫出報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鎮關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調研報告集合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鎮關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年來,我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嚴格按照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的有關要求,深入學習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十九大會議精神,嚴格按照上級行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目標,做到了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現結合本人的實際將一年來個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增強了自覺執行黨風廉政規定的自覺性。
今年以來,我重點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以及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每周五學習的機會,組織大家共同觀看了《反腐倡廉警示錄》系列教育錄象,多次參加縣紀委組織的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一年來我加強學習,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十九大提出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思路,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一系列理論和規定武裝自己的頭腦,不斷提高自身思想修養,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識和工作能力,明確了今后的工作方向,使自己與黨中央保持了一致。
二、提高認識,進一步牢固從政為民的思想。
深入開展“兩學一做”活動,對照基層“微腐敗”事項認真自查,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結合實際制定整改措施,牢固樹立從政為人民的思想,自覺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把自己的工作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照廉政承諾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大局為重,不損公肥私,假公濟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恪守信念,嚴于律已。
(一)人大工作(1)堅持黨的領導,始終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1月、8月向鎮黨委各報告了1次鎮人大工作情況,及時請示報告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和重要事項,堅持了黨的領導,保證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2)加強“基礎”建設,確保人大工作有效開展。規范化地完成鎮人大辦公室、人大代表聯絡室和聯絡站建設。在“六有三化”基礎上,全面完成了鎮人大工作“十有”建設,為加強鎮人大與人大代表的交流,拓寬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溝通提供了優質平臺,為人大代表提供高質量的建議意見,實現建言獻策和參政議政、做好當家人奠定了堅實的履職平臺。
(3)按時按質召開人大例會。從2017年開始,我鎮嚴格按照《廣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要求,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人大例會,例會上組織代表圍繞鎮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建議意見,為我鎮黨委政府民主科學決策提供更強而有力的支持。(4)全面加強人大工作和建設,不斷提升履職水平。在鎮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們提出的4條建議已全部答復。閉會期間,通過人大代表聯絡室及人大代表聯絡站接待群眾收到的建議和意見,也已轉交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落實處理。進一步增強代表依法履職能力和實效。圍繞我鎮的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將“三問一評一票決”跟蹤監督和“南融北康代表行”活動深度融合,積極開展宣傳宣講、調研視察、跟蹤監督、帶頭示范和志愿服務活動,爭當橫石塘振興發展的宣傳員、調查員、監督員、示范員和服務員,真正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今年以來,組織開展人大代表視察活動1次,專題調研活動1次,“三問一評一票決”問進度活動1次,人大代表助力創文主題活動2次,走訪聯系群眾主題活動2次,聯系群眾295戶,收集到群眾意見
203條;聯絡室、聯絡站開展人大代表接訪活動18次,共接待群眾人數2人,收集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意見2宗。
?????? (二)工會及后勤工作
作為單位的后勤管理者,我時刻秉著“熱情服務、主動服務、耐心服務”的理念,為我們的干部職工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抓好房屋的使用和管理,經常對文化站和職工宿舍樓的監控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大家的人身、財產、用樓的安全。與此同時,積極組織工會活動,搞好干部職工的業余生活,參與到文體活動中去,在活動到來之際,不辭辛苦,跑前跑后,積極為干部職工提供服務。不斷提高單位車輛服務優質高效。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規定,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強化崗位責任,注重維修保養。在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時,能夠以身作則,廉潔自律,不利用職權和職務謀取不正當利益,做到了艱苦奮斗,勤儉節約。
(三)駐村工作
艱苦奮斗,務實為民,密切聯系群眾,積極處理群眾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勵,嚴格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思想始終誠實,工作始終扎實,作風始終踏實。積極協調村“兩委”干部一班人的凝聚力、工作協調能力和團結的現象。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理清思路,注重方法,狠抓落實,較好完成各項駐村任務。本人常常利用一定時間到分片村,了解人民群眾、村組干部盼什么、想什么、關心什么,了解情況,掌握動態,有針對性的幫助解決一些問題。比如:精準扶貧,特困戶的幫扶,村級班子干部隊伍建設等等。對分管發生苗頭性的行為及時提醒糾正,在平時工作中注意防范“四風”的反彈,在各個分管部門中沒有人員發生違反違法違紀的行為。
三、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一是學習政治理論,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做到在思想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能夠認真落實十九大和習近平系列講話精神,學習黨風廉政有關規定,認真學習《廉政準則》“八項規定”等黨紀法規,深入學習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三是本人加強學習,提高了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性認識。更加著重廉潔自律的教育,能夠深入學習,學習中央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帶頭進行廉政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自覺運用所學理論來指導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強化自我約束,抵制各種腐朽思想和不良風氣的侵蝕。四是參觀廉政教育基地反腐圖片展覽,通過學習和參觀,以身邊事身邊人的案例進行警示,大大增強了對勤政廉政的重要性的認識,更認識到了反腐敗的必要性,認識到“四風”危害性,增強了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方面的自覺性。在反腐敗方面自己在思想上有明顯提高,作風上有明顯轉變,紀律上有明顯增強。
?????? 四、廉政建設情況
我認真執行廉政建設各項法規制度,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和中央的“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在辦事中沒有吃拿卡要,不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未有在惠民資金分配上為親友打招呼,不接受紅包禮金,不從事盈利性活動,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方便為家人或身邊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在政治生活和政務活動中不搞權錢交易,不大吃大喝,堅持清正廉潔,辦事公道,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在工作中做到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以實際行動維護黨紀政紀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樹立勤政廉政的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四、學法情況認真學習法律,使自己成為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斷增強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識。在參與重大事項決策的過程中,能積極比對相關法律、法規。二是注重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主動學習憲法、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監督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提高代表的自身法律素質和依法履職能力。三是無論在工作還是生活中,都能自覺遵守法律,遵守規章制度,從不做逾越規章之事。五、存在問題及努力方向一年來,本人在政治思想和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些成績的取得與領導和同事的幫助和支持是分不開的,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系統學習,理解透徹方面還有待加強。今后我將繼續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進一步增強防腐拒腐能力。
【篇2】鎮關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伴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各項事業的不斷進步,農村社會結構也在發生深刻變化,各種利益關系在不斷調整,一些深層次矛盾不斷顯露。社會穩定工作已成為當前的主要任務之一,與經濟發展并駕齊驅。為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根據上級要求,我鎮對開展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的意義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格局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各種利益關系在不斷調整,人民群眾對自身的利益需求也在不斷增強,社會矛盾也因此頻繁發生,僅靠單一的訴訟解決已不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倡導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手段,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一是減輕了法院的壓力,節省了司法資源,降低了成本,減少了對抗性和緊張性;二是方式靈活、時間短、不傷和氣,有利于化干戈為玉帛,是維護社會穩定,有效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的重要手段。三是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大量的矛盾糾紛當事人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解決糾紛后仍然要在一起工作、生活,通過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有利于把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做通、做透,徹底消除矛盾,理順社會關系,有效地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四是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協議,一般都容易得到自覺履行,可以避免訴訟過程中“判而不決”的問題。不會留下后遺癥。
二、新形勢下矛盾糾紛表現形式、特點以及未來發展趨勢
經過調研,我們發現新形勢下農村社會矛盾糾紛的表現形式呈現多樣化。
一是農村民間糾紛從傳統的婚姻、家庭、宅基、贍養、撫養等糾紛,轉化為土地流轉、行政不作為、司法不公等方面的眾多新型社會矛盾糾紛。過去社會矛盾糾紛多為民間糾紛,而現在村民與村委會、企業之間的糾紛則比較突出。部分干部官僚主義嚴重,遇到矛盾躲避、推脫,不能正確對待問題和矛盾,而是干一天算一天,將矛盾留給下一屆,久而久之,矛盾越積越多,越來越復雜,使一些本來可以及時解決的問題因拖延時間太長,群眾不滿意、不冷靜,解決起來也就有了一定的難度。因此,不少單位、村組織干群關系緊張,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是突發性、群體性矛盾糾紛增多。近年來,我鎮發生了多起村小組與企業之間,村小組與村小組之間,村小組與村委會之間的糾紛,這類糾紛多是山林糾紛和土地糾紛,調解起來有一定的難度。而且容易導致大量群眾越級上訪。
三是是群眾非正常解決問題的增多,而依靠法律解決問題的偏少。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動輒就上訪。部分上訪群眾抱有“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心理,認為只要上訪,政府越重視,更有利于問題的解決,以此向政府施壓,提出過高要求。這部分案件在要求解決勞資、損害賠償等問題上表現尤為突出。從近年情況看,群眾不愿依靠法律解決問題的原因是對某些官司沒有把握,怕花錢,而直接向政府反映則不用花錢,成本低。另外,還有部分人認為政府就“怕上訪”,只要上訪,政府就會抓緊解決。一些群眾往往還選擇在上級重要會議和重大節慶期間上訪,以此引起各級重視,向政府施壓。四是調處難度大。由于目前農村分戶經營,單獨生產,群體性活動少、流動人員多,集體制約降低,傳統的行政干預已難以奏效。同時,極少數群眾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甚至過于片面化,給調處化解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三、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主體應有哪些,解決機制中面臨的不足
構建和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是推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證,是落實黨的依法治國、服務和保障民生的客觀需要,是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全面提升法治泰和、平安泰和的重大舉措。建立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其主體應是人民調解組織的建立,而其他調解機構是人民調解的補充和完善。通過調研,我鎮近幾年來發生的矛盾糾紛有70%是通過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的,我鎮的人民調解組織呈現多種形式,有治保會、調委會、婦幼會、心連心說事室等,以各種各樣方式介入民事糾紛,使不穩定因素得以迅速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對維護我鎮社會穩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而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則是人民調解的補充和完善,對我鎮重大、突出矛盾糾紛的化解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它們相輔相成,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成為我鎮社會穩定工作的基石。
但是,我鎮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建立還存在不足。一是基層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年齡、文化、知識結構不合理,從事調解人員年齡偏大、文化偏低,法律知識不強,依法調解能力較差。據統計,全鎮從事人民調解人員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40歲以下的只有6人,占8%左右。二是在管理指導、協調聯動上存在被動,有些人員工作主動性不強,對待發生的矛盾糾紛沒有強烈的解決欲望,部分人員存在走過場,做樣子,把問題向上級推,從而造成被動局面;三是考核機制不健全,沒有建立有效的績效考核制度,沒有建立完善好獎懲制度,大家干好干壞一個樣,對調解工作沒有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四、在推動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工作上的創新和建議
建立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是一個迫切的課題,經過調研,我們發現要做好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領導協調機制。我鎮在這個方面有成功的做法,綜治辦成立了社會管理服務中心,統領全鎮矛盾糾紛的化解和社會穩定工作。中心設立在綜治辦,由黨委書記任主任,黨委副書記任副主任,配備了專職綜治辦副主任,對全鎮19個村居委會和鎮直部門進行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調解工作,社會管理中心從矛盾糾紛的排查、信息的采集、案件的分流、包案調處、督查督辦、結案回訪等實施一條龍指揮,有效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專業調解,實現了多元化調解機制的有序開展。
二是建立健全組織網絡。目前,全鎮已成立綜治辦、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法律顧問所,19個村(居)委會均已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治保委員會、婦幼會、心連心說事室等矛盾糾紛調解組織,并建立了網格化管理平臺,實行了資源信息共享,為多途徑化解矛盾糾紛拓寬了渠道。
三是建立健全大調解格局。新時期我們將面臨許多新的社會矛盾,具有復雜性、群體性、多樣性特點,依靠單一的調解方式往往難以達到理想的效果,而大調解格局的建立,多部門的聯合調解則有意想不到的成效。我鎮桂元水電站與周邊村小組發生的矛盾糾紛多是采取多元化聯合調處成功。
四是建立健全考核機制。要使多元化調解工作達到預期的目的,必須建立健全完善的考核機制,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對兼職調解員實行補貼,提高專職調解員的報酬,建立工作考評激勵機制,克服“工作無報酬,好壞一個樣”所帶來的負面效應,有效調動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目前,我鎮在財政預算中按人均2元的標準落實了工作經費,在管理指導、協調聯動、信息預警、績效考核等層面,建立了獎懲機制,對推動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的預警機制。要從矛盾糾紛排查抓起,堅持鎮每周一排查、村每日一排查,建立抓早、抓小、抓苗頭的源頭預防措施和運行機制,杜絕事后調解和“花錢買平安”的工作方法,要充分利用網格化平臺的作用,在第一時間里收集、報送信息,達到預警在先,整體聯動的效果。
六是進一步提升調解人員的政治、文化素質。司法行政部門要通過政策引導、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等形式,加強對各類調解組織和調解人員的管理指導和教育培訓,切實提升調解組織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提高調解人員對各類矛盾糾紛的預警、化解、管控、應急能力和綜合素質。尤其是對村級人民調解組織要加強指導,幫助其規范組織建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保證他們依法履行職責。
【篇3】鎮關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調研報告
*鎮位于**縣北部,是全省經濟百強鎮鎮和全市重要的工業生產基地之一。**鎮區域總面積58平方公里,轄10個行政村,1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3.4萬余人。人口復雜、地域較大、各種矛盾糾紛較多的鎮鎮。望龍司法所這幾年來,在當地黨委、政府和縣司法局的直接領導下,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建立、健全鎮、村、社三級調解網絡,積極、認真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大力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防控體系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為了切實掌握我鎮的社會矛盾形勢和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近日,組織開展了專項調研。現結合工作中的一些實際做法,將調研情況匯總如下:
一、我鎮矛盾糾紛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糾紛類型多樣化。隨著改革措施的深化和開放程度的擴張,矛盾糾紛也趨于多樣化從過去主要以家庭矛盾和鄰里矛盾為主。轉變為家庭、鄰里、經濟、土地、保障、維權等各類糾紛共同存在。矛盾糾紛的范圍和牽涉面不斷擴大,而且往往是幾種類型的糾紛融合在一起交織在一起,或由一種糾紛引發出其他糾紛調處的難度加大。
2、糾紛主體多元化。隨著廣大群眾法律、維權意識的增強,從過去表現形式單一的矛盾糾紛發展為涉及面多元化的矛盾糾紛。特別是因項目征地、林權糾紛、贍養糾紛、社會保障、產業結構調整等問題引發的糾紛尤為突出。這些新型糾紛較之于傳統糾紛,起因復雜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決就會蔓延激化,甚至釀成群體性事件對社會穩定構成嚴重影響。
3、糾紛上訪率升高。傳統上村社區各級調委會對一些民事糾紛都在初始萌芽狀態得到了有效的化解,不至于發展蔓延和導致“民轉刑”、“刑轉群”案件
。但由于社會經濟的迅速變革,在市場經濟環境的沖擊下村社區調委會的糾紛解決功能相對萎縮,調解糾紛的主動性和數量明顯下降。同時糾紛當事人受“不上訪就沒人管”和“法不責眾”等心理因素的影響認為人越多就越有理、越是上訪就越容易解決問題。有了矛盾和問題不是逐級反映協商解決,而是采取集體上訪甚至越級上訪的辦法,給政府和各部門的正常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和影響也成為困擾黨委、政府的一大難題。
4、糾紛調處難度增大。新的發展形勢下矛盾糾紛呈現出主體多元化、內容復雜化、調處疑難化、牽涉范圍廣、持續時間久、對抗程度強等新特點。受傳統體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有些矛盾的解決不能達到立竿見影的目的。有些矛盾難以在現有的條件下得到解決,有些矛盾不能一次性得到徹底化解,即使現在解決了將來還有可能再次出現甚至加劇,致使形成重信重訪和纏訪。舊的問題沒有解決的同時新的矛盾還在不斷產生,新舊矛盾相互疊加、相互影響這都給調解工作帶來了新的壓力和難度。
二、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1、健全完善全覆蓋的矛盾調解組織網絡
制定綜治維穩月任務清單,通過清單對各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的落實進行檢查評比,通過檢查督促,使矛盾糾紛排查有效的全面落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機制,把群防群治牢牢延伸到各村民小組。同時,采取領導和機關職工駐村、村級領導掛組的掛點制,加大宣傳力度,要求逢會必講穩定,下鄉必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做到早安排、早發現、早落實。各村委會和各單位成立相應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組,結合創建平安的責任意識、協作意識和進取意識,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多元化矛盾糾紛排查的工作格局。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調解室,配備調解員、法律明白人等。把調解組織延伸到每一個角落充分發揮其維護穩定的作用。通過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調解組織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全
鎮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網絡。實現“調解一案,教育一片”。
2、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和處置矛盾糾紛
以“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為目標,建立完善預防和妥善調處矛盾糾紛的四個機制,即:集中排查機制、統籌協調機制、快速聯調機制、考核獎懲機制。落實好事前防范和目標防范相結合、經常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分級調處和應急調處相結合、專門調解和群眾化解相結合、強化責任和獎懲制度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堅持政策性問題普遍排查、個案問題專題排查、潛伏性問題深入排查和苗頭性問題提前排查的原則,實現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由被動到主動,由調處為主到防范為主的轉變,力爭做到“組織建設走在工作前,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實落實“一個矛盾糾紛,一個調處班子,一個調處責任人,一個調處方案”,每月定期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集中了解糾紛排查情況,使矛盾糾紛情況不漏不重底數清,及時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達到無一件民轉刑案件發生的目標,有效杜絕重復訪、越級訪和集體訪的趨勢。重大疑難案件,提交鎮黨委、政府集體研究推行“大調解合議制”建立聯動聯調的工作模式確保各種矛盾糾紛的成功調解。同時積極促進調處工作延伸。在開展邊界“三聯”取得實效的基礎上,打破行政區域束縛,積極與毗鄰鄉鎮協商配合,形成合力聯合調解矛盾糾紛,避免矛盾激化。幾年來毗鄰周邊協作共防,取得良好效果。
3、抓信息渠道暢通,強化隊伍建設
綜治辦和各村社區(各單位)組建領導小組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加大督促檢查力度,以開展“兩學一做”為契機,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更好地團結和帶領廣大群眾排查矛盾糾紛工作。同時,堅持工作重心下移,狠抓矛盾糾紛排查與各項創建平安措施的落實,全面提高基層調處工作水平。為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各村
社區成立“紅袖標隊伍”,及時發現和上報不穩定信息。形成各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大力支持,協調發展、整體推進的局面。保障信息渠道的暢通,有效監控了社會治安的動態,提高了多元化矛盾糾紛排查的前瞻性、預見性和準確性。
4、因事制宜、有的放矢
一是針對不同的矛盾首先要查明基本事實,包括雙方當事人引起爭議的原因爭執的焦點,分析了解當事人的想法找到準矛盾的切入點確定具體的調解方案。二是運用換位思考把握當事人心理,切中要害消除抵觸心理。設身處地將心比心地思考對方的感受和心情反復細致的思想疏導直到達成協議。三是注重語言藝術,將大道理同當事人的現實生活和周邊類似案例聯系起來,轉化為貼近實際生活的小道理,縮小當事人心理預想標準。
三、多元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主要對策、意見和建議
1、建立矛盾糾紛每月排查分析例會制度
每月召開一次分析例會,主要聽取本轄區每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調處情況報告;排查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糾紛的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研究重大復雜疑難糾紛或跨區域糾紛案件的調處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糾紛調處工作經驗,安排下一步糾紛調處工作。
2、建立工作責任制度
村社區調委會對本轄區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深入排查,及時調解,并定時上報。鎮綜治辦對本轄區各村社區發生的糾紛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進行匯總分類;對重大疑難糾紛及時上報;對依法屬于某個部門調處的,移送某個部門并配合調處。
3、實行包案調處制度
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駐村小組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
4、建立調處工作清單制度
每月通報村社區綜治維穩任務清單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可包括完成情況、主要類型、糾紛的特點、動向和規律,解決辦法,預防措施等。
5、抓好基層調解員的培訓
由于人民調解員來自村民委員會成員或選舉產生的群眾。大多數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法律素質不高,因此,搞好調解員的培訓,是做好調解工作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鎮綜治委和司法行政部門肩負著管理或指導本級人民調解工作的職責,采取集中培訓或個別咨詢的方式進行,不斷提高調解員的素質。
6、經費保障
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存在勞動和報酬不相協調的問題, 無法落實無固定收入人員的勞動報酬和綜合治理的激勵機制,形成多干少干一個樣,特別是村民小組一級。建議通過法定程序,將調解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調解、獎勵經費充足、穩定,進一步落實調解人員補貼,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為搞好人民調解工作提供堅強的后勤保障。